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12-05 |
2016 年10 月27 日,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控股 股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通知,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 ) 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关于豁免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武 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2374 号) ,核准豁免 宝钢集团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持有公司 5,325,307,985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52.76%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述批复的要求,公司于
2016 年10 月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财 务顾问核查意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0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