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12-19 |
30 万米宽幅高精密大提花面料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杭州奥坦斯布艺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5 年4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目录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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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9 3.环境质量状况.20
4 评价适用标准.23
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7
6 环境影响分析.32
7 建设项目拟采取防治措施分析.32
8 企业拟采取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39
9 审批原则的相符性分析.40
10 结论与建议.42 附件:
1、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84600234194)
3、房产证、土地证
4、大气监测数据
5、水质断面监测数据
6、城市排水证 附图:
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图一)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及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图二)
3、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图三)
4、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图(图四)
5、建设项目水系图(图五)
6、余杭经济开发区规划图(图六)
1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30 万米宽幅高精密大提花面料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奥坦斯布艺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陆文龙 联系人 梁雪梅 通讯地址 余杭区东湖街道横塘村(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电话
89263158 传真
89263983 邮政编码
311100 建设地点 余杭区东湖街道横塘村(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 立项审批部门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 化局 批准文号 余经信备[2015]2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纺织业 建筑面积 20279.23 O (实际使用:
100 O)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0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 投产日期 - 1.1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
2010 年12 月29 日浙江奥坦斯布艺有限公司拟在余杭区东湖街道横塘村 (余 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利用自有厂房进行装饰布生产、加工(登记表批复【2010 年】3199 号) ,投产后形成年产装饰布
25 万米/年的生产能力.浙江奥坦斯布艺 有限公司于
2012 年12 月21 日变更为杭州奥坦斯布艺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情况 详见附件. 表1-1 企业名称变更一览表 序号 原企业 名称 审批内容 文号 验收 情况 现企业名称 变更时 间1浙江奥 坦斯布 艺有限 公司 装饰布生产、加工 项目 登记表批复 【2010 年】
3199 号无杭州奥坦斯 布艺有限公 司2012 年12 月21 日2现经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余经开备【2015】2 号)批准同意杭 州奥坦斯布艺有限公司在余杭区东湖街道横塘村(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采用 智能化织造技术或工艺,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意达剑杆织机、史陶比 尔电子提花机设备, 建成后形成年产
30 万米宽幅高精密大提花面料生产能力, 产品具有细高密织、提花立体逼真、附加值高等特点,实现销售收入
4500 万元,利税
670 万元,创汇
420 万美元.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为此, 建设单位杭州奥坦斯布艺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进行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在现场调查、研究,收集资料的 基础上, 进行了工程分析和污染因子分析, 依据国家环评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 编写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2、 编制依据 ①国家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2008.2 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2000.9);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4.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 年11 月29 日)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
(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
(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环保部、国家发改委[2008]1 号令,2008 年6月;
(10)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 (2011.3.27);
②地方法规: (11)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06.6;
(12)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
3 (13)《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1.12.1);
(14)《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03.6;
(15) 《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 ,浙江省人民政府;
(16)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
(17)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 (浙环发 [2009]76 号) ;
(18) 《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 年本) 》 ;
(19) 《杭州市余杭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修编)(报批稿). ③技术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④相关技术文件 (1)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文件(登记表批复【2010 年】3199 号) ;
3、厂区布置及周边情况 本项目位于余杭区东湖街道横塘村(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 ,利用自有房 屋进行生产、加工. 项目东面为真北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仓库,围墙外为货物托运、浙江 世贸布艺城及沿街商铺,再往东为东湖北路;
项目南面为真北集团配套用房、 车间,围墙外为横塘港,再往南为北横塘农居(最近农居距离项目约
60 米) ;
项目西面为真北集团仓库,围墙外为在建厂房、余杭区电商孵化园、杭州思玛 纺织品有限公司, 再往西为塘宁路;
项目北面为真北集团有限公司车间、 仓库、 综合楼,围墙外为临平大道(距离项目约
140 米) ;
过路为杭州华河科技有限 公司、浙江力达现代纺织有限公司.具体周边用地及厂区内部平面布置情况见 附图
二、附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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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产能详见表 1-3. 表1-3 产品产量 序号 产品名称 年产量 原审批量 新增产量 总计
1 装饰布
25 万米/年30 万米/年55 万米/年
5、项目主要原辅材料 项目迁建后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 1-4. 表1-4 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原审批消耗量 新增销售量 总计
1 雪尼尔纱
10 吨/年010 吨/年2人造棉
20 吨/年020 吨/年3网络丝
10 吨/年010 吨/年4各类化纤
0 160 吨/年160 吨/年5各类包装材料
200 吨/年250 吨/年450 吨/年
6、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生产设备见表 1-5. 表1-5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名称 型号 原有设备(台/ 套) 新增设备 (台/ 套) 共计 (台/套)
1 剑杆织 机/20
0 20 R9500
0 10
10 2 史陶比 尔电子 提花机 LX3202
0 10
10 3 整机机 /
2 0
2 4 槽筒机 /
3 0
3 5 检验机 /
2 0
2
7、生产制度 本项目原设有劳动定员
40 人,此次扩建新增
5 人,实行三班制生产,年 工作日
360 天,不设食堂、宿舍.
8、公用工程 供水:总用水量约
621 吨/年,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用水,由余杭供水集 团提供. 供电:由项目所在地附近变电所提供,年耗电量约
3 万度.
5 排水: 厂区雨污分流, 雨水纳入市政雨水管网;
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 企业自行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三级纳管要求 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汇入钱塘江. 1.2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2010 年12 月29 日浙江奥坦斯布艺有限公司拟在余杭区东湖街道横塘村 (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 的部分厂房进行装饰布生产、 加工 (登记表批复 【2010 年】3199 号) ,投产后形成年产装饰布
25 万米/年的生产能力.浙江奥坦斯布 艺有限公司于
2012 年12 月21 日变更为杭州奥坦斯布艺有限公司,变更登记 情况详见附件.
(一)原审批项目基本概况 ⑴原审批生产规模: 企业原审批年产装饰布:25 吨/年. ⑵原审批主要原材料消耗见表 1-6. 表1-6 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年用量
1 雪尼尔纱
10 吨/年2人造棉
20 吨/年 网络丝
10 吨/年 ⑶原审批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1-7. 表1-7 生产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台/套)
1 剑杆织机 /
20 2 整机机 /
2 3 槽筒机 /
3 4 检验机 /
2 ⑷原审批生产工艺:
6 工艺说明:项目所用各类原料纱线均为经过染色或上浆过的成品,项目 厂内不做染色或上浆等深加工处理. ㈡企业原审批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 1-8. 表1-8 原审批污染物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废水量 540t/a CODcr 60mg/L,0.0324t/a NH3-N 8mg/L,0.0004t/a 大气污染物 织造纤尘 少量 固体废弃物 纱头线角、废包装物 少量 职工生活垃圾
6 吨㈢、企业原有项目排污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和效果 根据企业现实际的生产情况,先对企业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分析 如下:
1、废水 企业生产过程中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现状水量为 540t/a, 主要污染物指 标为 CODcr、NH3-N.类比一般生活废水浓度,CODcr 产生浓度:400mg/L, NH3-N 产生浓度: 30mg/L, 则产生量分别为 CODcr: 0.216t/a, NH3-N: 0.0162t/a. 废水经自建的预处理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7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经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后,CODcr 排放浓度: 60mg/L,NH3-N 排放浓度:8mg/L,则外环境排放量分别为 CODcr:0.0324t/a, NH3-N:0.0043t/a.
2、噪声 根据工艺流程分析,噪声主要产生于各设备的运行过程.噪声源强具体见 表1-9. 表1-9 生产设备噪声源强 序号 设备名称 噪声级
1 剑杆织机
90 2 整经机
78 3 槽筒车
78 4 检验机
70 为了解其厂界噪声情况,我公司于
2015 年3月11 日对其厂界噪声进行 监测(监测时企业正常生产) ,监测使用的是 AWA6218 型噪声统计分析仪,企 业对生产车间配备完好的门窗,并对生产设备采取防震、减震措施,监测结果 见表 1-10: 表1-10 本项目厂界噪声值(dBA) 监测点编号 现状值(Leq) 昼间(6:00-22:00) 夜间 夜间(22:00-6:00) 1#(东厂界) 63.8 53.2 2#(南厂界) 62.9 52.9 3#(西厂界) 64.8 53.1 4#(北厂界) 63.1 53.8 监测结果显示,企业东、南、西、北四侧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3、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纤尘废气. 纤尘废气:企业在纤尘易发点(织造车间)安装水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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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固废废弃物 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产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 纱头线角、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相关综合处置单位统一外运处置.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6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企业实际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 1-11. 表1-11 实际污染物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废水量 540t/a CODcr 60mg/L,0.0324t/a NH3-N 8mg/L,0.0043t/a 大气污染物 纤尘废气 少量 固体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