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08-01 |
1 1 概述 1.
1 项目由来 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于
2007 年成立,是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 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香精香料生产,厂区占地约
1200 亩,位于先进制造业 产业园海林路与珠江西街交叉口东南角;
公司从成立以来,保持高速发展,目前 为止投资建设
10 个项目. 公司现有工程涉及
15 个产品装置,配套建设有电石乙炔装置、甲醇制氢装 置, 环保装置包括: 工艺废气由 RTO 焚烧处理系统处理、 气液焚烧炉焚烧处理;
污水站恶臭废气配套建设低温等离子装置、4000m3 /d 的综合污水处理站一座、 危废暂存设施包含
1 个700 平米的危废暂存间和
1 个3*100m3 的罐区、一座 2000m3 的事故水池、1 个2868m3 事故池,厂内建设有完善的污水管架导排系统 和雨水地管导排系统, 现有工程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完备,满足环保要求. 在建工程涉及
16 个产品装置,配套建设有电石乙炔装置,其环保装置基本 依托现有工程,在建一座
4320 m3 事故水池,在建工程的建设时间需要根据市场 情况再定. 拟建项目新建一套立式气液焚烧装置及后处理系统.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拟建项目属 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
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 该项目的建设不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而且对潍坊滨海经济技术 开发区的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拉动作用. 因此, 该项目的开发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1.2 建设项目特点 该项目位于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林路与珠江西街交叉口东南角. 厂区 北侧为珠江西街,东侧为丽波日化公司,南侧为香江西二街,西侧为海林路.最 近敏感目标为正西方向上的韩家庙子村,厂区边界和该处最近距离为
1670 米. 该项目在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厂区总占地 80000m2 ,合 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二期气液焚烧炉项目 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 1200 亩.项目主要建设一套立式气液焚烧装置及后处理系统.该项目属于 N772 环境治理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拟 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
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 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 项目组立即组织人员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与实地调查, 收集有关项目基础资料并制定监测计划, 委 托青岛京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区域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 编制完成了《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二期气液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4 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目 标,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 施工期: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包括施工扬尘、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烧柴油 和汽油排放的废气;
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施工机械噪声;
建筑垃圾和施工 人员的生活垃圾;
施工土石方开挖、弃土弃渣、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堆放等施工活 动将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报告提出,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在居民休 息时间施工, 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洒水降尘;
加强施工废水管理, 保证废水得到有效处置;
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尽可能保护当地生态环 境,对施工开挖的土壤应有计划的分层回填,并尽量将表土回填表层. 运营期: 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废气废液焚烧炉烟气;
生活污水及生产废 水;
设备噪声;
焚烧飞灰及残渣、污水站污泥等固体废物.报告提出,对焚烧炉 烟气采取 低氮燃烧技术+SNCR 脱硝(设置在余热锅炉中)+烟气急冷+干法脱酸 和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PTFE(烟气再热器)措施 .废水采用污污 分流集中处理,拟建工程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湿法脱酸排污、除盐水浓水 等.依据各类废污水的水质特征,采用污污分流集中处理,拟建工程废水排入到 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潍坊渤发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 由潍坊渤发 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二期气液焚烧炉项目 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3 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崔家河.针对噪声源特点,设计上采取相应的消音、隔声、减振及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污水站污泥、飞灰及残渣等为危险废物,委托 有资质单位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将运营期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1.5 分析判定情况 该项目 N772 环境治理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拟建项目属于产业 环发[2012]77 号 文及 环发[2012]98 号 文、 危废行业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 项目建设符合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产业园总体规划》 及 《山 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 1.6 环境影响评价关注重点 根据项目特点及周边地区环境特征, 本次评价以工程分析为基础, 以项目建 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污染物排放及防治对策可行性、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为工作 重点,同时注重水环境、噪声环境影响评价,有针对性的提出防治环境污染、防 范环境风险、减缓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7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合理,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各 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相应排放标准, 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 拟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力争将事故风险降低到最低;
拟建项目 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均在当地环境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 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二期气液焚烧炉项目 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5 2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国家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实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修订,2018.1.1 实施);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修改实施);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29 修改,2012.7.1 实施);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10 月26 日修订);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10 月26 日修订);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7月修订);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03.01);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10 月26 日修订);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1月1日施行);
1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10.1);
14)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第408 号);
15)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
16)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73 号, 2017.2.1 实施) ;
1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591 号修订,2011.12.1 实施,国 务院令第
645 号修改,2013.12.4 实施);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573 号, 2010.6.1 实施);
19)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
20)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21)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22)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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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3) 《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
74 号);
2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2018.7.10);
25)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 意见》(2018.6.16);
26)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
2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 号) 2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 号);
29) 《国务院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2]146 号);
30) 《挥发性有机物 (VOCs)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31 号);
3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发改委令
2013 第21 号);
3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5号);
33)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环境保护部令 第39 号令);
34)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1 号);
3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令) (2018 年修正);
36)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
37)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4.25);
38)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 见》(2017.2.7);
39)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 据质量的意见》(2017.9.21);
40)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 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二期气液焚烧炉项目 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7 效机制的若干意见》(2017.9.20);
4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
11 号);
42) 《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 号);
43)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发[2010]113 号);
44)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 (环发[2011]19 号);
45)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
46)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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