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12-23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津)环准〔2019〕122 号 重庆珩安钢筋网片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小型冷轧钢筋网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

2017 年12 月13 日,重 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证》 (项目编码:2017-500116-33-03-011563)同意该 项目备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江津区珞璜 工业园 B 区,区租赁润旺标准厂房

1 栋10 号生产车间用于 工业生产,新建冷轧钢筋网片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钢筋网片 4900t/a,防护网 100t,项目总投资

1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 资20 万元.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必须遵守和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 范的要求,如实、科学、全面、系统的对小型冷轧钢筋网片 生产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危害或污染进行预测、评价和提 出有效的对策措施,并对其结果或后果分别承担侵权责任和 连带责任.重庆珩安钢筋网片有限公司为小型冷轧钢筋网片 生产项目的建设单位,是解决项目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环境污 染、生态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或环境危害等其他不良后 果的主体单位;

重庆华地工程勘察设计院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根据专家对你单位报送的小型冷轧钢筋网片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经我局研究,现审批如下:

一、根据该区域环境容量现状,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主 要污染因子执行以下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化学需氧量 0.006 吨/年、氨氮 0.001 吨/年;

当区域环境质量不能满足 环境功能区要求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你单位取得 的主要污染因子排放总量指标进行调整.

二、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 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 染、生态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风险事故、环境危害等 其他不良后果.

(一)做好废水处理工作.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 分流,污水管网应使用专用管道,并标识清晰.项目产生的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和清洁废水依托 重庆润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厂区 1#生化池处理达 《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网,排入珞璜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加强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 要是焊接烟尘、打磨废气等.焊接烟尘设置移动式除尘器处 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标准排放;

打磨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 放,加强车间通风.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噪声源,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依法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收 集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 后外卖;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交园区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严格环境风险防范.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严格按 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 并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2)要求标示环保标志;

油料等存放区域设置围 堰,且地面做好防渗处理,防止泄漏物漫流出库房;

建立完 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环 境应急演练,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六)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固 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完工投入投入生产 或使用,并进行实际排污前,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该建设项 目环保设施验收.

四、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 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 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建设单位自 行承担:

(一)该项目建成后未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准书要求 落实各项措施,擅自改变原辅材料或者工艺等,造成污染危 害、污染事故或污染扰民;

(二)该项目未按照本批准书附件要求,擅自排放重金 属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三) 环境影响报告表中, 相关内容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六、重庆市江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 监督管理. 二0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抄送:重庆市江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华地工程勘 察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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