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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 2017年8月1日 星期二 本版主编: 龚小芹 组版: 江琳雪 QIJIANG RIBAO 公示綦江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进度情况 綦江区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序号1234567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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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存在的问题情况 2013年以来, 全区没有因为环保绩效考核差而 对党政领导干部采取组织处理的情况.
东部新城部分排污口未接入污水管网, 部分污 水主管网建设滞后、
二、 三级管网建设滞后. 通惠河黑臭水体整治进展缓慢. 城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监管存在薄弱环 节.
1、 化肥用量大,
2015 年, 农用化肥平均施用量 53.7 公斤/亩,
2016 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 化肥综合利用率低, 2016年化肥综合利用率为 34.77,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43个百分点. 全区有148家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不配 套, 畜禽养殖粪便没有得到有效的综合处理 (其 中有16家养殖场未纳入整治计划) . 季节性秸杆焚烧问题突出, 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全区目前停用矸石山
7 处, 占地面积为 762.6 亩, 需复垦面积762.6亩. 根据 《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渝财 税〔2016〕
81 号) 文件要求, 该项已改为资源 税.綦江区部分矿山企业还存在拖欠保证金的 行为. 綦江区在自然保护区内有6家矿权.其中已关 闭3家, 有3家未关闭, 未关闭的矿山黄矸塘煤 矿、 紫龙煤矿、 长宏煤矿均在万隆自然保护区范 围内. 綦江工业园区桥河组团固废渣场渗滤液收集处 理设施建设滞后. 全区
2017 年共计
10 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 务.其中綦江区自建6座;
市环投负责建设4座 (新盛镇、 隆盛莲花、 安稳羊角、 古南街道北渡污 水处理站) .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护 不力, 运行不正常. 历史遗留污染场地和渣场存在环境隐患.按照 全市统一安排完成污染地块的调查工作. 污水处理厂 (站) 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滞 后.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漏液处理设施建设滞 后. 农村公路两侧、 河道两岸随意堆放垃圾的问题 比较普遍. 城区道路扬尘污染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垃圾焚烧、 露天烧烤时有发生. 全区现有小水电站56座, 总装机容量6.25万千 瓦.有近10座小水电站难以保证生态基流, 导 致部分时段、 部分河段出现断流现象. 对街镇、 部门环保考核分值比市对区县考核分 值有所降低 (市考核为 8.5 分, 綦江区街镇为
4 分, 部门为5分) . 未将环保考核结果单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依 据.
2013 年以来未以区县党委或政府名义对环保 工作有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未落实 《环境保护法》 第十一条关于 对保护和 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由人民政 府给予奖励 的规定. 綦江工业园区桥河组团、 北渡组团规划修编后 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已获得綦江区政府批复. 綦江工业园区桥河组团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较 低, 运行三年未产生污泥. 重庆华强控股 (集团) 有限公司未进入工业园 区. 整改措施 1.2017年6月前下发 《关于加强环保工作考核的通知》 .2.2017年7月前对2016年环保考核排名 末位的街镇和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或调离岗位.3.认真落实 《党政领导 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 》 和 《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 则 (试行) 》 , 建立责任追究调查处理、 沟通协作制度, 按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组织水务、 审计、 勘察设计等单位现场实地勘查东部新城瑕疵的污水管网, 并根据现场实际做施工 图的调整, 按施工方案开展整改工作. 1.6 月底前完成控源截污工程, 以及通惠河沿岸散排口整治.2.8 月底前完成人工湿地、 植物栽 种、 河道清淤.3.10月底前完成生态驳岸工程.4.12月底前完成通惠河黑臭水体整治. 1.强化城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理, 施工工地按规范要求设置不低于1.8米的围墙或硬质密闭围 挡, 其中临近主干道工程围墙或围挡不低于2.2米.2.工地进出口及场内道路必须硬化.工地大 门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工地大门必须设置接水口、 沉沙井.工地大门必须设置排水沟.3.项 目部进出口必须设置扬尘检查岗, 检查人员负责24小时全天候检查.4.城区建筑施工工地进出 口安装扬尘智能监控系统.5.施工工地露天堆放河沙、 石粉、 水泥、 灰浆、 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 及未及时清运的余土及建筑垃圾, 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6. 加强施工工地的扬尘管控, 施工工地扬尘管理达到 十个必须 标准. 1.调优结构减量.调减籽粒玉米种植面积1万亩, 增加高山甜糯玉米面积1万亩.2.精准施肥减 量.提高配方肥到位率, 加快推广缓释肥、 水溶肥、 生物肥等新型肥料.3.有机肥替代减量.增加 有机肥用量, 推广秸杆还田等技术.4.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减量.依托种植大户、 家庭农场、 农 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示范引导耕地质量建设和科学施肥. 1.养殖场污染治理实行行业管理制和辖区管理责任制.2.养殖场污染治理实行养殖场主体责任 制.3.开展排查摸底工作, 量化建设任务.6月30日前完成50%.9月31日前, 全面完成. 1.加强组织领导.2.落实责任.3.加强监管.4.加强宣传.5.加强秸秆综合利用.6.加强考核. 全区6处矸石山2处复绿, 4处修筑挡墙. 清理部分矿山企业拖欠保证金金额, 下发催缴通知, 督促矿山企业完清保证金. 逐步对綦江区自然保护区内有采矿权的煤矿采取差别化方式退出或关闭矿山. 1.修建污水处理站, 渗滤液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达到一级排放标准.2.协助重庆市南新固体废 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对固废渣场完成环保验收手续. 1.加强协调, 按照工期时间节点推进项目进度.2.加强与市环投公司对接, 及时移交相关资料. 3.加强与区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争取工作支持, 尽快完善手续办理. 1.编制并印发 《綦江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2017-2020) 》 , 制定土壤污染治 理与修复规划, 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时限: 2017.6 2.按照国家和市级部署, 启动 土壤污染状况详查.3. 完成2块潜在污染地块调查评估的年度任务.时限: 2017.12 4.启动土 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 配备土壤污染快速检测仪器.时限: 2017.12 现正按照区政府批示要求进行重新论证.区市政园林局与市环卫集团协商, 计划将污泥处置项目 纳入餐厨垃圾项目, 现污泥处置项目已纳入实施同步初步设计. 预计2017年5月底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和评审;
7月底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
8月完 成施工图概算批复及预算编制工作;
9月完成预算评审;
10、 11月完成施工招标和开工建设.2018 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 结合文明城区创建, 开展生活垃圾 百日清扫大行动 活动, 通过集中整治将农村公路两侧、 河道两 岸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塑料袋、 菜叶、 废纸、 土石砖块、 建筑废料等垃圾进行集中处理. 1.完善在建工地信息动态.2.狠抓工地网格化管理;
3.启动 交叉检查 模式.4.建立例会通报制 度;
5.建立环卫对接联系机制.6.实行错时执法制;
7.加强周末巡检力度. 1.日常治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监察支队结合辖区实际, 自行组织对露天烧烤的日常整治, 适时 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大队统一行动;
2.分类整治和行政处罚相结合.区分固定门店露天烧烤、 流动 烧烤摊点等, 采取不同整治方式, 务求整治成效;
3.专门执法队伍和错时整治相结合.组建夜间执 法队伍, 采取错时整治的方式, 通过夜间集中检查、 延时执法、 定岗固守等方式逐步清理取缔露天 烧烤;
4.部门联动和疏堵结合.监察支队协调辖区工商、 环保、 食药监、 公安、 街道等部门建立联动 机制, 共同参与, 相互配合, 形成合力. 对全区现有小水电站进行清理整治, 编制项目设计方案, 完善生态流量设施和自然深潭、 浅滩, 采 取多种方式解决断流现象. 1.2017年6月前下发 《关于加强环保工作考核的通知》 .2.2017年8月前, 在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 干部年度考核中, 增加环保工作考核权重, 按不低于市对区环保考核分值设置街镇、 部门考核分 值.3.进一步优化环保考核细则, 严格逗硬考核, 做到实事求是、 拉出差距. 1.2017年6月前下发 《关于加强环保工作考核的通知》 , 将环保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