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11-29 |
因你无法联系,现根据 《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 笫五十八条笫三款规定,向 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 裁决结呆 如下:
一、 被 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 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8 年H月 1日 至2018年12月 3日 工资4288. 6元;
二、 被 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 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 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500元;
三、 被 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 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8 年7月 5日 至2019年 1月 14日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6343元.本公告已于2019年 5月 22日 张贴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永福路和 平和盛工业区D2栋616. 你可到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福海派出庭领取仲裁裁决书 (联 系人:夏 小姐,
电话:85900252). 在公 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 逾期未领取的,自 张贴之 日起 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 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 《 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笫四十九条笫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 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特此公告 + 深圳市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