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9-12-07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YUE DA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29) 公告延迟寄发 有关补充保理协议之主要交易的通函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之公告 ( 「该公告」 ) ,内容有关本公司补 充保理协议之主要交易 ( 「该交易」 ) 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之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寄发有关该交易之通函 ( 「延迟公告」 ) .除本公告另有所指 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如延迟公告所披露,本公司预期将根鲜泄嬖虻14.41(a) 条之规定於二零一九年 五月二十七日或之前 (发布该公告后15个营业日之内) 向股东寄发一份载有 (其中 包括) 该交易详情之通函 ( 「通函」 ) . 然而,经与本公司核数师 ( 「核数师」 ) 德勤 ?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讨论,本公司须额 外时间落实通函内若干财务资料 (包括债项声明及营运资金充足性声明) . 由於本公司须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通函内容,经本公司及核数师同意,本公司预 期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或之前.

2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且联交所已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之规定, 惟本公司须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或之前寄发通函.倘本公司的情况发生变更, 联交所或会撤回或更改豁免. 承董事会命 悦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 胡怀民 香港,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下列成员:(a) 非执行董事唐如军先生及李彪先生;

(b) 执行董事刘德兵先生、胡怀民先生、蔡宝祥先生及柏兆祥先生;

及(c) 独立非执行 董事崔书明先生、刘勇平博士及张廷基先生. 本公告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不一致之处,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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