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8-2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项目名称:东乡县龙泉棚户区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东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制日期:2019 年5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申报项目的名称.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四至地理坐标,公路、铁路等线 性工程应填写起止地点及地理坐标. 3.建设性质――指新建、改建、扩建. 4.项目设立依据――指项目立项或备案等的材料. 5.行业类别及代码――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 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以及与项目的 相对位置关系. 7.结论与建议――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提出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措 施. 8.本报告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文件. 附图: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 形地貌等)、项目平面布置图以及其他与项目环评有关的图件. 9.如果其他法律法规有另行要求的,报告表应按要求进行分析评价. -

1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东乡县龙泉棚户区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东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人代表 马正福 联系人 马福财 通讯地址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锁南镇统办一号楼 联系电话

13993067720 传真 / 邮政编码

731400 建设地点 及地理坐标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龙泉镇以南,G213 国道以东 中心地理位置坐标:35.752119°北,103.412157°东 占地面积 29026.6m2 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设立 依据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住宅房屋建筑 E4710 项目投资 (万元) 10307.53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68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6.65% 评价经费 工程内容简要介绍 1. 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为抢抓国家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机遇,东乡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 造工作,把加快城区棚户区改造作为民生住房改善、城市发展空间拓展、城镇面貌大提 升的重要民生工程.本项目为东乡县龙泉棚户区改造项目,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改造 房屋落于黄土不稳定斜坡坡顶陡坎边缘,面对G213国道、与G213国道道路路肩边缘线仅 3-4m的距离,本项目改造区域内斜坡上下陡、中部缓,场地开挖平整在背侧形成陡坎, 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上部坡体的稳定性,加剧了该斜坡发生滑塌的可能性,严重威胁坡 顶房屋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坡脚场地的安全. 在此背景条件下,本项目实施迫在眉睫,项目建设意义重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 方面:(1)项目建设是保障道路安全运行、周边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的需要;

(2) 稳定区内群众情绪,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3)项目的建设是精准扶贫、改善龙泉集镇 居住环境的需要;

(4)治理地质灾害,保护生态环境;

(5)项目的建设是东乡县政府 -

2 -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6) 棚户区的改造是东乡县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经之路;

(7)棚户区改造是东乡县政府关注民生、科学发展、完善城市功能的客观要求;

(8) 有利于盘活全县城市存量土地,抑制房价;

(9)拟建项目是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提升 城市整体形象的必要性举措. 通过项目的实施,能有效的改善东乡县龙泉镇的面貌,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 体形象,进而带动当地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修正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2017 年10 月1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9月1日发布,2018 年4月28 日修订)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三十

六、房地产中

106 房 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中的需自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因此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东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 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按 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导则、标准要求,编制完成《东乡县龙泉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

2019 年5月24 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在东乡族自治县组织召开了《东乡县 龙泉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技术评审会,与会代表和专家详细听 取了建设单位项目进展状况及评价单位对报告表的汇报.根据评审会专家意见,我单位 对报告表送审稿进行了认真补充、修改和完善,完成《东乡县龙泉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报批稿),现报请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请予审批. 2. 评价目的和原则 2.1 评价目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获悉评价区域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 环境等自然环境概况,分析现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 (2)通过对工程建设内容、施工方案等进行分析,识别其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影 响因素,并结合周围环境特征分析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 (3)根据环评导则、规范、标准等要求,预测和分析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围 环境造成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出发对该项目选址合理性进行客观分析. (4)依据预测结果,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明确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污 -

3 - 染治理措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突出工程项目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5)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结合产业政策和总体规划对项目选址、环保措施的合 理性进行综合分析,为项目今后的运营发展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使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降低至最小程度,达到工程建 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使工程建设达到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及环保部门的环境管理和环境规划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2.2 评价原则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具有针对性、政策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2)相关资料收集应全面充分,现状调查和监测等应具有代表性. (3)项目污染源确定与环境影响分析应力求准确.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应可行、数据可信. (5)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措施详细并具有可行性. 3. 编制依据 3.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并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1月1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10 月26 日修订并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11 月7日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并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7月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4月24 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3月1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1月1日实施). 3.2 相关法规及部门规章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10 月1日);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9月1日发布,2018 年4月28 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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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

(4)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国家环境 保护部,环办〔2014〕30 号);

(5)《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6)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 年7月3日);

(7)《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

(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环发〔2015〕163 号) ;

(9)《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 环环评〔2016〕150 号文);

(10)《 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 号);

(11)《 十三五 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环环评〔2016〕95 号). 3.3 相关条例及政府文件 (1)《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 年6月4日);

(2)《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 年)》(甘政函〔2013〕4 号);

(3)《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17 版)》,甘政发 2017〔45〕号;

(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甘政法发[1997]12 号);

(5) 《甘肃省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甘大气治理领办发〔2018〕7 号) ;

(6)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甘 政发[2013]93 号);

(7)《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 年)的通 知》(甘政发[2015]103 号);

(8)《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2008.12);

(9)《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2019 年1月1日实施);

(10)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

2018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 作方案的通知》(临州办发〔2018〕24 号). 3.4 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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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8)《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3.5 项目有关文件及技术资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 《东乡县龙泉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2019 年3月). (3) 《东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乡县龙泉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东县发改[2019]70 号). (4)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龙泉镇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纪要》 (东县 府办纪[2019]5 号).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6229262019003 号). (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

6229262019004 号). (7)《东乡县龙泉镇棚户区及商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8)《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东乡县龙泉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公告》 (2019 年4月8日). 4. 环境功能区划 参照环境功能区划分类方法,项目工程区环境功能区划为: (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关于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的规定和 项目所在地环境特征,本项目所在区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区,执行环境 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声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所在地尚未划分声环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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