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12-09
1 《质量控制准则第

5101 号――会计师事务 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 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应用指南 (2019 年3月29 日修订)

一、运用并遵守相关要求 对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特殊考虑(参见本准则第二十九条) 1.

本准则并不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遵守与其具体情况不相关的规 定.例如,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对于没有员工的个人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某些政策和程序的要求是不相关的.例如,向项目组委 派具有必要胜任能力和素质的适当人员(见本准则第四十六条) 、业 务复核责任(见本准则第四十八条) ,以及每年至少一次将质量控制 制度的监控结果向项目合伙人及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其他适当人员 通报(见本准则第六十八条) .

二、项目合伙人的定义(参见本准则第十四条) 2.在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是指负责某 项审计业务及其执行, 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的审计报告上签字 的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或类似职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质量控制制度的要素(参见本准则第三十二条) 3.一般而言,向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传达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包括说明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及其拟实现的目标, 明确每个人对质量 负有的责任并要求每个人遵守这些政策和程序. 通过鼓励会计师事务 所人员表达其对质量控制问题的观点或关注, 体现出获取对质量控制

2 制度的反馈意见的重要性. 对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特殊考虑 4.对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而言,记录和传达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可能不如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和详细.

四、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一)培育重视质量的内部文化(参见本准则第三十三条) 5.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层及其作出的示范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 文化有重大影响.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取决于会计师事务 所各级管理层通过清晰、一致及经常的行动和信息,强调质量控制政 策和程序的重要性以及下列要求: (1)按照职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工作;

(2)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报告. 这些行动和信息通过认可并奖励高质量的工作, 促进形成优秀的 文化.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培训、研讨班、会议、正式或非正式的 对话、职责说明书、新闻通讯或简要备忘录等形式传达这些行动和信 息,并将其体现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文件、培训资料以及对合伙人 及员工的评价程序中, 以支持和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对质量的重要性以 及如何切实实现高质量的认识. 6.会计师事务所的领导层需要认识到,其经营策略服从于会计 师事务所执行所有业务都要保证质量这一要求, 这对于培育以质量为 基础的内部文化尤其重要.培育这样的内部文化包括: (1)针对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制定有关业绩评价、薪酬和晋升的 政策和程序(包括激励制度) ,以表明质量至上的理念;

(2)合理确定管理责任,以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3 (3)投入足够的资源制定和执行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形成 相关文件记录.

(二)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运作责任的分配 (参见本准则 第三十四条) 7.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质量控制制度运作的人员需要具有充分、 适当的经验和能力,以能够识别和了解质量控制问题,并制定适当的 政策和程序.必要的权限使其能够实施这些政策和程序.

五、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一)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参见本准则第三十五条) 8.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1 号――职业道德基本原 则》 和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2 号――职业道德概念框架》 规定了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并 提供了遵循这些原则的概念框架. 注册会计师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包 括: (1)诚信;

(2)独立性;

(3)客观和公正;

(4)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5)保密;

(6)良好职业行为. 9.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3号――提供专业服务的具 体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 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说明了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时如何在 具体情形下应用概念框架, 并且举例说明了为应对对遵守职业道德基

4 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而采取的适当防范措施, 以及无法实施防 范措施以应对不利影响的情形. 10.下列途径可以强化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1)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层的示范;

(2)教育和培训;

(3)监控;

(4)对违反职业道德要求行为的处理. 网络和网络事务所的定义 11. 职业道德守则和相关审计准则对网络和网络事务所作出了定 义.在遵守本准则

第四章

第四节的规定时,可以结合职业道德守则中 的定义理解本准则的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二)书面确认函(参见本准则第三十九条) 12.书面确认函可以采用纸质或电子形式.通过获取确认函以及 针对违反独立性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行动,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表明其强 调保持独立性的重要性,并使保持独立性的问题对员工而言常讲常 新,看得见摸得着.

(三)因密切关系产生的不利影响(参见本准则第四十条) 13. 职业道德守则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长期委派同一名合伙人或 高级员工执行某一客户的鉴证业务而导致因密切关系产生的不利影 响,以及针对这些不利影响可能采取的适当防范措施. 14.当确定适当的标准以应对因密切关系产生的不利影响时,会 计师事务所可能考虑下列事项: (1)鉴证业务的性质,包括涉及公众利益的程度;

(2)合伙人或高级员工提供该项鉴证业务的服务年限.

5 防范措施包括轮换合伙人或高级员工, 或者要求实施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等. 15.根据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在执行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工 作时,因密切关系产生的不利影响尤其相关.针对这些审计业务,职 业道德守则要求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轮换关键审计合伙人, 并为此 提供了指引. 对公共部门实体的特殊考虑 16. 法定措施可能为执行公共部门实体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保持独 立性提供防范措施.即使存在这些法定措施,对独立性产生的不利影 响可能仍然存在.因此,在制定本准则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条规定的 政策和程序时, 执行公共部门实体审计的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授权对 公共部门实体进行审计的文件的规定, 并应对对独立性产生的任何不 利影响. 17.本准则第四十条和本指南第

15 段提及的上市实体在公共部 门实体中并不常见.然而,某些公共部门实体可能因其规模、复杂性 或涉及公众利益的程度而显得十分重要,因而拥有广泛的利益相关 者.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可能根据其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认为某个 公共部门实体十分重要,从而扩展质量控制程序. 18.就公共部门实体而言,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对作为项目合伙人 的注册会计师的委派和职责作出了规定.因此,对上市实体设定的项 目合伙人轮换要求可能无法得到严格遵守.尽管如此,针对本指南第

17 段所述的重要的公共部门实体,会计师事务所可能出于对公众利 益的考虑制定政策和程序,以促进对项目合伙人轮换要求的遵守.

六、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6

(一)胜任能力、素质和资源(参见本准则第四十一条第

(一) 项) 19. 在确定是否具有接受新客户或现有客户的新业务所需的胜任 能力、素质和资源时,会计师事务所需要评价新业务的特定要求和所 有相关级别的现有合伙人和员工的基本情况,以及下列事项: (1)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是否熟悉相关行业或业务对象;

(2)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是否了解相关监管要求或报告要求,或 具备有效获取必要技能和知识的能力;

(3)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胜任能力和素质的 人员;

(4)需要时是否能够得到专家的帮助;

(5)如果需要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否具备符合标准和资 格要求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6)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能够在提交报告的最后期限内完成业务.

(二)客户的诚信(参见本准则第四十一条第

(三)项) 20.针对客户的诚信,会计师事务所考虑的事项主要包括: (1)客户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及治理层的身份和商业信誉;

(2)客户的经营性质,包括其业务;

(3)有关客户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及治理层对内部控制环 境和会计准则等的态度的信息;

(4)客户是否过分考虑将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维持在尽可能低 的水平;

(5)工作范围受到不适当限制的迹象;

(6)客户可能涉嫌洗钱或其他刑事犯罪活动的迹象;

7 (7)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

(8)关联方的名称、特征和商业信誉. 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诚信的了解程度, 通常随着与客户关系的持 续发展而加深. 21.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获取与客户诚信相关的信 息: (1)与为客户提供专业会计服务的现任或前任人员进行沟通, 并与其他第三方进行讨论;

(2)询问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人员或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和客户 的同行等第三方;

(3)从相关数据库中搜索客户的背景信息.

(三)客户关系的保持(参见本准则第四十二条第

(一)项) 22.确定是否保持客户关系时,会计师事务所需要考虑在本期或 以前执行业务时发现的重大事项, 及其对保持客户关系可能造成的影 响.例如,客户可能已开始将其经营活动拓展到会计师事务所不具备 专长的领域.

(四)解除业务约定(参见本准则第四十三条) 23. 会计师事务所针对解除业务约定或同时解除业务约定和客户 关系制定的政策和程序需要包括下列方面: (1)与客户适当层级的管理层和治理层讨论会计师事务所根据 有关事实和情况可能采取的适当行动;

(2)如果确定解除业务约定或同时解除业务约定和客户关系是 适当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就解除的情况及原因,与客户适当层级的 管理层和治理层讨论;

8 (3)考虑是否存在职业准则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会计师事 务所保持现有客户关系,或向监管机构报告解除的情况及原因;

(4)记录重大事项及其咨询情况、咨询结论和得出结论的依据. 对公共部门实体的特殊考虑 (参见本准则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 条) 24. 在公共部门实体, 会计师事务所可能按照法定程序接受委托. 因此, 本准则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和本指南第

19 段至第

23 段中 有关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的某些要求和考虑可能不相 关.尽管如此,会计师事务所制定本准则要求的政策和程序,可以为 执行公共部门实体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风险评估和履行报告责任 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七、人力资源(参见本准则第四十四条) 25. 与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政策和程序相关的人事问题主要包 括: (1)招聘;

(2)业绩评价;

(3)人员的素质和胜任能力,包括完成所分派任务的时间是否 足够;

(4)职业发展;

(5)晋升;

(6)薪酬;

(7)人员需求预测. 有效的招聘过程和程序有助于会计师事务所选择正直的、 通过发 展能够具备执行业务所需的必要素质和胜任能力, 并具备胜任工作所

9 需要的适当特征的人员. 26.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提高人员的胜任能力: (1)职业教育;

(2)持续职业发展,包括培训;

(3)工作经验;

(4)由经验更丰富的员工(如项目组的其他成员)提供辅导;

(5)针对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进行的独立性教育. 27.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是否能够保持胜任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 决于持续职业发展的水平. 有效的政策和程序强调对会计师事务所各 级人员进行继续培训的必要性,并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帮助,以使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能够发展和保持必要的胜任能力和素质. 28.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不具备技术和培训资源,可以利用具 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 29.业绩评价、薪酬和晋升程序需要对发展和保持胜任能力并遵 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行为给予应有的肯定和奖励. 会计师事务所在 发展和保持胜任能力并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方面可以采取下列步 骤: (1)使人员知晓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的期望和对遵循职业道德 基本原则的要求;

(2)向人员提供业绩、晋升和职业发展方面的评价和辅导;

(3)帮助人员了解提高业务质量及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晋 升更高职位的主要途径, 而不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可能受 到惩戒.

(一)对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特殊考虑

10 30.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和具体情况将影响业绩评价过程.小型 会计师事务所可能运用不太正式的方法评价人员的业绩.

(二)项目组的委派 项目合伙人(参见本准则第四十五条) 31. 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可能包括对项目合伙人的工作量 及可供调配的时间进行监控, 以使项目合伙人有足够的时间恰当履行 职责. 项目组(参见本准则第四十六条) 32.在委派项目组及确定所需的监督程度时,会计师事务所需要 考虑项目组的下列方面: (1)通过适当的培训和参与业务,获取的执行类似性质和复杂 程度业务的知识和实务经验;

(2)对职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掌握程度;

(3)具有的技术知识和专长,包括相关的信息技术........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