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12-05 |
1 -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商务委 市交通运输委 关于实施高排放 (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提前淘汰 补贴政策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大气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以及《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 公厅印发的 通知》 (津党厅〔2017〕20 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 津市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政发〔2017〕14 号)工作要求,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推进高排放(原国Ⅰ、国 Ⅱ标准)轻型汽油车(以下简称 轻型汽油车 )提前淘汰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高排放(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
2008 年7月1日(不含)前在本市注册登记并符合市环保 部门公布的车型范围内的汽油车(指燃料种类为汽油的小型、微 型客车及轻型、微型货车) ,经拆解公司拆解报废后的可享受补 -
2 - 贴.
凡属下列情形的车辆不予补贴:市、区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 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
当年度将(或已)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 报废标准规定》中强制报废标准的;
补贴受理之日前已办理注销 登记业务的;
已享受市财政补贴购置的公交车和出租车.
(二)补贴办理时间 补贴受理时间:2017 年9月16 日至
2018 年3月31 日. 拆解公司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周
六、日及 法定节假日休息) 补贴复核时间:2018 年5月31 日17:00 止. 补贴结束时间:2018 年6月30 日(不含)起停止 轻型汽油 车 提前淘汰补贴资金下拨;
2018 年7月31 日17:00 起停止 轻 型汽油车 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兑付,2018 年8月,由相关部门 在媒体上进行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未领取补贴资金的, 视为放弃领取补贴资金的权利,有关部门不再兑付补贴资金.
(三)补贴政策补贴标准 1.轻型载货汽车 注册登记日期在
2005 年6月30 日(含)前的,每辆补贴
4000 元;
注册登记日期在
2005 年7月1日(含) 后的, 每辆补贴
4500 元. -
3 - 2.微型载货汽车 注册登记日期在
2005 年6月30 日(含)前的,每辆补贴
2000 元;
注册登记日期在
2005 年7月1日(含) 后的, 每辆补贴
2500 元. 3.小型载客汽车 注册登记日期在
2005 年6月30 日(含)前的,每辆补贴
5000 元;
注册登记日期在
2005 年7月1日(含)至2006 年6月30 日(含)的,每辆补贴
6000 元. 注册登记日期在
2006 年7月1日(含)至2007 年6月30 日(含)的,每辆补贴
7000 元. 注册登记日期在
2007 年7月1日(含)至2008 年6月30 日(含)的,每辆补贴
8000 元. 4.微型载客汽车 注册登记日期在
2005 年6月30 日(含)前的,每辆补贴
2000 元;
注册登记日期在
2005 年7月1日(含) 后的, 每辆补贴
2500 元.
二、申请程序 -
4 -
(一)拆解公司是受理 轻型汽油车 提前淘汰补贴工作的 唯一场所.机动车所有人须到市商务部门指定的拆解公司办公 地点(见附件 1)办理 轻型汽油车 提前淘汰补贴申请及审 核工作, 相关部门提供审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遇到疑难问题, 由拆解公司办公地点工作人员汇总到复核地点,由相关部门进 行判断解释.
(二)申请天津市 轻型汽油车 提前淘汰补贴的机动车所 有人,自行选择拆解公司后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天津市高排放(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提前淘 汰补贴申请表》 (附件 2)和《车辆有关信息确认表》 (附件 3) . 2.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 的, 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 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3.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应提供下列材料的有效原件和复 印件: 单位法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单位授权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4.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拆解公司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条 件的,予以受理;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机动车所有人说 明原因.
(四)拆解公司受理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申请后,应立即回 收机动车所有人交售的车辆,尽快为车辆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 -
5 - 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通过市环保局、市商务委、市财政 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复核的,拆解公司向机动车所有人 出具《天津市高排放(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提前淘汰 补贴复核表》 ;
未通过复核的,拆解公司负责告知机动车所有人 原因和需补办的手续.
(五) 拆解公司提供各种表格时不得向机动车所有人收取任 何费用.拆解公司不兑付机动车所有人补贴资金.
(六)因遗失等原因造成要件不齐全的 轻型汽油车 机动 车所有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补办手续要件,相关部门依法补办 手续,方便机动车所有人办理.
(七)申请工作流程见附件 5.
三、补贴资金兑付程序
(一) 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且无代办人的须持以下材料的有 效原件前往指定银行领取补贴资金: 《天津市高排放(原国Ⅰ、 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提前淘汰补贴复核表》 、机动车所有人身 份证明.补贴资金原则上以转账方式兑付.
(二) 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且有代办人的须由代办人持以下 材料的有效原件前往指定银行领取补贴资金: 《天津市高排放 (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提前淘汰补贴复核表》 、机动车所 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 证明.补贴资金原则上以转账方式兑付. -
6 -
(三) 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有代办人的须由代办人持以下 材料的有效原件前往指定银行领取补贴资金: 《天津市高排放 (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提前淘汰补贴复核表》 、单位法人 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单位授权委托 书、代办人的身份证明.补贴资金原则上以转账方式兑付.
四、受理咨询电话及查询网址
(一)单位或个人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拆解公司咨询电话
1、天津市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4000655601
2、天津安盛津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4001031068
3、天津新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4001891119
4、天津格林美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022-59186666
5、天津绿色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4008369077
(二)高排放(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信息查询系 统
网址: http://www.tjhb.gov.cn/class/xianxing/jdc.html 在系统中输入车型信息(见机动车登记证书中 车辆型号 一栏) ,如车型信息在查询结果之中,同时符合《通告》所规定 -
7 - 的补贴条件,则该车辆可进行补贴申领工作. 附件:1.天津市各拆解公司受理网点明细表 2.天津市高排放(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提 前淘汰补贴申请表 3.车辆有关信息确认表 4.天津市高排放(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提 前淘汰补贴复核表 5.天津市高排放(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提 前淘汰补贴工作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