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9-12-06
1 河南省政府采购货物询价采购 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实验室 购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19-168 号 河南行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 总目录第一卷.

4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5 说明.5 1. 适用范围.5 2. 定义.5 3. 投标费用.6

一、招标文件.6 4. 招标文件的构成.6 5. 招标文件的澄清.7 6. 招标文件的修改.8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8 7. 投标语言.8 8.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8 9. 投标文件的组成.8 10. 投标格式.9 11. 投标报价.9 12.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0 13. 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10 14. 投标保证金.11 15. 投标有效期.11 16.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文件签署.12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2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 18. 投标截止期.13 19. 迟交的投标文件.13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3

四、开标与评标.14 21. 开标.14 22. 评标工作.14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14 24. 投标文件的初审.15 25.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16

五、授予合同.16 26. 合同授予标准.16 27.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16 28. 评标结果的公示.16 29.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17 30. 中标通知书.17 31. 签订合同.17 32. 履约保证金.18 33. 中标服务费.18 34.质疑处理暂行办法.18

3 35. 其它.20

第二章 合同条款(格式)21

第三章 附件.21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1 2.投标函.29 3.资格证明文件.30 3.1 申明资格信.31 3.2 制造商或其指定总代授权书.32 4.投标报价表.33 4.1 开标一览表.33 4.2 投标报价一览表.34 4.3 货物分项报价一览表.35 5.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差表.36 6.售后服务承诺书.37 7.投标人相关项目业绩表.38 8.质量保证承诺书.39 第二卷.42

第四章 投标邀请函.43

第五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46

第六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50

第七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51 第三卷.128

一、政府采购操作流程.129

二、评标注意事项.131

三、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132

四、 保证金管理制度.133

五、中标单位优惠承诺及售后服务措施落实情况回执函.134

六、特别提示.135

4 第一卷投标人须知及 投标要求

5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投标法》和财政部相关号令编制,仅适用于本次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 验院实验室购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19-168 号)询价采购的货物及伴随服务. 2. 定义 2.1 采购人:第二卷

第五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 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 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招标代理机构: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河南省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 质, 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 组织. 2.3 合格投标人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 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 标.

6 6)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 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 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5 投标文件:指投标商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2.6 供应商: 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要求,能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伴随服务的 法人团体. 2.7 货物: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设备、装置和/或包括附件、 备品备件、图纸、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 类似服务的供应. 2.8 质保: 本次采购所要求的质保或质保期限,是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在承 诺的质保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必须提供伴随服务及必须无条件更换产 品(注: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该标段投标总报价中),并由此享 用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保期限及伴随服务. 3. 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 关的全部费用,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上述费用.

一、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卷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要求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二章 合同(格式)

第三章 附件 第二卷 商务技术文件

第四章 投标邀请函

第五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

第六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

第七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第三卷 政策条款 1.政府采购操作流程 2.评标注意事项 3.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 4.保证金管理制度 5.中标单位优惠承诺及售后服务措施落实情况回执函 6.特别说明 4.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 求和技术规范,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 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 标被拒绝或废标的风险. 4.3 照抄或复印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的、手写的、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 件将导致废标. 4.4 如果第一卷和第二卷对同一事项的描述有冲突或矛盾, 除非采购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另有解释,以第二卷为准. 4.5 本次招标文件若电子招标文件和纸质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 均以纸质 招标文件为准.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或现场答疑)的疑问,应在投标截止

3 日前以书面方式和招标代理机构沟通. 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

3 日前对澄清(或现场答疑)内容予以书面回复.

8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邀请函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前, 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 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3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或修改、或澄清)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 函确认,否则视为已接收,并同意通知(或修改、或澄清)内容. 6.4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招标代理机构 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 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 7. 投标语言 7.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 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 为准. 8.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8.1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按照第

10、11 条要求填写的: A. 投标函 B. 投标报价表 C. 货物分项报价表

9 D. 备件专用工具价格表 (2)按照第

12 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

A. 投标人营业执照 B.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C. 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投标代表人身份证件 D. 制造商或其指定总代授权书 E. 投标厂商资格申明 (3)按照第

13 条要求提交: A. 货物规格表 B. 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差表 C. 保证货物正常运行的技术服务和备品清单等 (4)按照第

14 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供开标时使用的与密封投标文件分别递交的开标一览表. 9.2 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分包(捆),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 标人必须按此分包(捆)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 或漏项投标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废标.投标人如同时投标多包,可提 交一套资质证明文件. 10. 投标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要求如实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表、 货物技术规格和偏差表,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格式 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1. 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及服务的 单价、 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 如果单价、 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之间有差异, 评标以单价为准.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以其所报单价为基准的价格调 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2 投标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交货前发生的各种税费、 运费

10 及保险费、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总报价分解为:设备 和附属装置、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卖方技术服务(安装、调试、运行) 报价、采购人派员参加技术联络和工厂监造、检验、技术培训费用、运保 费、各类税费及验收检测费,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投标报价表相应栏内. 11.3 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 行比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 11.4 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 不得任意分割或合 并所规定的分项. 11.5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 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11.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 报价在投标有效期 内是固定的, 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 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2.1 依据第二卷

第五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 中的要求按第一卷

第三章 附件 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 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12.2 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对有约定的货物, 则必须提供(根据招标文件第二卷

第五章)制造商(或产品总代理)出具 其制造货物响应本次招标的正式授权书, 对于产品总代理则同时必须提供 制造商对其的授权书. 12.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12.4 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培训等其它 技术服务的义务的证明文件. 12.5 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证明合同文件. 13. 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1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在产品规格一览表中应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 等,交货时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合格出厂证明. 13.3 招标文件中为简述货物品质、 基本性能而标示的品牌或型号仅供投标人选 择货物在质量、水平上的比照参考,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提供品质 相同或优于同类产品的货物. 13.4 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2) 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 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13.5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应答, 并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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