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11-30 |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12 月17 日2.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柳州市潭中西路
7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宁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范性文件及《广西宏华生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590,6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土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推进公司在贵州地区养猪产业、饲料产业及生物肥产业的快速发展,拟以控股子 公告编号:2018-028 公司贵州宏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在贵州投资建设种猪育种与扩繁基地、生物饲 料厂、生物有机肥厂等项目,项目拟坐落于贵州威宁经济开发区. 贵州宏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购买项目建设相关土地,拟购买土地面积约为
580 亩,该 土地位于威宁经济开发区(具体位置和面积以主管部门规划审批为准) .公司预估土地 购买价款总计不超过 3,000 万元 (最终价格以公司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使用 权出合同为准) . 在不超过 3,000 万元的额度内, 后续具体土地购买事宜(包括签署土地出让合同等) 由子公司贵州宏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590,63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新建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控股子公司贵州宏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 在贵州投资建设种猪育种 与扩繁基地、生物饲料厂、生物有机肥厂等项目,项目拟坐落于贵州威宁经济开发区. 公司在项目正式开始施工建设后, 两年内预计投资建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包 含土地款) .若项目后续推进过程中涉及重大资产投资的,公司将根据对应权限范围另 行审议并披露. 为提高新项目建设的决策效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子公司签署项 目投资相关合作协议, 并在 1.9 亿元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子公司贵州宏华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处理与新项目建设相关的具体事宜 (包括签署项目施工合同、 调整新项目建设进度、 投资额度等) .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两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590,63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公告编号:2018-028 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 《广西宏华生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西宏华生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2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