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12-16 |
1 本报告为《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镁碳砖配料系统改造项目》公示本.
公示 本删除了报告中涉及商业机密和国家机密的部分、及商业机密的主要有报告表第
1 章中工艺描述、流程,原辅料用量,设备清单,物料衡算资料;
第3章环境现状监测 等资料及相关附图附件;
涉及国家机密的水文地质图等资料及相关附图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 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 医院、 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 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确定 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 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镁碳砖配料系统改造 建设单位 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杨强 联系人 李淼 通讯地址 攀枝花市枣子坪 联系电话
13982325855 传真 / 邮政编码
617000 建设地点 攀枝花市东区马鹿箐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立项 审批部门 攀枝花市经济 和信息化委员会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 [2018-510400-30-03-317267] JXQB-0069 号 建设性质 改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 制造 C3089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8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0 总投资 (万元)
798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67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8.4% 评价经费(万元) 建设工期
2019 年4月~2019 年9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攀钢耐火厂正式建成投产于
1974 年,1994 年该厂更名为攀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00 年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冶材公司 )挂牌成立. 冶材公司现有镁碳砖生产线是由上世纪
70 年代的制砖车间厂房改建而成, 生产能力 1.5 万吨/年.该生产线采用的是混凝土料仓分隔储料,配料采用人工手推车运输、传统计量, 混合设备至今部分采用老式的混合机.整个配料混合系统工艺装备落后,工人劳动强度大, 生产人工成本高,质量保障能力差,生产作业环境差. 为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及提高生产自动化控制水平、 改善岗位环境, 减少颗粒物的排放量, 降低环境影响,冶材公司拟投资
798 万元在原址建设镁碳砖配料系统改造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该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4月修订) 》中 十
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耐火 材料及其制品,其它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项目为镁碳砖配料系统改造工程,镁碳 砖属于耐火材料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3 为此, 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览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在完成工程 初步分析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环评技术导则 等技术规范 要求,编制完成《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镁碳砖配料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现上报审批.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 和淘汰类,按照规定属于允许类项目,本项目采用的工艺、设备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
2018 年11 月26 日, 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向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了 备案申请,并取得了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0400-30-03-317267]JXQB-0069 号(见附件 1) .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三、外环境关系及规划选址合理性分析
1、外环境关系及水文水系分布 项目在攀枝花市东区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建设. (1)水文水系分布 项目区东面 315m 处为金沙江. (2)外环境关系 项目区东面紧邻马鹿箐南路,隔路为冶材公司,210m 为成昆铁路支线,285m 处为钢城 大道,320m 处为金沙江,585~2500m 为炳草岗生活区;
东南面 450~1200m 为东风生活区;
南面 10m 处为紧邻定型耐材生产线厂房,110m 处为金属制品厂房;
西南面紧邻厂区道路;
西面 170~1000m 为枣子坪居民生活区;
北面 400m 为攀钢东渣钢材库堆场,500m 为攀枝花 钒制品厂. 项目区外环境关系见表 1-1 及附图 4.
4 表1-1 项目外环境关系情况表 序号 方位 距离(m) 名称 数量 相对高差(m) 备注
1 0 马鹿箐南路
1 条0/2210 成昆铁路支线
1 条-32 /
3 285 钢城大道
1 条-78 /
4 320 金沙江
1 条-102 /
5 东面 585~2500 炳草岗生活区
1 个-78~+35 约2000 人6450~1200 东风生活区
1 个-62~-45 约800 人7815 炳草岗水厂取水口
1 个-90 位于项目区对 应金沙江断面 上游 670m
8 东南面
2300 大渡口水厂取水口
1 个-105 位于项目区对 应金沙江断面 上游 2400m
9 10 定型耐材生产线厂房
1 个0/10 南面
110 金属制品厂房
1 个-2 /
11 西南面
0 道路及运输铁路 若干 +2~+4 /
12 西面 170~1000 枣子坪居民生活区
1 个+30~+154 约1600 人13
400 攀钢东渣钢材库堆场
1 个+1 /
14 北面
500 攀枝花钒制品厂
1 个+10 /
2、规划选址符合性分析 (1)与《攀枝花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符合性分析 攀枝花市城市中心城区功能结构为 一心两轴四片 ,其中 四片 由炳草岗-仁和的江 南片区、弄弄坪-瓜子坪的江北片区、格里坪-清香坪的城西片区和金江-团山-马店河-立柯-迤资的城东片区组成的组团式城市空间. 本项目位于江北片区:由弄弄坪、攀密组成,以发展选矿业、稀有金属冶金为基础,集 生活、生产、物流及其它相关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的城市片区.规划期内应强化污染治理、 减少环境污染,逐步搬迁与工业用地紧邻的居住用地;
江北片区中心设置在东风. 根据《攀枝花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 》 ,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攀枝 花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的用地布局规划. 综上,本项目与《攀枝花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相符合. (2)与《攀枝花市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攀枝花市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 的通知 (攀 办发[2017]92 号)可知: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快调整不合理的历史布局,严格控制污染 物新增排放量,污染物排放量 只减不增 .强化工业烟粉尘治理,开展烟粉尘无组织排放 治理,加强工业堆场扬尘综合治理 .
5 本项目属于镁碳砖配料系统改造项目,项目实施后可大大降低项目区颗粒物的排放量, 因此符合《攀枝花市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 . (3)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2 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的符合性分析 文件 相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项目 对现有落后的配料系统进 行改造,项目建成后,可降 低粉尘的排放量. 符合 《大气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3〕
37 号)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大型煤堆、料堆要 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本项目及镁碳砖生产厂区 均不涉及露天堆场,厂区原 料仓、配料仓、本项目新增 的过渡斗等物料储存设施 均布置在封闭的厂房内. 符合 《四川省大气 污染防治行动 计划实施细则
2017 年度实施 计划》 (川办函 [2017]102 号)
(四)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城市环境综合 管理.强化堆场扬尘控制.强化煤堆、料堆的 监督管理, 推进视频监控设施安装. 大型煤堆、 料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生产企业 中小型堆场和废渣堆场应搭建顶蓬并修筑防 风墙.对临时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 自动喷淋装置;
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 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 等措施. 本项目及镁碳砖生产厂区 均不涉及露天堆场,厂区原 料仓、配料仓、本项目新增 的过渡斗等物料储存设施 均布置在封闭的厂房内. 符合 《攀枝花市大 气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实施细 则》 (攀府函 [2014]48 号) 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强化节能环保 指标约束,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 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 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 代,实现增产减污,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 役源 1.5 倍削减量替代. 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 项目 对现有落后的配料系统进 行改造, 项目建成后, 可降 低粉尘的排放量. 符合 《攀枝花市扬 尘污染防治办 法》 (2018.10.1 实施) 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烧结球团、 矿粉、水泥、石灰、石粉、石膏、砂土、砂 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堆场(仓库)的 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①物料堆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②物料堆场 实行密闭管理;
不能密闭的,设置不低于堆 放物高度的连续硬质密闭围挡,并安装喷淋 设备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
③在密闭式堆场 装卸或者传送物料的,在装卸处配备吸尘装 置、喷淋设备等设施;
在非密闭式堆场装卸 或者传送物料的,采取覆盖或者设置自动喷 淋系统等措施. 本项目及镁碳砖生产厂区 均不涉及露天堆场, 厂区原 料仓、 配料仓、 本项目新增 的过渡斗等物料储存设施 均布置在封闭的厂房内. 本 项目设置吨袋开袋站, 采用 密封的管道输送物料, 物料 装卸点设置了除尘措施.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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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控 两高 行业产能. 本项目不属于 两高 行业 产能. 符合
(六)强化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 全面开展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 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 本项目及镁碳砖生产厂区 均不涉及露天堆场,厂区原 料仓、配料仓、本项目新增 的过渡斗等物料储存设施 均布置在封闭的厂房内.不 属于 散乱污 企业. 符合 《国务院关于 印发打赢蓝天 保卫战三年行 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8〕
22 号)
(七)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 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本项目及镁碳砖生产厂区 均不涉及露天堆场,厂区原 料仓、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