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12-05 |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12 月12 日-1-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坚持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以习 近平总书记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 代价 的红线意识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建 立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得力的应急救援体系, 增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预防和处置能力,迅速、有效地控制危 险化学品事故, 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民生命 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序号 名称 文号 实施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2014]第十三号 2014-12-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主席令[2007]第六十九号 2007-11-01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591 号2011-12-01
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2007]第493 号2007-06-01
5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 次会议通过 2006-06-01
6 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务院应急管理 2006-01-08
7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办发[2013]101 号2013-10-25
8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安监总局令[2016]第88 号2016-07-01
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 GB/T 29639-2013 2013-10-01
1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7-2011 2011-09-01
11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办发〔2013〕101 号2013-10-25
12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120 号2012-05-31 -
2 -
13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鲁政办发[2009]56 号2009-02-07
14 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鲁政发[2012]5 号2012-02-06
15 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临政发[2015]11 号2015-06-12
1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 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40 号2011-12-01
17 临沂市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临政办字〔2017〕66 号2017-5-19
18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兰山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 运输、 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的应急救援工作. 1.4 应急预案体系 兰山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是全区各类危险化学品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与之相适应的制度、 资源所构成的救 援系统.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相关 保障系统等组成.本预案向上与《兰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 案》 、 《临沂市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相衔接,向下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本预案适用于兰山区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单位应急工作: (1)危险化学品一般及以上事故;
(2)企业、当地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级应急救援力量 和资源不足,需要增援的事故;
(3)上级领导有重要批示,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
3 - (4)区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事故. 1.5 应急工作原则 1.5.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 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 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5.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指 挥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关部门、单位 和区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和 权限,分工负责,紧密配合. 1.5.3 属地管理原则.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 作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事故抢险指挥以地方政府为主,相关部 门和专家参与,同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1.5.4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专兼结合.贯彻落实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与平 时预防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风险评估、 物资和经费储备、队伍建设、预案演练及事故灾难的预测、预警 和预报工作. 充分发挥生产企业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工作、训练、 演习、预防性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 业力量,引导、鼓励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兼职应急救援力 量的作用. 1.5.5 加强监控,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 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和不断完善应急救援工 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科学性、 -
4 - 有效性.
2 事故风险描述 兰山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所涉及的危险性物质主要有:氯乙 烯、丙烯、乙炔、汽油、光气、苯、甲苯、甲醛、甲醇、液化石 油气、二硫化碳、液氨、液氯、二甲基甲酰胺(DMF) 、氢气、乙醇、石脑油、原油、己烷、环氧乙烷、环氧丙烷、丙酮、液化氯 甲烷、异戊二烯、三乙胺、过氧化氢异丙苯、五硫化二磷、金属 钠、电石、硝酸、发烟硫酸、溶剂油、硫磺、氟气、氧气、异丙 苯、氰化物、氟化氢、溴、硫化氢等. 根据国内外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光 气、液氯、液氨、苯、甲苯、甲醛、汽油、氯乙烯、丙烯、甲醇、 DMF、氢气、液化石油气、二硫化碳、乙醇、氟气、氟化氢为主 要危险物质.主要危险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按照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2009)进行辨识.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由区安监局、 消防大队掌握并建立档案,以备救援时查阅.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组织体系: 区政府成立兰山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办公室 设在区安监局) ,下设兰山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指挥部设办公室和
11 个工作组. 3.2 机构组成 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副区长 -
5 - 副总指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事发地乡 (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政府主要负责人. 成员:区政府应急办、区安监局、兰山国土分局、兰山公安 分局、区卫计局、兰山消防大队、区总工会、兰山交通分局、区 经信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兰山环保分局、市气象局、区食 药监局、区监察局、区文广新局、兰山供电部、驻兰山区有关通 信部门、区危险化学品救护大队、区各大医院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及有关专家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办) ,办 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3.3 组织机构职责 3.3.1 指挥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法 律法规和规章;
(2)按照本预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做好统一领导、集中 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灾害、减少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3)组建一般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顾问组, 为事故应急救援的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急需的各类应急物资、设 备和人员,协调占用场地,并在事故后及时归还或予以补偿;
(5)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遇有危及周边人员和居民险情时, 及时组织、指挥人员疏散、撤离和物资转移工作;
(6)参与对一般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向上级 -
6 - 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并核发事故通报;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
(8)迅速、如实发布事故消息. 3.2.2 各救援小组组成职责: 指挥部下设
11 个应急救援小组: (1)抢险救援组 组长: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消防部门主要负责人、事故 企业所属地政府分管负责人、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准确判断事故性质,根据事故性质迅速研究制定 抢险救援实施方案和防止抢险救援过程中事故扩大的措施;
根据 抢险救援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改方案及措施;
准确、及时向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汇报进展情况;
调集并组织危险 化学品救护及有关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2)物资保障组 组长:区应急办主任 副组长: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兰山供电部分管负责人、事 故企业所属地政府分管负责人及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平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了解各种抢险所 需的车辆、电力设施、排水设施及材料、通风设施等型号及匹配 用途;
负责事故处置工作中的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集和准备工作;
保障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物资、电力供应. (3)群众工作组 组长:事故企业所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
7 - 副组长: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事故发生后,负责安抚遇险者家属及群众,保持 事故发生地群众的情绪稳定,确保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4)综合接待组 组长:事故企业所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为抢险救援、新闻媒体、有关事故调查人员等提 供食宿和所需交通工具. (5)安全保卫组 组长:兰山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兰山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兰山交通分局分管负责 人 主要职责: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 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协助救 援工作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维护事故现场附近现场交通秩序. (6)医疗救护组 组长:区卫计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区卫计局分管负责人、食药监局副局长及各大医院 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事故发生后迅速赶赴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 伤员,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协调 血站、防疫部门做好受伤人员供血和防疫工作. (7)通讯保障组 组长:区文广新局主要负责人 -
8 - 副组长:区文广新局分管负责人、驻兰山区有关通信部门分 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保障事故单位现场指挥系统及内外部通信畅通. (8)信息发布组 组长:由指挥部指定 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 安监局分管负责人、专家组组长 主要职责:提出对内、外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对内、外 新闻发布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
收集跟 踪境内舆情,组织舆论引导. (9)事故调查组 组长:由区政府指定 副组长: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区监察局分管负责人、区总 工会副主席、兰山公安分局副局长、检察院副检察长、行业主管 部门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控制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进一 步核实遇险人员姓名、 年龄、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家属资料等, 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10)善后处理组 组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 副组长:区民政局副局长、区安监局副局长、区总工会副主 席、兰山公安分局副局长、区人社局副局长、保险公司经理、事 故企业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灾后抚恤、生活救助,遇难者遗体火化及遇难者 -
9 - 家属安抚等工作. (11)专家组 组长:由指挥部指定 副组长:区安监局分管局长,省、市、区专家库成员 主要职责:为应急救援提供决策建议;
参加事故的应急处置 工作,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提高决策的科学和 救险效率.
4 预警及信息报告 4.1 信息监测 4.1.1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办统一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 全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指挥部各成员 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要求加强对事故信息监测、报告工作,建立 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体系. 4.1.2 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办建立全区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
定期完成危 险化学品领域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提交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4.1.3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办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区存在的重大 危险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