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22-12-12 |
一、项目概况 上海澳羽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羽机电" )主要从事新能源测试 设备、新能源辅助测试设备、台架工装、非标定制设备、夹具等机械加工及一些发 动机及整车测试.
由于市场的发展,上海澳羽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拟租赁上海兰 田投资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中街山路
988 号1幢一层 A5 区域用于汽车新 能源测试仪器的生产,租赁面积为 1800m2 . 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建成后员工为
10 人,年工作
250 天,一班制,不设食 堂、宿舍和浴室.
二、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 0.45t/d(112.5t/a) .废水污染物浓度为 COD400mg/L, BOD200mg/L,NH3-N40mg/L,SS300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2018)中三级标准.项目污水纳管排放,对周围地表水体产生的影响较 小. 2.废气 本项目焊接烟尘通过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经屋顶
1 根15m 排气筒排放(1#) ,风量 为3000m3 /h.排放的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DB31/933-2015)标 准限值. 根据估算模型计算,本项目 Pmax?1%,由《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可知,三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 经导则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软件计算,本项目不存在超标区域.因此无 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 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水平.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即为加工中心、车床、切割机等设 备运行的噪声,噪声声源强度约为 65-70dB(A),建设方采取如下措施:企业采用低 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设备运行时关闭门窗;
设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采取墙体隔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厂房外 1m 处昼间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声功能区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2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 工业固废为废边角料和一般废包装材料,由回收单位回收;
废切削液委托有资质的 危废单位外运处置;
危险废包装材料由原厂家回收;
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将危险废物暂存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
2013 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配置托盘,并按照 GB15562 张 贴规范的警示标志.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以上方法处理处置后,将不会对 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环境风险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 ,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 源. 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为切削液、机油发生泄露、火灾. 对液体化学 品泄露采取的措施:在包装桶下方加设托盘;
配备黄沙、吸附棉等吸附材料,有效 防止泄漏造成的环境影响.收集的废液或吸附物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 质的单位处置.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先按照相关要求尽快切断泄露源、切断火源,并用灭火 器、黄沙等惰性材料灭火,废吸附棉、黄沙等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 置.在发生火灾产生消防废水的情况下,通知厂区进行应急处理,封堵厂区雨污水 总排口. 在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为可接受. 6.土壤地下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本项目属于本项目 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属于"IV 类"建设项目,不需要开展地下水评价. 项目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途径主要是:生产和存储时化学品因操作不当 或容器破损引起的泄漏,若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泄漏的物料将慢慢渗入土壤和地 下水,造成污染. 7.产业政策及规划相容性 (1)产业导向分析 本项目为汽车新能源测试仪器的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2013 年修改) 、 《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2014 年版)》 和《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2018 版) 》 ,本项目不属于培育类、鼓励类、淘汰
3 类和限制类,即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产业政策. (2)规划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属于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是104 个保留 工业地块之一.本项目利用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厂房. 根据规划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与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相符. 本项目进行汽车新能源测试仪器,主要工序为机加工,仅产生少量的焊接烟尘, 无生产废水产生,对环境影响较小,属于机械加工及制造业.因此,本项目符合上 海市崇明工业园区的产业发展定位,其选址与区域整体规划基本一致. 8.总量控制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无需申请总量指标. 项目废气不涉及 SO
2、NOx 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烟粉尘的排放量为 0.95kg/a. 本项目总量指标需向崇明区环保局申请. 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统计表(kg/a) 内容 总量控制污染 物名称 原有项目 核算量 本项目排 放量 "以新带老"削 减量 总量控要求 削减要求 削减量 废气 烟粉尘 / 0.95 / 倍量削减 1.9 9.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了本评价提出的相应的环保治理对策措 施,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环保法规和条例以及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 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本评价是在上海澳羽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与此对应的排污情况 基础上进行.如果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或排污情况有所变化,应由上海澳羽机电 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另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