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11-28 |
000949 股票简称: 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6―047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9月30 日以书面和邮件 形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16 年10 月17 日上午 9:30 分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 3.公司实有董事
9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 事人数
9 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5.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已经完成.就此事项,2016 年9月20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16-00008 号《验资 报告》 . 经审验, 截至
2016 年9月20 日止, 本次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414,746.00 股,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30,414,746.00 元, 增加资本公积 742,089,174.58 人民币元. 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1,257,656,049.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 币1,257,656,049.00 元. 公司控股股东发生了更名、变更经营范围及变更注册资本事项,并已取得新乡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6月15日披露的《新乡化纤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更名、变更经营范围及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6-035 )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 将原章程第
6 条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27,241,303 元 , 修改为 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1,257,656,049.00 元. 2. 将原章程第
18 条 公司发起人为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修改为 公司发起人为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将原章程第
19 条公司 1,027,241,303 股, 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 均为普通股 , 修改为 股份总数为 1,257,656,049.00 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均为普通股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实施公司年产2*2万吨超柔 软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的议案》 ,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自筹资金先期实施了 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年产2*2万吨超柔软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 鉴于募集资金已经到位, 公司董事会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60,155.93万元. (详情见
2016 年10 月1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巨潮网》新 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对资金使用进行了精心规划,为提高资金效率,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对资金使用进行了精心规 划,为提高资金效率,2016年10月17日,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主体的基本情况 1.投资产品专业名称: 乾元―周周利 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 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3.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 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6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分期赎回 部分本金及收益. 4.认购金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人民币. 5. 产品风险: 乾元―周周利 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安全性高,能够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6.产品利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1 天≤投资期7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1.70%;
7 天≤投资期14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1.75%;
14 天≤投资期28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1.95%;
28 天≤投资期63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2.20%;
63 天≤投资期91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2.30%;
91 天≤投资期182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2.40%;
182 天≤投资期364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2.50%;
投资期≥364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2.60%. 7.产品购买: (1)产品募集期内,客户通过产品认购进行产品购买,认购资金当日冻结,并于 产品成立日进行认购资金扣划. (2)产品存续期内,客户通过产品申购进行产品购买,申购的投资资金将于申购 当日冻结,并于当日申购起的下一个开放日进行扣划.开放日当日申购的资金将于下一 个开放日进行扣划.每个开放日前一天的申购截止时间为 17:30. (3)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可直接签约自动理财签约功能进行产品购买. (4) 客户将认/申购资金缴存至客户签约账户之日起至下一个开放日 (不含) 期间, 客户可获得认/申购资金的活期存款利息收益,且不计入投资本金. 8.产品赎回: (1)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可提出赎回申请,客户赎回的投资本金和收益将于下一 个开放日兑付至客户签约账户.每个开放日前一天的赎回时间为 17:30,. (2)若某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中国建设银行于该开放日当日进行公告,并按公 告的比例和时间兑付客户投资本金与收益. (3)若某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暂停接受客户新的赎回申请, 并于该开放日当日进行公告. (4)赎回金额单位:1 万元人民币的整倍数. 9.关联关系: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0.产品说明 (1)本产品成立日期为
2016 年6月29 日,本产品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七个自然 日为一个投资周期,投资者通过申购/签约自动理财或赎回在开放日参与或退出投资周 期的运作;
开放日为每周三,如遇中国大陆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非节假日的周 三.如遇特殊情况,以中国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2)本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银行保证理财资金本金,并按本理财产品协 议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本理财产品经银行内部评级,评级结 果为极低风险产品(1R),无风险或风险极低,提供本金保护,属于保守型、收益型、稳 健型、进取型、积极进取型. 11.敏感性分析 该项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只增加此笔资金在购买理财产 品期间的收益,不改变资金使用用途.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分 期赎回部分本金及收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 12.风险控制分析 本理财产品经银行内部评级,评级结果为极低风险产品(1R),无风险或风险极低, 提供本金保护,属于保守型、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积极进取型.符合公司本着维 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要 严格把关、谨慎决策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 本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 (1)信用风险 (2)流动性风险: (3)政策风险: (4)提前终止风险 (5)信息传递风 险(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三)公司对上述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的管理
1、公司承诺上述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银行为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 该项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只增加此笔资金在购买理财产 品期间的收益,不改变资金使用用途.此事项期满,全部资金和收益仍转回募集资金专 用帐户.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6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分期赎回部分本金及收益.
2、公司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 也不得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 转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见
2016 年10 月1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巨潮网》《新 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的专项公 告》.)
四、审议通过了
2016 年11 月8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0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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