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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 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 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 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矿山精密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枣庄市弘大实业总公司 法人代表刘延芳 联系人周枫 通讯地址滕州市西岗镇蒋庄煤矿 联系电话13863289830 传真邮政编码
277519 建设地点滕州市西岗镇蒋庄煤矿工广区内 立项审批单位滕州市发改局 批准文号2018-370481-31-03-026168 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511 矿山机械制造 占地面积(平方米)4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万元)3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 日期2012 年11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提出背景 枣庄市弘大实业总公司为枣庄矿业集团劳动服务公司下属二级企业, 直属于蒋庄 煤矿,其地址位于滕州市西岗镇蒋庄煤矿院内,注册成立于
1994 年4月份,法人代 表刘延芳,现有员工
1554 人.为了更好的做好蒋庄煤矿运行过程中的相关配套服务 工作,枣庄市弘大实业总公司于
2012 年引进了河北瑞欧消失模铸造生产线一条,形 成年产
10000 吨的中频电炉铸造项目. 但该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属于擅自开工 建设并投入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告表, 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由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审批 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需配套建 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滕州市环境保 护局于
2017 年8月以滕环罚告字[2017]165 号对枣庄市弘大实业总公司 未批先建、 未验先投 的 矿山精密配件生产项目 进行了处罚,具体内容见附件,责令立即停 止生产. 枣庄市弘大实业总公司已按规定缴纳罚款, 并主动补办环评报告报请滕州市
2 环境保护局审批.目前该公司年产
10000 吨矿山精密配件生产项目已于
2018 年5月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项目代码:2018-370481-31-03-02616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22 号,自2015 年1月1日起施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
77 号,自2016 年9月1日起施 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44 号,自2017 年9月1日起施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枣庄市弘大实业总公司年产
10000 吨矿山精密配 件生产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 项目归入项目类别中 二
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60 黑色金属铸造 ;
环评 类别如下:年产
10 万吨及以上的为报告书类别,其他为报告表类别;
本项目年生产 能力
10000 吨,为 其它 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该公司委托我单位进行该项 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对本项目实施地周围实地踏勘、收集资料的基础上,通过 对相关资料的分析,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 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 告表.
2、厂址地理位置 枣庄市弘大实业总公司矿山精密配件生产项目建设在滕州市西岗镇蒋庄煤矿工 广区内,厂区占地面积 4000m2 .项目所在区域交通条件便利,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项目东侧紧邻蒋庄煤矿电厂,南侧为煤炭拣选厂,西侧为南孔庄拆迁区,目前正在进 行拆迁(拆迁现场照片见附图 7),北临矿区内道路及矿区运输铁路,蒋庄矿职工休 息区与项目区隔路相望.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
平面布置见附图 2.
3、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滕州市西岗镇蒋庄矿院内的工广区内, 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 符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西岗镇发展规划要求,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土地使用证明见 附件. 根据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 和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 , 凡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 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凡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的建设项目, 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 理相关手续. 经核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 目录(2012 年本)》中的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本建设项目用地符合滕州市发
3 展规划要求. 综上,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4、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4.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 修正版)中鼓励类:十
四、机械
20、耐高低温、耐腐蚀、耐磨损精密铸锻件,本项 目属国家鼓励类项目.枣庄市弘大实业总公司矿山精密配件生产项目已于
2018 年5月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项目代码:2018-370481-31-03-026168. 4.2 与《铸造行业准入条件》(2013 年)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建成于
2012 年11 月,属于 未批先建、未验先投 新建项目,属于已建补 手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 年发布的《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2013 年第
26 号 , 本项目建设与该文件的符合性见表 1-1. 表1-1 本项目建设与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符合性 文件规定 已建项目 情况 符合 情况 建设条件和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类区)的铸造企业不 予认定;
在二类区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新(扩) 建铸造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 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定. 已建项目 位于二类 区,排放标 准和处置 措施符合 要求 符合 新(扩)建铸造企业应通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及 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估 ,并通过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 防护设施 三同时 验收. 项目为已 建项目,属 于补手续 符合 生产工艺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 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 所选铸造 工艺低污 染低排放 符合 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 工艺. 采用消失 模工艺 符合 生产装备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 频感应调质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D、LF 炉等) 、 电阻炉、燃气炉等.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 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 采用中频 感应调质 电炉 符合 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 设备.….应具备与其产能和质量保证相匹配的试验室和必要的 检测设备…落砂及清理工序应配备相匹配的隔音降噪和通风除 尘设备.不得采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0.25 吨及以上无磁扼的 铝壳中频感应调质电炉、铸造用燃油加热炉. 有砂处理 设备,电炉 符合要求 符合
4 企业规模铸件年生产能力按其所在地区应不低于要求吨位(现有 4000t, 改扩建 8000t) . 已建项目, 年产10000t 符合 产品质量应按照 GB/T19001-2008 标准(或ISO/TS16949 标准)建立质量 管理体系,设有独立质量管理及监测部门,配有专职质量监测 人员,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铸件的外观质量(尺寸精度、表面粗糙度等)及铸件的内在质 量(成分、金相组织、性能等)应符合产品规定的技术要求. 已建立质 量管理体 系,铸件符 合要求 符合 能源消耗
(一)企业应根据 GB/T 15587-2008 建立能源管理系统.
(二)新建或改扩建铸造项目需要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
(三)企业的主要熔炼设备应满足要求能耗指标.
(四)企业吨铸铁的综合能耗≤0.44 吨标准煤;
吨铸钢的综合 能耗≤0.56 吨标准煤. 根据企业 已运行统 计资料,企 业吨铸钢 的综合能 耗在 0.51~0.53 吨标准煤 之间 符合 环境保护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烟尘和其他废气的部位均应配置大气污 染物收集及净化装置,排放应满足相应标准及所在地污染物排 放标准的要求. 有废气处 理措施,能 达标排放 符合 废水根据排放流向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排入下水 道,进入污 水站接管 处理 符合 企业废砂、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应按照 GB18599-2001《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贮存和 处置. 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法规,设置 规范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