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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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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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8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34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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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36
第七章 评标程序和评标办法.50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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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阆中市殡仪馆 委托,拟对《阆中市殡仪馆绿 色环保标准化改造项目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投标.
一、项目编号:5113812018000246
二、招标项目:阆中市殡仪馆绿色环保标准化改造项目备采购
三、资金来源:省级及市级财政资金(采购预算:297.00 万元)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分为
1 个包) 阆中市殡仪馆绿色环保标准化改造项目备采购. (详见
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 年内不得 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费用: 招标文件自
2018 年09 月04 日09:00 至2018 年09 月10 日17: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武侯区武兴五路
77 号智领大厦
4 楼现场发售.招标文件售价及 资料费:人民币
5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证明;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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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09 月27 日10:00 (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18 年09 月27 日10:00 (北京时间) .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 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成都武侯区武兴五路
77 号智领大厦
4 楼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阆中市殡仪馆 地址:阆中市江南街道办事处鹤长村七组 联系人:苟先生 联系
电话:0817-6222424
1774670177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武侯区武兴五路
77 号智领大厦
4 楼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
电话:028-85100109
18990765577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预算价:2970000.00元(大写:贰佰玖拾柒万元).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2970000.00元(大写:贰佰玖拾柒万元).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 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 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 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的规定要求, 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 (应 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 、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 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 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 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 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 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 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 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标.中小企业划型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联合 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为依 据.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 对按照 《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中实行 8%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 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 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 件中进行承诺.
4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 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 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 投标保证金 金额: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交款方式:投标人以基本账户对公缴纳投标保证金(自然人参加投标的 除外),采取银行转账形式、电汇凭证形式.转汇凭证上应注明 投标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及招标编号 ,私人账户所转保证金无效, 视为未交保证金. 收款单位:四川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科技园支行 银行账号:4402265419100057472 投标保证金咨询
电话:028-85100109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8 年09 月25 日(投标保证金必须于
2018 年09 月25 日17 时00 分前到帐,过时作放弃投标资格处理).
6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10%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收款单位:阆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行: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8130
1200 5933
5044 行号:3146
7430 0015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投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 件到四川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招标服务费交款手续并领取 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
电话:028-85100109 18990765577. 地址:成都武侯区武兴五路
77 号智领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