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12-01 |
2018 年第 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 就读学校) 或居住地 (持有居住证) 在东营市垦利区的中国公民, 可在东营市垦利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 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历.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 、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 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 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 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 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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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 (在规定有效期内) .2012 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 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毕业后
3 年内申请认定相应学段 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可免予教师资格考试.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 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申请人须按照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 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 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 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2 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 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 号印发)规定的标准 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 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 或所在单位 (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 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六) 申请教师资格的 任教学科 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 师资格,申请 任教学科 还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符合免试直接申请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
3 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类别相应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 申请 其他类别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 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
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 的全日制教育硕士, 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 近;
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 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 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 地)的县(区)教育局认定;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 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东营市教育局认定(附件 1) .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
663 号)规定,居住 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相应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 年6月20 日8:00―6 月28 日17:00,认定机构现场 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和面试) 或符合免试条件, 在7月10 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 申报.7 月10 日后提供毕业证书的申请人本批次无法认定教师 资格.
4 2.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 的申请人从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报名,其他申 请人从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报名,报名时应按网 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特别提示:为缩短申请人现场审核等候时间,本着就近便捷 的原则,应届毕业生选择认定机构时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也 可选择户籍所在地.
(二)体格检查 网上申报成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 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 2,粘贴本人近期免 冠1寸照片)等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申请人可就近选择指定医 院(体检医院、咨询电话及体检时间见附件 3).
(三)现场确认
2018 年6月27 日-6 月29 日(上午 8:30―11:00, 下午 14:00 ―17:00).申请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 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附件 4) :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名系统中正反面打印到一张 A3 纸上,一式
2 份) .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
5 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 应当同时提供以下两个材料之一 (其中,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 可不提供) : ①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 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 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为缩短申请人现场审核等候时间,确保
1 次性完 成现场审核工作, 请申请人务必携带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 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自 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其中,申请中等 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可不提供. 4. 《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原件(当次有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附件 5,当次 有效). 特别说明:①《教师资格条例》 (国务院令第
188 号)第十五条 申请 人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的材料中包含
(四) 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 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 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
6 ②《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0 号) 第十五条 申请人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按照 《申请人思想品 德鉴定表》(见附件二)要求填写.在职申请人,该表由其工作单位填写;
非在职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填写. 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鉴定. 必要时, 有关单位可应教师资格认 定机构要求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 ③民政部、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民发 〔2015〕136 号)第一条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中规定 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关规定,以市(地、州、盟)为单位制定社区工作事 项清单, 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不得转嫁给社区 . 7.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免试申请材料: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交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 试网(www.ntce.cn)上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 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本人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校 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教育学、心理学等全日制教 育类课程修习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 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 习成绩的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
1 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 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
7 名、身份证号). 9.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 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 明原件、复印件;
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由人事关 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无档案存档权限的单位,应提 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能证明考生正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 证明、明细原件等材料代替) ;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 有效的居住证.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考生, 除提供以 上资料外, 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 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 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 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 取时间请查阅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附件 1) . 注: 未提交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应届毕业生, 现场认定时应提供就 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 印的关于本人学籍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学校出 具的应届毕业生并能如期毕业的证明一份,领取证书时需携带毕 业证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交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教育部学历 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原件及复 印件或《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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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要求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请考生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 场审核等,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 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 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 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 1. 东营市
2018 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址 及咨询电话 2. 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3. 东营市
2018 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 检医院、咨询电话及体检时间表 4. 东营市
2018 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 场确认点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东营市垦利区教育局
2018 年6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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