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12-08 |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西藏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10 月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 西藏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25 成,设董事长一人. " 成,设董事长一人.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 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章程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西藏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 议》. 西藏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0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