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12-08 |
603158 证券简称: 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04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和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公司"或"腾龙 股份" ) 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福莱斯伯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 莱斯伯")于近日均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 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腾龙股份获颁证书发证时 间为2015年10月10日,证书编号:GR201532001733,有效期三年.福莱斯伯获颁 证书发证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证书编号:GR201532002038,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本公司和福来斯伯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 自2015年度至2017年度连续三年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腾龙股份本 次所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系原证书有效期满复审通过,公司2015年已经按15%的 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福来斯伯系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5年度 将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两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 关事宜.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