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11-28 |
2019 年3月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目录
一、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帝杰曼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四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二、帝杰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三、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帝杰曼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配合辅导工作开展的评价意见
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帝杰曼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五、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帝杰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帝杰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 会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浙江证监局拟上 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按照中银国际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银证券 或 辅导机构 )制定 并向贵局备案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帝杰 曼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计划及实 施方案》的安排,中银证券结合帝杰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帝杰曼 、 辅导对象 或 发行人 )的实际情 况对其进行了辅导,辅导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
作为辅导机 构,中银证券现就本期(辅导期间为
2018 年12 月1日至
2019 年2月28 日)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总结汇报如 下:
一、发行人的主要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业务开展情况、主要客户供应商变化情况
1、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帝杰曼的经营范围为:软件产品的设计、研发、转让、咨询 服务;
网络系统工程设计、集成、安装维护;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 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计与施工;
电子产品研发、制造(限下设分支机构经营) ;
计算 机、办公自动化设备、网络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维修、咨询 服务及以上设备相关配件及耗材的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 (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帝杰曼的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重点发展的高科技人工 智能产业和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 一.公司利用互联网+思维,积极开展和参与智慧城市研究, 打造领先的智慧城市信息化解决方案及实施运营能力.在实 践过程中不断摸索与总结经验的同时,充分发挥公司在安 防、教育、交通等行业的丰富经验和对企业信息化规划、实施、运维的丰富经验,以人工智能识别、物联网、云计算、 通讯技术、网络技术、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手段,积 极参与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工作,形成 智能安防 、 智慧 交通 、 智慧医保 、 智慧教育 等解决方案和产品,为当 地政府提供基于互联网的政务服务平台和本地化生活服务平 台建设与运营,协助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当地居民生活质 量. 具体而言,公司的商业模式为 软件产品开发+集成服务 提供+销售与施工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有企业、市县政府部 门以及大中型企业,以承建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为载体,采用 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招投标方式,根据客户需求,通过前期咨询、方案设计、现 场勘察、软硬件二次开发、工程施工、集成调试、开通、用 户培训、竣工验收及后期维护管理等一体化业务流程的实 施,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并通过对方案可行性实 施严格把控,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收取项目建设款从而获得 利润. 最近三年,帝杰曼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更.
3、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变化情况 帝杰曼
2016 年度、2017 年度以及
2018 年1-6 月前五大 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如下: (1)主要客户变化情况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1-6 月 温州市鹿城区教学仪器管 理供应站 温州市鹿城区教学仪器管理 供应站 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温州分公司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勤工 俭学办公室 温州市公安局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 司温州市分公司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 体工作局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勤工俭 学办公室 温州市公安局 温州大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温州市分公司 航天科工广信智能技术有限 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 司温州市分公司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 工作局 杭州市公共交通云科技有限 公司 (2)主要供应商变化情况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1-6 月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 公司 浙江视之彩电子有限公司 杭州原野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 司 联想(上海)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视之彩电子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宝隆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 公司杭州分公司 北京方正世纪信息系统有限 公司 联想 (上海) 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 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中机国能科技有限公司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 公司 上海虹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资产状况、收入及利润状况、现金流状 况、缴税情况、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还本付息情况 截至
2018 年6月30 日,帝杰曼未经审计资产总计 97,193,789.66 元,净资产 64,934,638.77 元;
2018 年1-6 月营 业收入 41,202,633.88 元,净利润 2,270,067.69 元;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347,832.63 元;
无逾期缴税、逾期归还 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情况.
二、发行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上一阶段问题的解决情况 公司财务核算方法不够精细化,未完全按照项目归集核 算成本情况,结合中介机构的指导,公司已逐渐加强对成本 核算的精细化要求,分项目独立归集核算,更真实还原每个 项目的毛利情况.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目前公司暂未设立独立董事.
2、公司业绩规模尚小.
(三)主要问题的解决措施及时间安排
1、公司仍在继续寻找合适的独立董事人选,将在申报证 监会之前聘任足够人数的独立董事.
2、公司将加强研发的力度以及销售团队的建设,使公司产品 进一步获得客户认可,抓住发展的机遇. 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三、本阶段辅导机构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时间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已于
2017 年12 月29 日对帝杰 曼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2018 年5月报送了第一期辅导工作 进展报告,2018 年9月报送了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2018 年12 月报送了第三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本阶段辅导 工作时间为
2018 年12 月1日至
2019 年2月28 日.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根据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中银证券委派刘国强、蒋鸿、章骏飞等
3 人组成帝杰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小 组,由刘国强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 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有关规定. 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以下简称 中汇会计师 )和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 德恒律师 ) .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为发行人全体董事(包括 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 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具体对 象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任职
1 孙国勇 董事长 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2 陈明光 董事、总经理
3 吴士型 董事、副总经理
4 陈溶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 蔡捷 董事、副总经理
6 潘毅 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7 黄显作 监事会主席
8 林曙辉 监事
9 吴时兵 监事
10 陈瑞生 财务总监
11 温州鸿新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5%以上股东 本辅导期内,发行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本次辅导期内,中银证券辅导人员围绕辅导计划,结合 帝杰曼的实际情况,通过组织辅导对象自学、问题诊断与专 业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对本期辅导工作 的实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相关辅导工作执行情况良好. 本期辅导主要内容如下: 通过调查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情况,督 促其独立开展业务,突出发行人主营业务,并形成核心竞争 力.
四、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重点 下一阶段,辅导小组将继续围绕辅导计划认真开展对发 行人的后续辅导工作,主要包括: 辅导小组将持续辅导有关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证券 市场动态、市场最新案例等相关内容,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 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注最新监管政策及规范运作要求;
(以下无正文) 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本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帝杰 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之签字盖章 页) 辅导人员: 刘国强 蒋鸿 章骏飞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帝杰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导工作开展 的评价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银证券 、 辅 导机构 )于2017 年12 月与帝杰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帝杰曼 )签订了《浙江帝杰曼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 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 ,并于
2017 年12 月29 日在贵局完成了辅导备案登记,自2018 年1月帝杰曼正式进入上市辅导期,并已于
2018 年5月向贵局报送 了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18 年9月向贵局报送了第二期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18 年12 月向贵局报送了第三期辅导工 作进展报告.中银证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贵局 的有关规定,成立了辅导工作小组,制定了辅导计划,并就辅 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帝杰曼及时沟通,提出意见和解决方 案. 中银证券认为:在本阶段辅导期内,帝杰曼对上市辅导工 作高度重视,能较好地配合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按照要求提 供各项尽职调查资料,为辅导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认 真落实辅导机构的整改建议.本阶段的辅导工作已经取得预期 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辅导效果,实现了预期辅导目标. (以下无正文) 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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