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12-02 |
600401 证券简称: 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 临2013-043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兴和县察尔湖海润生态光伏 发电有限公司并建设 50MW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兴和县 察尔湖开发有限公司在内蒙古兴和县投资设立兴和县察尔湖海润生态 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并进行 50MW 光伏并网发 电项目的建设. ? 项目总投资金额约 50719.77 万元人民币. ?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 本项目尚未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核准的批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与兴和县察尔湖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合资设立 兴和县察尔湖海润生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 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发电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究、开发、销售;
技术及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具体经营范围 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 经初步估算,本项目总投资额约 50719.77 万元.其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95%,开发公司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 5%.投资资 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公司目前已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 《关于同意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 的通知》. 本项目尚未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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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于
2013 年5月21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该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 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 外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名称: 兴和县察尔湖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 万元
3、注册地址:兴和县城关镇衙门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赵宏伟
6、经营范围: 农作物种植、牲畜饲养、林木培育、渔业养殖、旅游项目 开发. (法律、 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 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
7、企业简介: 兴和县察尔湖开发有限公司
2010 年成立,注册资金
1000 万元.现已投资
8000 万元,预计建有:3600 平米大型休闲餐厅;
4 座有机蔬菜 日光温室大棚
4000 平米,滴灌
100 亩;
畜牧养殖区
6000 平米;
停车场
5000 平米;
公寓酒店
5000 平米;
环岛赛马场
2800 米;
6 吨热水锅炉, 可供热面积
15000 平方米;
有10 眼机井供旅游区使用;
购置了大型游艇、快艇、渔政监察快艇、 游船、蒙古马、草原绵羊山羊;
投放鱼苗
150 万尾;
绿化面积达 1.8 万亩;
一期 规划项目正在建设当中.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兴和县察尔湖海润生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 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3、 注册地址:内蒙古兴和县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法定代表人:冯国梁
6、 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太阳能电池组件
3 的研究、开发、销售;
技术及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 门核准为准).
7、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将进一步拓展公司在内蒙古地区的太阳能工程、电站等业务,为公 司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未来的影响 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投资回收期为 6.95 年,内部收益率 14.84%,将有利 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在内蒙古地区的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 发展需要及长远规划. 备查文件目录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