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12-11 |
电话:010-83251716 E-mail押zqrb9@zqrb.
sina.net DISCLOSURE 信息披露 D D6
66 6
2019 年1月31 日 星期四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9-00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1月10 日,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工银瑞 投 )代表 工银瑞信投资 - 浙江华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与义乌市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义乌金控 )签署了 《 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 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744 万股, 具体内容 请见公司于
2019 年1月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披露的 《 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义乌金控)》、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工银瑞投)》.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双方 已于
2019 年1月28 日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协议转让前, 工银瑞投代表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87,4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 1,113,828,457 股)的7.85%,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
协议转让前义乌金控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 协议转让后,工银瑞投代表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为
0 股,不再持有公 司股票;
义乌金控持有公司股份为 87,4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
2019 年1月28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登记完成,总股本变更为 1,161,645,099 股)的7.52%,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1月31 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 公告内容的 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 存 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业绩预计增加
17600 万元到
21600 万元,同比增加 187.86%到230.55%. 2.公司本次业绩预增主要是由于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收购深圳市通 拓科技有限公司 ( 属于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导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 变化所致.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8 年1月1日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预计
2018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 将增加
17600 万元到
21600 万元, 同比增加 187.86%到230.55%.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68.88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99.61 万元 ( 二)每股收益:0.11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由于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收购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 ( 属于非同 一控制下合并),导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预计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 期业绩预 增是否适当和审慎出具专项说明. 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 业判断进行初步核算,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 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 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18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1月31 日 报备文件 ( 一)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9-01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 年2月20 日3.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601600 中国铝业 2019/1/18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1月4日披露了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公告编号:临2019-002). 直接持 有本公司 33.89%股份的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19 年1月30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 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新增审议 《 关于公司拟增资中 铝创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持有的中铝南海合金有限公司 100%股权向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铝创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进行 增资, 增资金额以中铝南海合金有限公司 10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
2018 年12 月31 日经评估后价值确定, 为人民币 35,092.52 万元. 增资完成 后,公司将持有中铝创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约 19.49%的股权. 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1月23 日披露的 《 中国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拟增资中铝创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19-009)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增资 中铝创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三、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本公司于
2019 年1月4日公告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 年2月20 日下午
2 点 召开地点: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2 号中国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 年2月20 日至2019 年2月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全体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拟增资中铝创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2.01 选举单淑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已于
2019 年1月22 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
议案
2 已于
2018 年12 月24 日经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 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包括:包头铝业 (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及中铝 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 托书 ( 经修订)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1月30 日 备查文件: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书 面函件 附件: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经修订)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 ( 女士)代表本单位 ( 或本人)出席2019 年2月2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 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拟增资中铝创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2.01 选举单淑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委托人签名 ( 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备注: 1.议案
1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采用常规投票制. 常规投票制表决票 填写方法:请您在认为合适的栏内填上 √ ( 若仅以所持有表决权的部 分票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票数). 2.议案
2 为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表决票填 写方法: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累积投票制包含常规投票制,股东可用所持表决权 的部分票数投票,也可用全部票数投票. 请股东在 投票数 栏下写明投 票的具体数量,如果股东在候选人的 投票数 栏内填上 √ ,即默认股 东对候选人的投票数与其拥有的持股数相同. 3.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4.根据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投弃权票或放弃 投票,在计算该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2019 年1月4日披露的随附于《中 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 书作废, 请各位股东 以 本次 发布的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 书(经修订)为准. 2.本公司于2019 年1月4日披露的随附于《中 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仍然 有效.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9-014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 年3月28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 年3月28 日下午
2 点 召开地点: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2 号中国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 年3月28 日至2019 年3月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 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 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全体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中 铝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于
2019 年1月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事项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19 年1月23 日披 露的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中铝物 流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中铝商业保理 ( 天津)有限公司的公告》 ( 公告编 号:临2019-008)及于
2019 年1月31 日披露的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中铝商 业保理 ( 天津)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19-011) 2.特别决议议案:无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包括:包头铝业 (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及中铝 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 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 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 (
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 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 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 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及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 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