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12-23 |
2016 年11 月1日编制说明 为了规范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为, 保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 保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加强执法监督, 推进依法行政, 我局根据 《行政处罚法》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对由我局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进行了细化, 编制了《大连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本指导标准,适用于我市两级文化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和版权局、文物局 ) 行政执法机 关及综合执法机构.现装订成册予以下发,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 及时反馈我局. 本指导标准自
2017 年1月1日起执行.2008 年5月9日印发的《大连市文化局(新闻出 版 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同时废止.
2016 年12 月1日大连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目录
(一)文化市场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1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经营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1 2. 营业性演出违法经营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5 3. 娱乐场所违法经营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15 4. 网络文化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20 5. 网络游戏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26
(二)文化艺术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30 6. 艺术品经营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30 7.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32 8.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33 9.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35
(三)新闻出版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36 10. 出版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36 11.电子出版物出版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48 12.印刷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50 13.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58 14.复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61 15.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65 16.报刊记者站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66
(四)音像制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68 17.音像制品制作、出版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68
(五)著作权(版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77 18.著作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77 19.信息网络传播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78 20.计算机软件保护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81 21.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82
(六)广播影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83 22. 广播电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83 23.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86 24.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91 25.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93 26.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94 27.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96 28.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97 29.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99 30.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101 31.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103 32.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104 33. 有线电视管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105 34. 电影管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109
(七)文物管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113 35. 文物管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113 36. 水下文物保护管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118 37. 长城保护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119 -1- 序号法律法规 规章名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裁量幅度 处罚权限 条款 规定内容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从事互 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文 化行政部门或者由文化行政部门 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查 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 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 具、设备;
触犯刑律的,依照刑 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 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 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 工具、设备;
违法经营额
1 万元 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
5 倍以 上10 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 额不足
1 万元的,并处
1 万元以 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文化行政部门或者由文化行政部门会 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 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 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 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县级以上文化行 政部门实施(行 政强制措施不得 委托) 尚不够刑事 处罚的 没收 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 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县级以上文化行 政部门或文化市 场综合执法机构 实施 违法经营额不足
1 万元的 在罚款
1 万元的基础上,同 时违法经营额每达到一个千 元区间, 再加处5000元罚款, 最高罚至
5 万元 违法经营额
1 万元以上的 在5倍罚款的基础上,同时 违法经营额每增加一个万元 区间,提高
1 个罚款倍数, 最高罚至
10 倍罚款 触犯刑律的 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 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 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涂改、出租、 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 《网 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触犯刑律 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 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经营额不足
5000 元的 按照违法经营额进行裁量 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证》,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 经营额无法查明或不足
1000 元的,处5000 元罚款;
在 此基础上违法经营额每递增 一个千元区间,加处
2000 元罚款,最高罚至
1 万元 县级以上文化行 政部门或文化市 场综合执法机构 实施 -2- 序号法律法规 规章名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裁量幅度 处罚权限 条款 规定内容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文化行政 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证》,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经营 额5000 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 营额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额不足
5000 元的,并处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 款. 违法经营额
5000 元以上 (含5000 元) 的, 按照违法经营额进行裁量 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证》,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 经营额不足
1 万元的,处违 法经营额
2 倍的罚款,在此 基础上每递增一个万元区 间,增加一个罚款倍数,最 高罚至
5 倍罚款 涉嫌构成犯罪的 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 条例》第三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 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 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 处15000 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 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 业的;
(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 所的;
(三)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四)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 术措施的;
(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 可证》 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一)在规定 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首次查处的 给予警告 因执行文化部网 吧管理试点城市 政策,此项标准 暂不执行 第二次及以上查处的 第二次查处的处
2000 元以 下罚款,在此基础上每次加 处5000 元罚款, 最高罚至 1.
5 万元 年度内累计
3 次被处罚, 再次被查处的 责令停业整顿
30 日 被处以停业整顿后,再次 被查处的 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二)互联网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一次接纳
2 名以下未成年 人的 责令停业整顿
30 日 《文化部关于加 大对网吧接纳未 成年人违法行为 处罚力度的通知》( 文市函〔2010〕
458 号) 年度内
2 次接纳
2 名以下 未成年人的 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次接纳
3 名(含3名) 以上未成年人的 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由于接纳未成年人引发重 大恶性案件的 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3- 序号法律法规 规章名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裁量幅度 处罚权限 条款 规定内容 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 未成年人的 吊销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因 执行文化部网吧管理试点城市 政策,此项标准暂不执行.) 县级以上文化行 政部门或文化市 场综合执法机构 实施
(三)经营非网络游 戏的(因执行文化部 网吧管理试点城市政 策,此项标准暂不执 行.)
(四)擅自停止实施 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首次查处的 给予警告 县级以上文化行 政部门或文化市 场综合执法机构 实施 第二次及以上查 处的,按实际经 营和未安装或卸 载台数进行裁量 警告, 并处每台1000元罚款, 最高罚至 1.5 万元 年度内累计
3 次 被处罚,再次被 查处的 责令停业整顿
30 日 被处以停业整顿 后,再次被查处 的 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五)互联网上网服 务营业场所未悬挂 《网 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或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的 首次查处的 给予警告 第二次及以上查 处的按照查处次 数进行裁量 第二次查处的,警告,并处
5000 元以下罚款,在此基础 上每次加处
5000 元罚款, 最高罚至 1.5 万元 年度内累计
3 次 被处罚,再次被 查处的 责令停业整顿
30 日 被处以停业整顿 后,再次被查处的 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4- 序号法律法规 规章名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裁量幅度 处罚权限 条款 规定内容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 位违反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