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22-12-09 |
170 万吨 焦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报请批复意见的申请》 (晋立焦办字[2018]044 号)收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 规定,结合曲沃县环境保护局对《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二期年 产170 万吨焦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出具的初审意见(曲环审函〔2018〕58 号)和临汾市环境工程 评估中心对《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临环评估〔2018〕28 号),经我局
2018 年12 月18 日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对《报告 书》批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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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你公司二期年产
170 万吨焦化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曲沃生 态工业园区、你公司现有厂区内.该项目产能经原山西省经济和 信息化委员会(晋经信能源函〔2017〕63 号)确认,经曲沃县 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备案证明,总投资
138403 万元,其中环保 投资
45420 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2*70 孔JNX3-70-1C 型复热式顶装焦炉)、配套工程(备煤工序、熄焦工序、煤气净 化工序、制酸工序)、贮运工程、辅助工程、依托工程、公用工 程及环保工程等.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 污染防治措施、 曲沃县人民政府为项目制定的区域污染物削减方 案(曲政发〔2018〕33 号),且项目污染物满足达标排放和总 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 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该项目的环评文件未经审批即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曲沃县环境保护局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你单位要认真汲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维护环境信用,严格落 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报告书》要求,对现有工程的环境 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严格配套落实各项 以新带老 措施、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报告书》要求,落实施工期扬尘、废水、固体废 物、噪声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高标 -
3 - 准、高质量建设原料煤、辅料、焦炭堆存、装卸、转运、破碎、 混合等工序的集尘、抑尘和除尘设施;
装煤、推焦、焦炉机侧、 干熄焦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除尘或脱硫处理后达标排放;
湿熄焦废气要经 双层折流板+水雾捕集 净化;
焦炉烟气经 钙 基半干法脱硫+除尘+SCR 脱硝 后,由150m 烟囱排放;
采取水 封、泥封及相关工程措施等方式,减少焦炉炉体无组织排放;
脱 硫塔再生尾气经洗涤塔净化;
硫铵干燥尾气经 旋风除尘+洗涤 塔 处理;
制酸尾气经活性焦系统处理;
粗苯管式炉燃用 LNG, 燃烧废气并入焦炉烟气处理系统;
针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制 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制定并实施 LDAR 计划;
废水处理站要 采取加盖密封、抽负压、除臭、吸附等措施;
为相关污染防治设 施提标升级改造预留足够空间. 大宗物料原则上要采取铁路运输, 其他物料应尽可能采用清 洁燃料车辆运输,减少柴油车辆运输比例.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污分流;
严格按《报告书》 要求的规模及工艺,建设废水处理站和熄焦废水处理设施;
生产 废水、化验废水、生活污水和湿熄焦废水分别经收集处理后,全 部综合利用,禁止外排;
严格落实 分区防渗 要求,对污水处 理设施、管道、罐区及其他重点区域采取高质量、高标准防渗措 施,不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4.有效防控噪声污染.按《报告书》要求,分别采取基础减 振、 选用低噪声设备、 安装消声器、 屏蔽等措施, 降低噪声污染, -
4 - 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 脱硫渣、废酸焦油、生化污泥、除尘灰、废脱硫剂等固体废物全 部综合利用;
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不得外排;
严格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做好废矿物油及其他所有危险废物的收集、 暂存、移送、处置等工作,严禁乱堆乱弃、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6.强化环境风险管控.按《报告书》要求,建设足够规模、 高标准、高质量的废水调节池、事故池,确保发生事故时全厂废 水不外排;
要结合项目环境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防 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环保主管部门备 案,并与当地政府相关预案进行联动;
强化日常应急演练,确保 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危害程度能降低 到最低. 7.落实相关环境监测要求.按《报告书》要求配套相关的监 测仪器设备,规范建设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环 保主管部门联网.建立包括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环境监测体 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及《报告书》要求,开展长期环境 监测,定期公开监测结果. 8.建立与项目环保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 完善各 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主 动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
5 - 9.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各项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 《报告书》规定的排放浓度要求,必须满足曲沃县环境保护局下 达(曲环审总量〔2018〕24 号)、我局核定(临环函〔2018〕
648 号)的总量控制指标,即二氧化硫 255.34 吨/年、氮氧化物 509.14 吨/年、烟尘 63.83 吨/年、粉尘 14.91 吨/年.
三、该项目与你公司及《报告书》所列的其他相关公司部分 拟建和在建项目紧密依托. 这些拟建和在建项目要确保能与该项 目同步投入使用,确保焦炉煤气全部综合利用.若未能同步建成 投运,该项目不得投入生产运营.
四、按照曲沃县人民政府《关于山西曲沃生态工业园区移民 搬迁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2〕66 号)、山西曲沃生态工 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二期年产
170 万 吨焦化项目投产前涉及周边搬迁安置情况的说明》(曲园区函 〔2018〕6 号)和《报告书》要求,落实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搬迁 工作.居民搬迁不到位,项目不得投入试运行. 你单位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报告书》确定的防护距离内 的规划控制工作,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或新建居住、教育、医疗 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各项生态环 境保护措施及污染防治措施应纳入施工、 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 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和程序申 -
6 - 领排污许可证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要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公 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要求,适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六、临汾市环境监察支队、曲沃县环境保护局要履行各自职 责,对项目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规定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 求依法进行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管理. 你公司应主动接受环保部 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临汾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12 月26 日 抄送:临汾市环境监察支队、曲沃县环境保护局、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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