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12-13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荆州海事局简介及机构设置(包括水域管辖范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荆州海事局管理职责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荆州海事局对外服务承诺
四、海事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荆州海事局收费依据
六、其他事项 附录:海事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报备和其他许可类审批事项 ―3―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荆州海事局简介及机构设置(包括管辖水域范围)
(一)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荆州海事局(以下简称荆州海事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 事局下属的分支海事局之一,成立于
2003 年1月8日,正处级单位.
负责长江干线 岩板窝与鸭子口的连线至五马口与兔儿洲尾部之间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防污 染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 1.内设处室及处室办事机构
10 个处室: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处) 、人事教育处、财务会计处、装 备信息处、执法督察处、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 、通航管理处、船舶监督处、 危管防污处.
2 个处室办事机构:政务中心、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通航管理处、船舶交通管理中心与指挥中心合署办公,指挥中心牵头负责.危 管防污处、政务中心与船舶监督处合署办公,船舶监督处牵头负责. 2.派出机构 荆州海事局下设
4 个派出机构:沙市海事处,设置综合办公室、海事监管科、 荆州大桥海巡执法大队、盐卡海巡执法大队;
公安海事处,设置斗湖堤海巡执法大 队;
江陵海事处,设置郝穴海巡执法大队;
石首海事处设置综合办公室、海事监管 科、绣林海巡执法大队、调关海巡执法大队.
(三)管辖水域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荆州海事局管辖长江干线水域共 172.3 公里,具体范围为: 上界:长江中游里程 499.3KM(南岸:岩板窝,北岸:鸭子口);
下界:长江中游里程 327KM(南岸:五马口,北岸:兔儿洲尾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荆州海事局管理职责 荆州海事局依据法律、法规授权代表国家履行海事执法职能,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和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 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4― 2.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
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 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
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 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上报上级海事机构. 3.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和发 证管理工作、船员服务簿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考试发证工作. 4.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 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按照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港口国管理、船舶安全监督、国际航行船舶进出 口岸查验、强制引航监督、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 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6.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
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水上水 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 告发布等工作. 7.负责海事规费征收工作. 8.负责辖区内航道现场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辖区通信行政管理和现场行政执法 工作;
负责辖区船舶营运证件检查.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荆州海事局对外服务承诺 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反应快速,便民利民,接受监督.
四、海事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海事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1.当事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获得准予许可的权利;
2.当事人在接受海事管理机构调查或者检查时,或者实施其它具体行政行为时, 有要求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的权利;
3.当事人对海事管理机构作出的行政许可或其认定的违法事实及拟给予的行政 处罚,或者不同意当事人的申请的事实与理由,有陈述与申辩的权利;
4.当事人对海事管理机构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有―5― 了解、知情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查阅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有权查阅 海事管理机构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的监督检查记录;
5.当事人对海事管理机构拟作出给予自然人一万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十万 元以上罚款及吊销船舶、 船员证书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以及对海事管理机构作出的 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6.当事人认为海事管理机构案件调查人员、 检查人员,或者听证主持人与案件有 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7.当事人对海事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或认为其具体行政行为侵 犯其合法权益,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当事人对行 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认为海事管理机构及其行 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8.当事人对于海事管理机构和海事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申诉、 控告;
对于海事管理机构和海事行政执法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有向纪检监察部 门检举的权利,有权向海事管理机构举报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海事行政相对人的义务 1.当事人有自觉遵守有关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我国批准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义务;
2.在发生或发现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时, 当事人要及时、主动向就近 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有接受海事行政执法人员调查或检查的义务,如实回答询问;
3.当事人在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等申请时,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如实 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对海事管理机构依法作出的决定, 当事人有在决定规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和 主动、及时纠正其违法行为的义务;
5.有接受海事部门的现场检查、如实提供检查所需要的船舶证书、文书、船员 证书及其他文书资料的义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6―
五、荆州海事局的收费依据
(一)国家有关收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财综[2011]29 号)
(三)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财综[2012]33 号)
(四)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 改价格[2013]1494 号)
(五) 《关于完善港口建设费征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31 号)
(六)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船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交海发〔2016〕
154 号)
六、其他事项 本海事管理机构受理政务公开申请的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荆州海事局政务中 心 联系
电话:0716-8277524 传真号码:0716-8277522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津西路 258―1 号邮编:43400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海事管理机构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 级海事管理机构、监察机关投诉或举报,也可向本海事管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