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9-12-18 |
阁下如已出售或转让名下所有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附的 代理人委任表格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 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entral China Securities Co., Ltd. (2002年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公司名称为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在香港以 「中州证券」 名义开展业务) (股份代号:01375) 重选董事及监事 董事会函件载列於本通函第3至15页. 本公司谨订於2018年10月16日 (星期二) 上午9时30分於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中原广发金融大厦17楼会议室举行本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适用的代理委托书已於2018年8月31日寄发给 阁下.无论 阁下能否亲身出席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务请尽快将适用的代理委托书按其印列的指示填妥并交回.H股股东应交回代理 人委任表格至本公司的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17M楼,且须尽快并在任何情况下不迟於有关会议 (或其任何续会) 指定举行时间或指定 进行投票表决时间24小时前交回. 阁下填妥并交回代理委托书后,仍可依愿亲身出席有关会议或 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C i C 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3 重选董事及监事
3 附录一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16 C
1 C 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指明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A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境内上 市普通股,该等股份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交易 「A股股东」 指 A股持有人 「 《公司章程》 」 指 不时修改之本公司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渤海基金」 指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一家由中国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基金,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渤海基金管理代表渤海基金持有608,000,000股A股,即本公司约15.714%股权 「本公司」 或 「公司」 指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香港以 「中州证券」 名义开展业务,一家於2002年11月8日在中国 河南省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及A股分 别在联交所主板 (股份代号:01375) 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 (股份代号:601375) 上市)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临时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拟於2018年10月16日 (星期二) 上午9时30分在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17楼会议室举行的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供股东考虑及批准 重选董事及监事等事宜 「H股股东」 指 H股持有人 C
2 C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境外上 市外资普通股,该等股份均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并交易 「河南投资集团」 指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 之有限责任公司,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持有 822,983,847股A股及61,266,000股H股 (即本公 司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的约21.271%A股及约 5.126%H股股权)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2018年9月12日,即本通函付印前可确定其中 所载若干资料之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 、 「国家」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就本通函而言,香港、澳门 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 「人民币」 指中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 其基本单位为「元」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 股,包括A股及H股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汇的涵义 「%」 指 百分比 C
3 C Central China Securities Co., Ltd. (2002年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公司名称为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在香港以 「中州证券」 名义开展业务) (股份代号:01375) 执行董事: 菅明军先生 (董事长) 常军胜先生 非执行董事: 李兴佳先生 王立新先生 张强先生 张笑齐先生 于泽阳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苑德军先生 袁志伟先生 宁金成先生 于绪刚先生 中国注册办事处: 中国 河南省郑州市 郑东新区 商务外环路10号 中国总部主要营业地点: 中国 河南省郑州市 郑东新区 商务外环路10号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 交易广场二期3108室 敬启者: 重选董事及监事 绪言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告,以及有关重选 董事及监事之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通函旨在向 阁下提供上述事项的详情. C
4 C 重选董事 根竟竟菊鲁,各董事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膺选连任.本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本公司拟分别重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任董事的委 任须待股东於临时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批准及获得中国相关政府机构的批准后方 为生效. 董事的提名 董事会及股东提名以下人士为第六届董事会候任董事: 董事: 菅明军先生 常军胜先生 李兴佳先生 王立新先生 田圣春先生 张笑齐先生 陆正心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袁志伟先生 宁金成先生 于绪刚先生 张东明女士 上述候任董事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菅明军先生 菅明军先生 ( 「菅先生」 ) ,55岁,经济学博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高级 会计师、中共河南省委候补委员、河南省人大常委、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历任国家财政部综合计划司干部、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亚太会计集团常务副 总裁、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河南省政府省管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2008年10月至2012年8月任本公司总裁,2012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2014年11月至今兼任本 公司党委书记. C
5 C 菅先生於1985年7月毕业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前称中南财经大学) ,主修财政专 业,并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1997年9月破格考取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主修财政学专业,并於2000年7月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於本公告日期,菅先生於本公司股份拥有根愀鄯571章 《证券及期货条 例》 ( 「证券及期货条例」 ) 第XV部所界定的权益如下: 占本公司 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 已发行H股 持有的股份 总数的 总数的 好仓 股份类别 权益性质 数目 (股) 百分比(%) 百分比(%) 淡仓 H股 实益拥有人 750,000 0.019 0.063 好仓 信托的受益人 539,754 0.014 0.045 好仓 常军胜先生 常军胜先生 ( 「常先生」 ) ,47岁,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常先生自1993年7月 参加工作,先后在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
1998年3月至 2018年2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历任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发行监管部审 核二处助理调研员、副处长、调研员、处长,非上市公司监管部监管一处处长,发行 监管部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裁. 常先生1993年7月毕业於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前称中国金融学院) 金融系,获经济 学学士学位.2001年6月毕业於华中师大学研究生部,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C
6 C 李兴佳先生 李兴佳先生 ( 「李先生」 ) ,54岁,工程学硕士.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河南投 资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历任河南省计划经济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员会 的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总经济师、副总经理,河南投资 集团资产管理一部临时负责人及技术总监并兼任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8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李先生於1984年7月获得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工学学士,亦於2011年7月获得济南 大学工程硕士学位. 王立新先生 王立新先生 ( 「王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