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12-12
C04 2014年2月19日 星期三 编辑: 于雪莲 美编: 只文平 今日淄博 抢眼 本报2月18日讯(记者 李超) 据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 员介绍, 今年2月8日, 法工委就召开 听证会的相关事宜, 在媒体和人大 网站上发布公告.

之后, 燃气经营企业、 燃气用户 踊跃报名, 纷纷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诉 求, 通过对所持观点、 代表群体、 专业 知识等因素的综合考虑, 法工委从持 正、 反观点的报名人员中, 确定了12 名听证陈述人. 参加听证会的5名旁 听人, 也是从自愿报名中选定的. 自愿报名参加 法工委再选定 此次听证的内容是在综合考 虑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 定向征集 意见、 立法调研座谈意见的基础上 研究形成的, 同时也是燃气用户、 燃气经营企业、 燃气主管部门普遍 关注的事项.

1、 关于居民燃气用户安装使用 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问题. "居 民燃气用户应当安装使用燃气泄 漏安全保护装置, 并确保其处于正 常使用状态,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免 费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

2、 关于居民燃气用户燃气设施 的维护、 更新以及费用承担问题. (1)强制报废问题. "计量装置、 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灶前阀, 应当按其规定的使用年限强制报 废, 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更换. " (2)责任分担问题. "居民燃气 用户灶前阀前(含灶前阀)的燃气设 施的维护和更新, 由燃气经营企业 负责. 燃气燃烧器具及其连接橡胶 软管, 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由居 民燃气用户负责更换. " 费用承担问题. "计量装置前 (含计量装置)的燃气设施维护和更 新费用由燃气经营企业承担;

燃气 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灶前阀以及计 量装置后的燃气管道维护和更新 费用由燃气用户承担. " 听证会主要围绕 两大内容展开 此次听证会上, 就居民用户是否应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 以及燃气设施的维护更 新谁负责、 费用谁承担等问题, 12位听证陈述人分别发表了意见. 记者在听证会现场了解 到, 争论焦点集中在两个问题上: 居民用户是否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 居民室内燃气设 备的更新维护责任和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焦点一: 是否该安报警器 "我赞成安装使用燃气泄 漏报警器, 居民应确保其处于 正常使用状态, 同时我们燃气 公司也应免费对报警器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淄博诚意燃气公司副总经理代绪生表示. 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 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 爆炸事 故, 安装使用报警器可以提高安 全性. 退休职工边玉英则表示, 燃气泄漏报警器不仅要装, 而且 应当强制燃气用户全部安装. "一栋楼里有装的、 有不装的, 如 果没安装报警器的用户家发生 了泄漏事故, 整栋楼的居民可能 都会遭殃. " 淄博绿能燃气公司安全运行部经理周世涛表示, 出于 安全考虑, 燃气用户安装燃气 泄漏报警器是必要的.但是,他不同意燃气公司免费对燃气泄漏报警器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每位燃气用户的室内情况不同, 使用的报警器品 牌、质量也不同.我们的工作人员能做的, 是从外观等方面 对其工作状态进行检查, 别的 原因造成的保护装置失灵, 我们很难做到全面检查."周世涛说. 此外, 也有听证陈述人对 " 应当安装使用泄漏保护装置"提出了异议.张店居民王秀春提出, 强制居民安装使用 燃气泄漏报警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而居民也没有能力确 保装置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因为"正常状态" 无法界定. 另一 位居民殷晓艳则表示, 应当由 燃气用户自愿选用燃气泄漏报警器. 淄 淄博 博市 市举 举行 行首 首个 个立 立法 法听 听证 证会 会 对燃气管理条例草案进行听证, 听证意见将成修改依据 本报2月18日讯(记者 李超通讯员 巨荣俊) 18日, 《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 案)》 听证会举行. 12名听证代 表围绕居民是否应当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据了解,这是淄博市行使地方立法权20多年 来, 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12名听证代表中, 4人来自 燃气企业, 8人为普通居民. 听证代表淄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董德杰认为, 要求居民用户安装使用 燃气泄漏报警器非常有必要, 但是不同意报警器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更换. 同为听证代表的淄博诚意 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代绪生 认为, 由于燃气安全关系千家万 户, 燃气经营企业可以承担部分 更换费用. "如果仅靠用户承担 费用, 收费会很困难. 可以由企 业承担费用后, 政府通过补贴等 形式进行补偿. " 多数居民代表也认为, 安 装燃气泄漏报警器非常必要, 但是后续维护和更新费用, 以及责任划分一定要明确."燃气安全关系每个家庭, 安装报 警器很有必要, 特别是哪些有 老年人的家庭."张店区胜利桥社区居委会退休职工王秀春说. 听证会历时两个小时, 严 格按照听证规则进行, 保证每 一位听证代表都有平等的机会发表意见, 使各种不同意见 得到了比较充分的表达. 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吴宗乐介绍,本次立法听证会是淄博市人大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也是 人大创新立法工作机制的一次尝试. " 从听证会情况看,燃气经营企业和居民燃气用户代表都对听证的事项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反映了燃气 经营企业和居民对淄博燃气设施安全问题的关注, 也反映 了群众具有较强的民主参与意识. " 吴宗乐说. 据了解, 听证会后, 市人大 常委会法工委将整理、 归纳听 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并 制作听证报告书, 提交下一次 常委会会议, 作为再次审议条 例修订草案的参考依据. 12名听证代表观点交锋, 两大焦点上态度鲜明 漏 漏气 气保 保护 护改 改造 造费 费谁 谁出 出争 争议 议最 最大 大 公告 根据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执 行裁定书 ( (2013) 源法执字第244-2 号) 及沂源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 知书 ( (2013) 源法执字第244号) , 将 房屋权利人马彦英位于沂源县东苑 小区源泰花园13号楼3单元201室的 房屋所有权转让给周作传 (身份证 号372828197004290250) . 因周作传不 能提供马彦英所持有的房屋所有权 证, 现将马彦英所持有的淄博市房 权证沂源县字第10-2010120569号房 屋所有权证声明作废. 沂源县房产管理局 2014年2月17日

本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巨荣俊 燃气已走进千家万户, 成为市民生活的必需品.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焦点二: 改造费用由谁出 《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修 订草案)》 第二十七条提到: "计 量装置前(含计量装置)的燃气 设施维护和更新费用由燃气企业承担;

燃气泄漏安全保护 装置、 灶前阀以及计量装置后 的燃气管道维护和更新费用由燃气用户承担. 燃气燃烧器 具及连接橡胶软管, 达到规定 使用年限的, 由居民燃气用户 负责更换. " 淄博师专教师胥志强提出, 居民室内燃气设施的维护 更新费用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 燃气公司应该为用户更换燃气设施提出指导性意见, 而不 能强制用户使用某一特定产品.周村区居民柏建江认为,他赞成用户承担居民室内燃气设施的维护更新费用, 但收 费形式应当创新. 多数来自燃气企业的听证 陈述人, 都不同意 "计量装置前 (含计量装置)的燃气设施维护和 更新费用由燃气企业承担" 这一 表述, 认为承担这部分费用将大 大增加燃气公司成本. 有的燃气 企业还表示, 如果在维护期间出 现安全事故, 造成损失, 责任不 好划分. 今年73 岁的崔守明是淄川区双杨镇彭家村村民,15 日早上,他从淄川坐车来参加听证会.崔守明是旁听人,在听证会开始之前,他向工作人员提交了书面意见.崔守明认为,燃气公司和居民用户责任划分应清楚明了.安装维修燃气设施,应当由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实施,严禁用户私自改装、拆卸.燃气公司也应当定期对用户燃气设备进行免费安全检查,如需更换燃气灶、连接软管等设施,费用应由居民用户承担;

而燃气管道的维护更新费用应当由燃气公司承担.另一位旁听人则表示,燃气表前的燃气设施与居民用户无关,理应由燃气公司负责维护更新,燃气公司不能逃避和推脱责任;

燃气表后的燃气设施,因为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同,其维护更新费用应由用户承担,但应在燃气公司专业人员指导进行更换.旁听人员: 燃气企业 不能推脱责任 1992年7月25日, 国务院批准淄 博市为 "较大的市" , 从此淄博拥有 了地方立法权. 1993年9月19日, 市 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第一件地方性法规―― ―《淄博 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 标志着淄博 地方立法权的正式行使. 截至2013年9月, 历届市人大及 其常委会, 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 先 后制定地方性法规65件, 修改20件, 废止10件. 省内目前有3个市拥有地方立 法权, 除淄博外还有济南和青岛. 淄博地方立法权 已行使20余年 相关链接 来自燃气企业的听证代 表在会上发言.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