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12-14 |
1 ― 郑商发〔2017〕256 号 各会员单位: 近年来,铁合金行业相关政策和现货市场均发生了变化.
为更好发挥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根据铁合金期货市场 运行情况和市场建议,郑州商品交易所对铁合金期货交割细 则、仓单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相关修订内容已经 郑州商品交易所第六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 仓单及中转仓单管理办法》修订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作如下修订: 1.将第五十一条修改为: "交割单位:5 吨(净重) . " 2.将第五十四条修改为: "交割单位:5 吨(净重) . "
二、 对 《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及中转仓单管理办法》 作如下修订: 1.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修改为: "硅铁生产(出厂)日期 超过
90 天的不允许入库. " 2.将第九十二条锰硅有关规定修改为: "锰硅:每年
10 月第
12 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前注册的厂库和仓库标准 仓单,应在当月的第
15 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 ―
2 ― 已经注销的锰硅仓库标准仓单,货物尚未出库且生产(出厂) 日期仍符合注册条件的,可重新申请免检注册. " 3.将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修改为: "自交易所开出《提 货通知单》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硅铁、锰硅厂库交割为
20 个工作日) , 《提货通知单》持有人应当凭《提货通知单》 验证密码、提货人身份证、提货人所在单位证明到仓库或厂 库办理提货手续、确认商品质量、确定运输方式、预交各项 费用. " 4.将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 "白糖、 PTA、 甲醇、 硅铁、锰硅、棉纱复检机构为原质检机构,交易所可调换或 增加质检人员. "
三、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 相关修订自 SF
1901、 SM1901 合约开始施行;
《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及中转仓 单管理办法》相关修订自
2017 年11 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订条款 对照表 2.《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 (2017 年10 月修订) 3.《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及中转仓单管理 办法》修订条款对照表 ―
3 ― 4.《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及中转仓单管理 办法》(2017 年10 月修订)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7 年10 月31 日―4―附件
1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现行条文 修改草案条文 修改理由与备注 第五十一条 交割单位:35 吨(净重) 第五十一条 交割单位:
5 吨(净重) 为适应国家运输新规,原来
35 吨的交割单位不再适合,故修 改为与交易单位一致. 第五十四条 交割单位:35 吨(净重) 第五十四条 交割单位:
5 吨(净重) ―
5 ― 附件
2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割业 务的正常进行, 规范期货交割行为, 根据 《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 , 制定本细则. 交易所交割业务按本细则进行,交易所、会员、客户、指定商品 交割仓库(以下简称仓库)、指定商品交割中转仓库(以下简称中转 仓库)、指定商品交割厂库(以下简称厂库)及指定质检机构必须遵 守本细则. 第二条 期货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和规 定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 平仓合约的过程. 标准仓单的期货交割实行三日交割法. 标准仓单以外的期货交割根据品种不同确定具体的交货流程. 第三条 交易所上市期货品种采用仓库交割、中转仓库交割、厂 库交割、车(船)板交割等交割方式. 仓库交割是指卖方通过将指定交割仓库开具的相关商品仓库仓 单转移给买方以完成实物交割的交割方式. 中转仓库交割是指卖方通过将中转仓库开具的相关商品中转仓 单转移给买方以完成实物交割的交割方式. ―
6 ― 厂库交割是指卖方通过将指定交割厂库开具的相关商品标准仓 单转移给买方以完成实物交割的交割方式. 车(船)板交割是指卖方在交易所指定交割计价点将货物装至买 方汽车板、火车板或轮船板,完成货物交收的一种实物交割方式. 交割计价点是指车(船)板交割时由交易所指定的用于计算双方 各自应承担交割费用的地点. 交易所在交割计价点设置指定交割仓库或者其他交割服务机构, 买卖双方选择在交割计价点交割的,应通过以上机构开展,并须交付 一定的费用. 第四条 各品种采用的交割方式如下: 强麦、早籼稻:仓库交割. 棉花:仓库交割和中转仓库交割. 甲醇、菜粕、晚籼稻、粳稻、白糖、PTA、菜油、硅铁、锰硅、 棉纱:仓库交割和厂库交割. 普麦、菜籽:车(船)板交割和仓库交割. 玻璃:厂库交割. 动力煤:车(船)板交割和厂库交割. 第五条 客户的期货交割须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 进行,交割结果由客户承担. 第六条 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的客户不得 交割;
持仓量为非交割单位整数倍的相应持仓不得交割;
不具备甲醇 ―
7 ―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或运输资质的客户不得参与甲醇交割;
中转 仓单不得用于交割月最后交易日下午闭市后的配对交割. 菜粕交付增值税普通发票. 进入交割月前, 不得交割的客户应当将交割月份的相应持仓予以 平仓.自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自然人客户不得开新仓,交易 所有权对自然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予以强行平仓. 不得交割的持仓 被配对的, 交易所对其处以合约价值 (按配对日交割结算价计算) 10% 的违约金, 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终止交割;
买卖双方均属上述情况的, 交易所按本条规定比例核算的金额对双方进行处罚,终止交割. 最后交易日下午闭市后被配对交割的卖方, 仅持有中转仓单或同 时持有中转仓单和标准仓单, 但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不能满足交易所 规定的交割要求的,视为违约.由交易所对卖方的违约持仓部分处以 合约价值(按配对日交割结算价计算)20%的违约金,违约金支付给 买方,终止交割.
第二章 期货交割标准
第一节 普通小麦 第七条 交割单位:50 吨. 第八条 普通小麦(以下简称普麦)交割适用国家标准、国家相 关规定及本细则规定. 基准交割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小麦》 (GB 1351-2008)的三等及以上小麦,且不完善粒中生芽粒≤2.0%、霉变 粒≤2.0%. ―
8 ― 替代品质量差异及升贴水:
(一) 入库时, 水分≤12.5%的, 足量入库;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