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12-0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版) 项目名称:年产

30 万吨石子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渑池县环生矿产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 年9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 (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 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 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 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 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 目,可不填写.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30 万吨石子项目 建设单位 渑池县环生矿产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贺献生 联系人 茹万智 通讯地址 渑池县陈村乡焦地沟 联系电话

13803987743 传真 / 邮政编码

472400 建设地点 渑池县陈村乡焦地沟 立项审批 部门 渑池县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批准文号 2018-411221-30-03-043756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C3099 占地面积 (m2 )

5600 绿化面积 (m2 )

0 总投资 (万元)

500 其中: 环保投 资(万元) 32.6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6.52%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 期2018 年12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1、项目概况 渑池县境内铝钒土资源丰富,铝钒土又名钒土、铝土矿,铝土矿在开采过程 中将产生的大量的废弃石料, 尤其在露采过程中废石产生量更多,主要为玄武岩 和青石等. 渑池县环生矿产品有限公司拟充分利用区域内铝土矿开采过程中产生 的大量废弃石料,拟投资500万元建设 年产30万吨石子项目 . 渑池县环生矿产品有限公司拟建设的 年产30万吨石子项目 , 位于渑池县陈 村乡焦地沟,总投资500万元.拟建设1条废破碎生产线,建设内容有一破车间、 二破车间、筛分车间、成品库和办公生活用房等,建成后可年产30万吨石子.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拟建厂址为中铝公司芦花岭矿区采区1(露采)内空地,该空地总面积 约30000m2 ,其中本项目占地面积约5600m2 .该空地现状为民采企业遗留废石排 放场, 民采企业依法关停后该排石场废石经长期风化及自然沉降,地基已较为稳

2 定. 该废石场南侧与东方希望矿区相邻,东方希望矿区和中铝公司芦花岭矿区在 铝矿石露天开采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废石,依据各矿区环评要求,产生的废石需 选择合理的排石场进行处理. 因排石场占地面积较大,在运营过程不仅破坏地表 植被,造成局部生物量的减少,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且存在潜在的风 险隐患, 同时个别废石排放场临近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废石长期堆存势 必对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造成潜在的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 仅减少了各矿区的废石堆存量,使固废减容,从而减轻了各矿区排石场的压力, 达到减少占地、 降低对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潜在隐患、将对生态环境的 影响降到最低的目的,同时变废石为建材,可有效合理地利用废弃资源,从环境 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已于

2018 年7月10 日在渑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备案项目代 码为 2018-411221-30-03-043756 (见附件 2) .项目利用废石生产建材,根据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 ,符合鼓励类 十

二、建材

11、废矿石、尾矿和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 用 之规定,为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渑池县陈村乡焦地沟,周边为山体和矿区.东、西两侧为山体,南 侧为山体和沟壑,北侧为沟壑,距项目最近的村庄为西北580m 处的白浪村;

项 目西南距渑(池)-白(浪)公路直线距离约280m,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优越, 交通便利,各项基础设施较为齐全,具备良好的建设条件. 项目拟建厂址为中铝公司芦花岭矿区采区1(露采)内空地,该空地总面积 约30000m2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5600m2 ,项目所在区域地势较为平坦,适合厂房 建设. 该空地现状为民采企业遗留废石排放场,民采企业依法关停后该排石场废 石经长期风化及自然沉降, 地基已较为稳定. 该废石场南侧与东方希望采区相邻, 东方希望矿区和中铝公司芦花岭矿区在开采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废石, 本项目利 用附近矿区废石可节约原料运输成本. 2013年11月25日中铝公司芦花岭矿区以 豫环审[2013]540号 文取得河南省

3 环保厅环评批复 (见附件7) ;

2014年6月1日中铝公司与渑池县金鹰矿产品有限责 任公司签订了技术服务协议 (见附件7) ,由渑池县金鹰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该矿区的资源开采;

2017年12月13日渑池县金鹰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京广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 (见附件8) ,该矿区施工合同开采权归河南京广矿业 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没有明显影响,综上可知,本项目选址合理.

3、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渑池县国土资源局《渑池县环生矿产品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石子拟占 土地地类说明》 (见附件 4)和《陈村乡土地利用规划图(局部) 》 (见附图 3) , 项目拟建厂址位于渑池县陈村乡白浪村、一心村(该区域范围统称焦地沟,下文 均称焦地沟) ,用地性质为采矿用地.经现场勘察及查阅相关资料,拟建厂址在 中铝公司芦花岭矿区范围内(见附图 4) ,为中铝公司芦花岭矿区采区 1(露采) 内空地;

根据《芦花岭矿区布置图》 (见附图 5) ,芦花岭矿区采区

1 内共有

4 个 矿体,本项目不在上述矿体范围内,即本项目所占区域未压覆矿体.综上,本 项目建设符合渑池县土地利用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西侧约 1000m 处为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本项目之间有分 水岭相隔, 根据河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及河南省林业厅文件(详见附件

9 和附件 10) ,项目不在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项目西南侧约 4.8km 处为槐扒黄河提水工程,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提 水工程,该工程总规模 7m3 /s,兴建于

1996 年,其取水设施位于渑池县陈村乡槐 扒村西坡的黄河南岸, 位于本项目对应黄河段上游,本项目无废水排放且位于其 下游,不对其产生不良影响.

三、委托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 》 部分内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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