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12-04 |
2 - 附件:
2018 年苏州市吴中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 法? 、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以及 省教育厅、苏州市教育局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要求,结合?苏州市 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 ,现提出2018 年苏州市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入学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 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立德树人,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以创新、 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统领教育改革发展,以提高教育质 量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推进义 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缩小城乡、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 关注每个学生的成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 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分级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义务教育法? 以县为主,属地管理 的规定,吴中区义务教育 -
3 - 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由区教育局依据 ?2018 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入学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进行制订,经区委区政府和苏 州市教育局批准后颁布与实施.各镇、区、街道(政府)和学校遵照执行. 因行政区划调整、城市综合改造、学校布局调整等涉及义务教育跨区 域变化的,由相关镇、区、街道(政府)协调解决.
(二)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坚持依照合法固定住所(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 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 房除外,下同) 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的原则,各镇、区、街道(政府) 和中小学要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的基本权利,确保 符合规定的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公办学位. 各镇、 区、 街道 (政府)应充分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依据未来适龄儿童数量、结构的 变化,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和整体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入 学高峰,从根本上缓解出生人口高峰带来的入学矛盾.在科学划定学校施 教区的基础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严格 控制择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坚持随迁子女入学 两个为主 原则 坚持 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 的原则,按照?苏州市流 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 , 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 实现入学工作科 学、有序、规范.各镇、区、街道(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公办学校吸纳力 度,确保公办学校吸纳比例或数量逐步增长.各镇、区、街道(政府)根-4-据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持续递增、分布不均等特点,按照?教育均 衡、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加快实施学校新建改扩建工程,以满 足公共教育服务需求.
(四)坚持按需供教和帮困助学原则 各镇、区、街道(政府)和中小学要进一步加大帮困助学工作力度, 关心、关爱每一个特殊适龄儿童少年,切实保障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和残障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巩固提高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 水平,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确保特殊群体入学机会公平和教 育过程公平.
三、工作要求 各镇、区、街道(政府)和学校在今年新生入学工作中,要进一步认 真学习?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深刻领会国家、省、市、区有关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文件精神,正确解读政策,创新工作机制;
坚持标 本兼治, 落实服务举措;
稳步推进改革, 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确立全局观念 各镇、区、街道(政府)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出发点,按照国家、省、 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指标体系的总体要求,均衡教育资源配Z, 科学预测事业发展, 认真制定入学工作的事业计划、 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 本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原则,从全局出发,协同排难,妥善解决好区 域间、校际间的新生入学矛盾,区教育局将协同有关镇、区、街道(政府) 做好新生入学的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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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教育均衡 各镇、区、街道(政府)要将中小学入学工作作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 均衡发展的抓手.结合行政区划调整、新城区建设、城市综合改造,科学 合理、积极稳妥地调配公共教育资源.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通过新校建 设、老校改造、资源重组、品牌输出、施教区共享、大学区辐射、集团化 办学,校际合作等举措,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现校际之间 的骨干教师流动、干部互派交流、课程资源共享、文化沟通融合,发挥优 质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缩小校际差异、区域差异,有效促进义务教 育优质均衡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探索学段课程衔接,完 善创新人才的系统培养,促进学生全面而又持续发展.
(三)遏制择校现象 根据教育部、省有关文件精神,强化落实区域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要求,坚持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积极调配公共教育资源,完善义务教 育阶段学区制度,鼓励采取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大学区辐射等措施, 将择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促使热点公办中小学择校比例逐年降低,并 最终得到基本遏制,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公平优质教育的需求.
(四)规范入学行为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严禁组织笔 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严禁以各类竞赛、培训、考试、 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为依据录取学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 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5〕45 号) , -
6 - 实行标准班额办学, 遏制大班额现象, 杜绝超大班额. 坚持实行均衡编班、 平行编班,严禁以 重点班 、 快慢班 和 实验班 等名义违规分班.各地 各校要坚持阳光分班,按照 标准统
一、过程公开、结果公示 的程序,制 定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的师生分班方案,学校不得单独提前组织招生工 作,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科目考试.学校要严格遵守小学、初中入学 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严禁任何学校违规组织各种形式的入学宣传,切实 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行为.
(五)提高吸纳水平 扩充公办学校资源,挖掘公办学校潜力,进一步提高公办吸纳比例或 数量. 根据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 , 按照 ?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试行) ?具体要求,科学、有序、规 范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地方,要扩大公办学校容 量,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探索通过购买民办学校服务、加快外来工子 弟学校提档升级等举措,加大对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支持力度,满足随迁 子女入学需求.加大规范外来工子弟学校办学的力度,帮助学校提高管理 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六)关爱特殊儿童 全面推进融合教育, 坚持普校主体, 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 就近安排适龄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招收的残疾学生超过5 人,应 当设Z特教资源教室,配备专职特教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安排不能 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7-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通过提供送教进特教办学点、送教 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学生学籍建在当地特教学校,纳 入统一管理.
(七)加强学籍管理 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 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 严格实行 一人一籍、 籍随人 走 , 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 将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障儿童少年纳入 学籍管理. 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操作细则, 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转学条件, 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
原来没有学籍的,应通 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严禁重复建学籍.苏州市中考认真执行考籍 与学籍对应的规定,原则上初中毕业生均应在学籍所在校参加毕业升学考 试.
(八)落实免费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并免费提供 教科书.在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免费义务教 育待遇,学校不得收取与招生有关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
(九)优化服务措施 牢固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