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9-12-04
宁教中〔2019〕11 号 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

2019 届初中、普通高中毕业生资格审 核及毕业证书印发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初中毕业生资格审核要求和印发流程 1.

初中毕业生资格审核和证书核发条件按 《关于做好我市

2017 届初中毕业生资格审核及毕业证书印发工作的通知》 (宁 教中〔2017〕20 号)规定执行. 2.2019 年6月1日起,学校可从 "南京市义务教育学籍 管理系统"的毕业管理中选择

2019 届初三毕业学生信息,上 报给各区教育局;

各区教育局在毕业管理中审批并生成各学校 毕业证书文档,导出打印. 3.初中毕业证书核发时间为

2019 年6月20 日至

6 月30 日,各区教育局、各学校不得提前核发.

二、普通高中毕业生资格审核要求和印发流程 1.普通高中毕业生资格审核和证书核发条件按 《关于做好 我市

2017 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资格审核及毕业证书印发工作的 通知》 (宁教中〔2017〕19 号)规定执行. 2.普通高中毕业生资格审核依托 "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证 书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 "毕业证书管理系统" ) 进行网络管理, 访问地址为:http://xjgl.nje.cn/GZ/index.aspx. 3.学校在毕业证书管理系统中下载普通高中毕业生基本 信息(excel 格式),按提示要求正确、完整填写,上传到毕 业证书管理系统, 批量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各区教育局在毕业 证书管理系统中批量审批,生成毕业生数据库. 4.学校通过毕业证书管理系统上报的数据应与普通高中学 籍管理数据中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一致,否则将不能 提交.学校应提前核对毕业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学籍辅号、学 籍状态等重要信息,如有变化,及时在"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 理系统"完成变更,确保学籍管理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5.学校上报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基本信息将同时与我市学 籍、学测、高考报名、模考数据库进行比对,数据库比对成功 后, 经区教育局审批通过, 可在区级管理平台自动生成该校毕 业生打印文档后下载、打印. 6.未能一次性通过审核的学生,应按照宁教中〔2017〕19 号文件要求准备材料后再行审核. 7.时间安排: (1)5 月5日前,学校核对、修正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 统中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辅号等基本信息;

(2)5 月6日-5 月10 日,学校登陆毕业证书管理系统, 按要求下载、上传、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3)5 月17 日前,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所属学校上报 数据,生成毕业证书打印文档,下载打印;

(4)

5 月20 日-5 月24 日, 市级验印 (具体安排见附件) ;

(5)

6 月10 日-6 月30 日, 学校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各普通高中不得提前发放. (6)7 月10 日前,完成全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审核和发 放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 认真做好初中、 普通高 中毕业生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工作,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督 查, 共同维护毕业证书发放工作的严肃性, 不断提升我市初中、 普通高中毕业生资格审核和验印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附件:2019 年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现场审核工作安排 南京市教育局

2019 年4月22 日4附件 日期 时间学校现场审核地点

5 月20 日 上午 9:00 直属高中 市教育局

210 会议室 下午 2:00 玄武区 下午 3:30 雨花台区

5 月21 日 上午 9:00 栖霞区 上午 10:00 建邺区 下午 2:00 鼓楼区

5 月22 日 上午 9:00 秦淮区 下午 2:00 江宁区

5 月23 日 上午 9:00 六合区 上午 10:00 浦口区 下午 2:00 江北新区

5 月24 日 上午 10:00 高淳区 下午 2:00 溧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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