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12-10 |
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 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C INTERNATIONAL, INC. 慧聪网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80)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 第三季度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 销售收入由二零一四年同期录得约人民币72,290万元减少约人民币5,740万元或减少约 7.9%至约人民币66,550万元. ? 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跌约7.3个百分点至约85.4%. ? 本集团之EBITDA*由二零一四年首九个月人民币20,930万元减少约人民币10,290万元至 约人民币10,640万元. ? 於首九个月,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5,130万元,而二零一四年同期则 约为人民币16,060万元,减少约68.1%. ? 每股摊薄盈利为人民币0.0696元,较去年同期人民币0. 2329元减少约70.1%. 附注: * 扣除利息、所得税、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土地使用权及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 前溢利 * 仅供识别 C
2 C 未经审核第三季度业绩 慧聪网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 ( 「董事」 ) 会(「董事会」 ) 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 (统称 「本集团」 )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 「报告期间」 ) 之未经审核财务业绩连同截 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同期之比较数字. 未经审核简明合并综合收益表 未经审核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附注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收入 665,515 722,920 销售成本 (96,986) (52,729) 毛利 568,529 670,191 其他收入 2,480 4,316 销售及市场推广费用 (374,914) (393,228) 行政费用 (158,173) (117,014) 经营溢利 37,922 164,265 财务收入 33,216 23,068 财务成本 (33,851) (657) 分占联营公司除税后亏损 (2,288) (289) 分占合营公司除税后溢利 (亏损) 10,650 (60) 除所得税前溢利 45,649 186,327 所得税开支
2 (10,791) (31,772) 本期间溢利 34,858 154,555 其他全面收入 (亏损) 及可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平值收益 95,097 29,447 货币汇兑差异 (17,047) 3,204 C
3 C 未经审核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附注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期间全面收入总额 112,908 187,206 下列人士应占溢利: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51,294 160,641 -非控股权益 (16,436) (6,086) 34,858 154,555 下列人士应占全面溢利总额: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129,344 193,292 -非控股权益 (16,436) (6,086) 112,908 187,206 本公司期内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以每股人民币列值) 每股基本盈利:
3 0.0714 0.2426 每股摊薄盈利:
3 0.0696 0.2329 股息
4 C C C
4 C 简明合并财务资料附注
1 一般资料及编制基准 (a) 一般资料 本集团之核心业务为透过线上及线下渠道提供商业信息,於中国各地建立B2B (企业之间) 社区. 本集团於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 主要从事以下活动: - 透过B2B网站 「hc360.com」 提供行业搜寻结果优化服务,并透过利用 「zol.com.cn」 之门户网站 提供令人满意及全面之IT相关产品信息;
- 出版其本身之工商业目录及黄页目录;
- 举办展览及研讨会;
- 向企业提供防伪产品及服务;
- 透过其合营公司从事小额贷款互联网金融业务;
- 正在兴建O2O (线上至线下) 商业展览中心. 本公司乃一家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注册办事处位於4th Floor, One Capital Place, P.O. Box 847,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 British West Indies.本公司自二零一四年 十月十日起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 ) 主板第一上市. 除另有说明者外,简明合并季度财务资料乃以人民币 ( 「人民币」 ) 为单位列值.简明合并季度财务 资料已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获董事会批准刊发. 此简明合并季度财务资料未经审核. (b) 编制基准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简明合并季度财务资料乃根愀刍峒剖 ( 「香港会计 师公会」 ) 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 第34号 「中期财务报告」 编制.简明合并季度财务 资料应与本集团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编制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C
5 C
2 所得税开支 未经审核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当期所得税 -香港利得税(i) C C -中国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 ) (ii) (17,331) (34,029) 递延所得税 6,540 2,257 (10,791) (31,772) (i) 由於期内并无於香港产生应课税溢利,故并未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二零一四年:无) . (ii) 中国企业所得税指於本期间按本集团於中国业务所在各个城市现行税率就应课税溢利缴纳之税 项.本集团於中国成立之附属公司一般须就应课税收入按25%之国家及地方合并税率缴付所得 税.若干附属公司於本期间享有税务优惠,并按15%之税率缴付税项.
3 每股盈利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各自应占未经审核溢利约人 民币51,294,000元 (二零一四年:人民币160,641,000元) 及於本期间内已发行之加权平均约718,587,000 股 (二零一四年:662,279,000股) 普通股计算. 计算每股摊薄盈利时须调整发行在外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以假设购股权及可换股债券获兑换 (即本公司具 摊薄效应之潜在普通股) .此计算方式旨在确定应可按尚未行使购股权及可换股债券所附认购权之货币价 值计算之公平值 (以本公司股份於本期间之平均市价厘定) 购入之股份数目.上述股份数目乃以假设行使 购股权及可换股债券而发行之股份数目作比较.
4 股息 於报告期间,本公司并无派付或宣派任何股息 (二零一四年:无) . C
6 C
5 其他储备 股份溢价 可换 股债券储备 合并储备 股份 赎回储备 以股份 为基础之 补偿储备 股份奖励计划 所持股份 汇兑储备 可供出售储备 其他储备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 633,269 C 109,817
496 60,797 (107,814) (12,833) C (17,493) 666,239 货币汇兑差异 3,204 C C 3,204 以股份支付之补偿 -雇员服务价值 C C C C 23,899 C C C C 23,899 股份奖励计划买入股份 20,358)20,35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平值收益 29,447 C 29,447 於附属公司拥有权权益变动 但并无改变控制权
72 72 归属奖励股份 1,198 C C C (8,908) 7,710 C C C C 行使购股权 4,010 4,010 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638,477 C 109,817
496 75,788 (120,462) (9,629) 29,447 (17,421) 706,513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640,820 50,858 109,817
496 81,801 (130,952) (10,478) 16,067 (17,421) 741,008 货币汇兑差异 17,047) C C (17,047) 以股份支付之补偿 -雇员服务价值 C C C C 22,193 C C C C 22,19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平值收益 95,097 C 95,097 发行新股份 847,519 847,519 归属奖励股份 2,780 C C C (17,124) 14,344 C C C C 行使购股权 1,479 1,479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1,492,598 50,858 109,817
496 86,870 (116,608) (27,525) 111,164 (17,421) 1,690,249 C
7 C 财务及业务回顾 销售收入分析 互联网服务 工商业目录及 黄页目录 会议及 其他服务 防伪产品 及服务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首九个月 517,527 12,763 96,657 38,568 665,515 二零一四年首九个月 614,018 24,706 84,196 C 722,920 变动 (15.7%) (48.3%) 14.8% C (7.9%) 於报告期间,本集团录得销售收入约人民币66,550万元 (二零一四年:人民币72,290万元) ,其中 包括 「中关村在Q」 (www.zol.com.cn) ( 「ZOL」 ) 的销售收入约人民币10,250万元. 销售收入来自互联网服务分部、工商业目录及黄页目录分部、会议及其他服务分部,以及防伪产 品及服务分部,相关分解图於上表呈列.由於出现新增之防伪产品及服务分部及完成收购ZOL, 故我们之整体毛利率减少约7.3个百分点至约85.4% (二零一四年:92.7%) . 本集团之销售及市场推广费用由截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人民币393,200,000元减 少至二零一五年同期约人民币374,900,000元,主要由於代理商费用、销售员工薪金及佣金有所 减少所致.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较去年同期减少约68.1%至约 人民币51,300,000元.董事会认为,上述减幅主要由於 (其中包括) 中国之经济增长放缓、付费用 户之数目减少而导致本集团之销售收入下跌,以及本集团对B2B 2.0业务增加资源投入 (包括交易 及互联网金融) 所致. 於二零一五年第三季,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之同比增速为6.9%,较二零一五年首季及第二季 7.0%之增速有所回落.自二零一五年一月起至二零一五年八月止,来自超过一定规模之制造商所 产生之累计溢利较二零一四年同期减少1.9%.该跌幅百分比较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五年七月 累计期间上升0.9%.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中型企业及小型企业采购经理指数 (PMI) 分别为48.5% C
8 C 及46.8%,较二零一五年八月下降1.3%.於上述经济环境下,部分经营模式较传统之中小企业 (主要为小型分销商) 之经营面临较多困难,令我们之付费会员用户数目减少,进而导致本集团於 报告期间之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降低.此外,由於本集团对B2B 2.0业务增加资源投入 (包括交易 及互联网金融) ,故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纯利较二零一四年同期有所减少. 自二零一五年初起,B2B平台加快革新为综合B2B服务供应商.此外,B2B平台公司所提供之服 务亦截然不同.本集团已自二零一三年起重新整顿业务布局,构建其独特之B2B生态系统,包括 建立互联网交易平台- 「慧付宝」 及持续增强用户体验;
互联网金融方面,从借力於第三方之配套 互联网金融产品,到与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小额贷款融资公司服务客户.於二零一五 年七月二十二日,本集团收购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金谷农村商业银 行」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