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9-12-19
桂教师范〔2019〕16 号2019 各市教育局,广西科技大学,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广西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 教师认定工作安排,决定 启动实施本年度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 教师认定工作.

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广西各类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学校、成人 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职业高级中学等,不含技工学校) .

二、认定标准 双师型 教师是指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职业 技能, 具备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 级资格证书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广西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 教 师的认定标准详见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 教师认定标准》 (附件 1)和《广西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 教师认定非教师系 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附件 2).

三、组织机构 我厅成立广西职业院校 双师型 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2― 领导小组负责认定工作总体组织、协调和督导,推进认定工作顺 利进行. 组长:黄雄彪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副组长:刘冰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 覃壮才 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成员:黄明宇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副处长 韦建军 广西科技大学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 资培养培训基地主任 罗秋兰 广西科技大学教授 领导小组下设自治区职业院校 双师型 教师认定工作办 公室(简称自治区认定办),挂靠广西科技大学全国重点建设职 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简称广西科技大学国培基地) ,主要 负责全区职业院校 双师型 教师认定的日常组织及管理工作.

四、认定程序 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 教师认定工作程序如下:

(一)教师个人提出申请.

(二)教师所在学校对本校申报者的材料进行收集、核验、 初审.

(三) 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对市属中职学校及所辖县区的中职 学校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再报自治区认定办审核;

区直中等 职业学校的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核后直接报自治区认定办审核.

(四)自治区认定办对所有申报者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专 ―3― 家开展评审.

(五)自治区认定办公示评审结果.

(六)我厅发布认定结论. 认定申报工作均通过 广西'

双师型'

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进行,经过认定的 双师型 教师信息将纳入全区 双师型 教 师资源库.

五、时间安排

4 月10 日―4 月25 日:教师申报;

4 月26 日―5 月4日:学校审核、公示、上交学校申报汇总 表;

5 月5日―5 月11 日:各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市属、县属学校 申报材料;

5 月12 日―5 月17 日:自治区认定办对各校的申报材料进 行形式审核,并整理材料、汇总数据;

5 月18 日―5 月31 日:自治区认定办组织专家评审;

6 月1日―6 月30 日:自治区认定办公示评审结果,我厅下 文公布认定结论.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认定工作的领导,安 排专门人员负责,并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的各项工作,确保 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已与 双师型 教师认定工作相挂钩,各中职学校要广泛动员,将认定工作的精 ―4― 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师,按照要求做好申报的相关工作.申 报工作务必实事求是,学校须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逐一核实,严 禁弄虚作假.

(二)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 教师比例作为学校办学水平 评估、专项督导检查和亚行贷款项目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

(三)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指定专门科室负责 双师型 教师 认定工作,切实加强对认定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认真 做好申报学校的审核工作.

(四)请广西科技大学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和场地,做好自 治区认定办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五)认定工作统一通过广西 双师型 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网址 http://202.193.177.19,或先登陆广西科技大学国培基 地网站 http://gpjd.gxust.edu.cn:8100/,再点击广西 双师 型 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图片链接)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不接收 申报教师的纸质材料.申报教师注册和申报、学校初审和教育局 审核操作说明可自行从广西 双师型 教师信息管理系统首页下 载.

(六)各学校需从系统导出《广西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 教师申报汇总表》 (附件 4) ,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于

5 月4日前 邮寄至自治区认定办. 未尽事宜, 请与自治区认定办联系, 联系人及

电话: 王老师, 0772―2685772, 电子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 广西柳州市 ―5― 城中区东环大道

268 号广西科技大学国培基地(职业技术教育学 院). 附件:1.广西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 教师认定标准 2.广西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 教师认定非教师系 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 3.企业实践证明材料(样表) 4.广西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 教师申报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9 年3月27 日―6― 附件

1

一、 双师型 教师认定范围 本 《认定标准》 适用于广西各类公办、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含 普通中专学校、 成人中专学校、 职业中专学校、 职业高级中学等) 专职教师及兼职教师.

二、 双师型 教师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修养、熟悉职业 教育教学基础理论,遵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所授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教 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教学效果良好.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技能和较强的应用实践能力.

三、 双师型 教师认定级别及条件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 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 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 双师型 教师 1.必备条件 初级 双师型 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

4 项条件: (1)教师资格条件: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含实习 ―7― 指导教师). (2)教师职称条件: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初级以上 专业技术资格(含实习指导教师). 对于不具备本 教师资格条件 或 教师职称条件 的兼职 教师,可用 参加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不少于

120 学时职 业教育教师教学技能专项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替代. (3)职业资格条件: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 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或具有本专业初级以上 双师型 教师应 具备的职业资格证书(见附件 2). (4)教学经历条件: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累计满

2 年. 对于不具备本 教学经历条件 的兼职教师,可用 在企业 行业从事本专业相关岗位工作累计

2 年以上, 并曾独立承担本专 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累计

1 年或实训课程

1 门 替代. 2.破格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破格认定: (1)不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含 实习指导教师),但具备初级 双师型 教师的其余

3 项必备条 件,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累计满

3 年,具备中级 双师型 教师 拓展条件

2 条,并在行业企业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市厅级以上学 术和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或具有市厅级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 教学奖励(市厅级三等奖以上排名前 3,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排名 前8,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参与). ―8― (2) 不具备初级 双师型 教师应具备的 职业资格条件 , 但具备初级 双师型 教师的其余

3 项必备条件, 从事本专业课 程教学累计满

3 年,具备中级 双师型 教师拓展条件

2 条,并 在行业企业作出突出贡献, 具有市厅级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 荣誉称号或具有市厅级以上应用科研项目(纵向项目要求:市厅 级排名前 3,省部级排名前 8,国家级参与;

横向项目要求:排 名前 3). (3)县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年满

50 周岁(以2019 年6月1日满

50 周岁计算)的教师,不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含实习指导教师),但具备初级 双师型 教师的其余

3 项必备条件,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累计满

3 年,并 具备中级 双师型 教师拓展条件

2 条. (4)县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年满

50 周岁(以2019 年6月1日满

50 周岁计算)的教师,不具备初级 双师型 教师应 具备的 职业资格条件 ,但具备初级 双师型 教师的其余

3 项必备条件,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累计满

3 年,并具有中级 双 师型 教师拓展条件

2 条. (5)不具备职业资格条件的文化课教师,但具备教师资格 条件和教师职称条件,连续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程教学满

5 年,且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著作或主编教材

1 部以上,或在国内 核心期刊或广西优秀期刊上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2 篇以上, 或完成 市厅级以上教科研项目

1 项以上 (市厅级主持, 省部级排名前 5, ―9― 国家级参与),或获得市厅级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奖励(市 厅级三等奖以上主持,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排名前 5,国家级三等 奖以上参与). (6)对于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高级职称的教师具备 教师资格条件,从事教学任务累计满

2 年,在行企业有较大影响 力,且具有市厅级以上学术或人才称号,或在市厅级以上教学指 导委员会或省部级以上学术团体兼任高级职务.

(二)中级 双师型 教师 1.必备条件 中级 双师型 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

4 项条件: (1)教师资格条件: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含实习 指导教师). (2)教师职称条件: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以上 专业技术资格(含实习指导教师). 对于不具备本 教师资格条件 或 教师职称条件 的兼职 教师,可用 参加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不少于

120 学时职 业教育教师教学技能专项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替代. (3)职业资格条件: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 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 双师型 教师应 具备的职业资格证书(见附件 2). (4)教学经历条件: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累计满

3 年. 对于不具备本 教学经历条件 的兼职教师,可用 在企业 ―10― 行业从事本专业相关岗位工作累计

3 年以上, 并曾独立承担本专 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累计

2 年或实训课程

2 门 替代. 2.拓展条件 中级 双师型 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指导学生参加市厅级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 技能大赛获奖项(市厅级二........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