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22-12-12 |
一、对外投资概述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3月1日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出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新乡市白鹭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拓宽公司经营 范围,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拟出资
500 万元在新乡市经济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新乡 市白鹭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投资方介绍 新乡市白鹭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朱学新 注册资本:500 万元 经营范围:提供不同质量标准的蒸汽、水源、技术咨询、设备安装、维修服务等业 务(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 产权及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情况: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企业 100%的股权. 相互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 出资金额:500 万元整 4. 股东出资及持股情况: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00 万元整, 持有该公司 100% 股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本次对外投资将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即本公司持有新乡市白鹭 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 新乡市白鹭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将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发展需要, 使用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充 分利用资源优势及成本优势,拓宽公司经营范围,提高经济效益.该公司主要向新乡市 经济开发区内部分企业供应蒸汽等,对公司相关业务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对公司 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不大.
五、其他
1、公司将及时披露该投资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忘文件公司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置于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