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9-12-05 |
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 预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列入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名单 (鲁政字〔2011〕235 号) ,用地已纳入蒙阴县 2006-2020 年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列入重点项目和规划期内用地不易确定位 置的项目表.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蒙阴县编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及数据库调整落实方案,符合相关要求.原则通过建设用地预 审.待项目批准后,请依法做好项目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数据库的衔接.
二、根据可研推荐方案,项目拟用地规模 15.4400 公顷,其 中农用地 12.4600 公顷(耕地 5.7100 公顷) ,建设用地 0.1200 公顷,未利用地 2.8600 公顷.建议进一步优化设计,减少建设 用地规模.
三、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应保证占补平衡, 补充耕地的资金必须切实落实,并按照"占优补优"的要求,进 一步提高补充耕地的质量,切实做好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认真执行国家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 益. 该项目确需占用的 8.3163 公顷基本农田,依据国土资源部 《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12〕2 号)文件要求,从蒙阴县多划基本农田中办理核销手 续,要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
四、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核 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五、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 预审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5 年7月29 日 抄送:临沂市国土资源局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5 年7月2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