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9-07-31 |
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EVERBRIGH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U257) 二零一七年度业绩公告财务摘要继往开来扬帆远航?收益为港币20,043,116,000元 (二 零一六年:港币13,971,204,000元) ,较去年增长43% ?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为港币6,863,209,000元 (二 零一六年:港币5,051,261,000元) ,较去年增长36% ? 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为港币3,509,990,000元 (二 零一六年:港币2,784,863,000 元) ,较去年增长26% ? 末期股息每股12.0港仙(二 零一六年:每股13.0港仙) .全年股息每股24.0港仙(二 零一六年:每股20.5港仙) ,较去年增长17% 二零一七年度全年业绩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本 公司」 ) 董事会(「董 事会」 ) 谨此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 「本 集团」 )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年度业绩已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C
2 C 综合损益表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附注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收益420,043,116 13,971,204 直接成本及经营费用(12,910,601) (8,661,638) 毛利7,132,515 5,309,566 其他收益5555,232 464,916 其他收入及收益(亏 损) 净额556,936 (39,775) 行政费用(1,438,464) (1,059,294) 经营活动所得盈利6,306,219 4,675,413 财务费用6(938,280) (639,584) 所占合营企业盈利61,632 63,373 所占联营公司亏损(1,372) (479) 除税前盈利75,428,199 4,098,723 所得税8(1,376,352) (1,062,150) 本年度盈利4,051,847 3,036,573 应占部份: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3,509,990 2,784,863 非控股权益541,857 251,710 4,051,847 3,036,573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10 -基本及摊薄78.30港仙62.12港仙C3C综合全面损益表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本年度盈利4,051,847 3,036,573 其他全面收入(亏 损) 於其后期间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表之其他全面收入(亏 损) : 待售投资: 公允值变动2,132 (190) 汇兑差额: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2,174,658 (1,922,087) 出售合营企业部份权益时变现汇兑储备2,279 C 2,176,937 (1,922,087)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入(亏 损) (已扣除税项) 2,179,069 (1,922,277) 本年度全面收入总额6,230,916 1,114,296 应占部份: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5,359,796 1,072,829 非控股权益871,120 41,467 6,230,916 1,114,296 C
4 C 综合财务状况表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附注港币千元港币千元非流动资产投资物业165,133 157,140 物业、厂房及设备4,025,016 3,029,417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170,904 152,091 4,361,053 3,338,648 商誉1,747,451 1,563,390 无形资产8,592,924 5,686,374 合营企业权益543,638 345,353 联营公司权益248,002 228,047 应收客户合约工程款项总额11 28,992,607 19,464,201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17,817 17,273 其他财务资产38,567 33,332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12 8,866,435 6,494,188 递延税项资产77,250 53,732 非流动资产总额53,485,744 37,224,538 流动资产存货509,825 361,540 应收客户合约工程款项总额11 2,697,922 1,569,027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550
526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12 5,589,106 3,337,241 可收回税项1,681 1,259 已抵押银行存款及受限制金融机构结余1,340,732 653,054 存款期超过三个月之银行存款840,439 43,96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8,657,193 6,340,579 流动资产总额19,637,448 12,307,190 C
5 C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附注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流动负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13 8,505,257 4,804,142 计息借贷-有 抵押1,309,485 1,175,213 -无抵押4,104,205 3,236,961 5,413,690 4,412,174 应付税项114,273 97,474 流动负债总额14,033,220 9,313,790 流动资产净额5,604,228 2,993,400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59,089,972 40,217,938 非流动负债其他应付款项13 94,077 93,610 计息借贷-有 抵押13,086,781 9,311,894 -无抵押12,953,532 7,891,581 26,040,313 17,203,475 递延税项负债4,312,044 3,075,645 非流动负债总额30,446,434 20,372,730 资产净额28,643,538 19,845,208 权益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股本7,405,414 7,405,414 储备15,148,865 9,983,888 22,554,279 17,389,302 非控股权益6,089,259 2,455,906 权益总额28,643,538 19,845,208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C6C附注: 1. 编制基准此等财务报表乃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 (包括所有《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及诠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而编制. 编制财务报表时所采纳之会计政策及编制基准,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纳者贯彻一致,惟因采纳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并於本年度财务报表首度生效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影响除外(进 一步详情载於附注2) .财务报表乃以港币呈列,除另有指明外,所有价值均调整至最接近的千元数.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二零一七年度全年业绩初步公告所载有关截至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司於该等年度之法定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惟有关财务资料均取自该等财务报表.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436条须予披露有关该等法定财务报表之进一步资料如下: 本公司已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第3部之规定向公司注册处送呈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并将於适当时候送呈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 本公司之核数师已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发表报告.上述两个年度之核数师报告并无保留意见;
亦无提述核数师在不作保留意见之情况下,强调有任何事宜须予注意;
且并未载有香港公司条例第406(2)、407(2) 或(3) 条所指之声明. C
7 C 2. 会计政策之变动及披露本集团已於本年度之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下列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披 露主动性」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就 未实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周期之年度改进所载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之修订「於 其他实体之权益之披露: 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之围」 上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对此等财务报表并无构成重大财务影响. 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任何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准则、诠释或修订. 3. 经营分部资料本集团之业务按业务种类划分为多个分部并加以管理.按照公司内部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而向本集团最高管理层呈报资料之一贯方式,本集团呈报了下列四个须予报告分部. C 环保能源项目建造及运营:此业务分部透过建造及运营垃圾发电厂、沼气发电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以赚取建造服务收益、运营服务收益及财务收入. C 环保水务项目建造及运营:此业务分部透过建造、改造及运营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处理厂、地表水处理厂、污水源热泵项目及水环境治理项目,以赚取建造服务收益、 运营服务收益及财务收入. C 绿色环保项目建造及运营:此业务分部透过建造及运营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危废处理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及风力发电项目,以赚取建造服务收益、运营服务收益及财务收入. C 其他:此业务分部透过进行环保科技研发、提供环保相关技术服务、设计环保项目、 制造及销售环保项目装备,以及废物处理及运营填埋场,从中赚取收益. C
8 C 3. 经营分部资料(续) 就分部表现评估及分部间之资源分配而言,本集团之最高管理层按下列基准监察各个须予报告分部之业绩、资产及负债: 分部资产包括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商誉、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权益、递延税项资产及流动资产,惟不包括於其他财务资产之投资、集团内公司间之应收款项及其他企业资产. 分部负债包括各个个别分部之业务活动所产生之本期税项、递延税项负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及由各个分部直接管理之借贷,惟不包括集团内公司间之应付款项. 收益及开支乃参考须予报告分部所赚取之收益及所产生之开支或有关分部之资产所产生之折旧或摊销而分配至有关分部.然而,除报告分部间之设备销售及提供之技术服务外,某一分部向另一分部提供之协助(包 括专业知识技术) 并不计算在内. 用於报告分部盈利之表示方式为「除 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 ,即「EBITDA」 .为了得出EBITDA,本集团之盈利将就无明确归於任何分部之项目(例 如U董事酬金及核数师酬金及其他总公司或企业行政成本) 作进一步调整. 除获提供有关EBITDA之分部资料外,管理层亦获提供有关下列各项之分部资料:收益(包 括集团内公司间之销售额及来自技术服务之收益) 及各分部运营时所使用之非流动分部资产之折旧、摊销及增置. 年内,本集团因应其组织架构,重新界定旗下业务分部,以便管理其策略方向.因此,原先列入「环 保能源项目建造及运营」 分部之若干附属公司之分部资料以及原先列入「环 境科技」 分部之附属公司之分部资料已重新分类至「其 他」 分部.因此,分部比较资料亦已重新分类, 以符合本年度之呈报方式. C
9 C 3. 经营分部资料(续) (i) 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截至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资源分配及分部表现评估而向本集团最高管理层提供之须予报告分部资料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环保能源项目 建造及运营 环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