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9-08-28
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移动执法终端系统采购项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山财采购 [2018]1 号 采购单位: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8 年01 月 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 目录谈判须知前附表

3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4 第二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

4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7 第四部分 谈判内容及相关要求

14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17 第六部分 附件―响应性文件格式

22 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单位: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编号:山财采购 [2018]1 号供货期:签订合同后

7 日历天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合格

2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3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谈判范围:采购移动执法终端系统

1 批,包含食药移动执法终端套装

15 套,及食药移动 执法平台

1 套 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8 年01 月31 日―2018 年02 月02 日,8:30―11:30,14:30― 17: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焦作市山阳区龙源湖国际广场商业楼

62 号楼

13 层210 号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02 月06 日上午 9:00 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焦作市山阳区龙源湖国际广场商业楼

62 号楼

13 层210 号6开标时间:2018 年02 月06 日上午 9:00 时 开标地点:焦作市山阳区龙源湖国际广场商业楼

62 号楼

13 层210 号7

一、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以现金方式交于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 开具保证金收据,未按照文件要求按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对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公示期结束后为非中标候选人一次性办理投标 保证金退还手续.

2、对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 内,为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3、若投标失败,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代理公司现场出据的汇总表为准.

8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60 日历天 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 -

9 联系事项: 采购联系人: 樊女士

电话:13707681290 代理机构联系人:殷女士

电话:0371-55176528/13069486804

10 采购预算价:29.25 万元.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 焦作市山阳区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 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编号:山财采购 [2018]1 号

三、采购预算价:29.25 万元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采购移动执法终端系统

1 批,包含食药移动执法终端套装

15 套,及食药移 动执法平台

1 套.详见附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具有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该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 果证明,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近三年在经营 活动中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行为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副本)(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 原件).

六、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8 年01 月31 日―2018 年02 月02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 - 外),每日 8:30 时―11:30 时,14:30 时―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2、谈判文件出售地点:焦作市山阳区龙源湖国际广场商业楼

62 号楼

13 层210 号

3、谈判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发售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售后不退)

七、采购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 年2月6日上午 9:00 时 谈判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山阳区龙源湖国际广场商业楼

62 号楼

13 层210 号

八、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8 年2月6日上午 9:00 时 谈判地点:焦作市山阳区龙源湖国际广场商业楼

62 号楼

13 层210 号

九、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樊女士 联系

电话:13707681290 联系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区政府地下一楼

2、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女士 联系

电话:0371-5517652813069486804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

72 号2号楼

2209 号 焦作市山阳区龙源湖国际广场商业楼

62 号楼

209 号

十、监督单位: 焦作市山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1-2996885 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河南 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01 月31 日 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 - 第二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

一、本次采购项目为: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具有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该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 果证明,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近三年在经营 活动中存在被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 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当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自然人,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和交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

四、供应商提供全新现货,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品牌产品.

五、报价应为目的地交货价,含税及包装、运输、验收等费用.

六、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七、验收:需方在供应商送货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有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应负责 按照需方的要求采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对此做出单独承诺.

八、交货地点:供应商按照需方提供的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 时送货上门并进行安装调配.

九、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谈判时应出具个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 理证明,随时接受谈判小组的询问,并予以解答. 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7 -

十、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方签订,不按时签订合同将没收保证金,投标文件中应对此作出单独 承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

一、其它相关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 十

二、采购内容未尽事宜在谈判中约定.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A 说明 1.适用范围 1.1 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公告中所述的设备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 采购人 系指本采购项目的单位: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3 供应商 系指报名参加该项目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单位. 2.4 成交方 系指依据本谈判文件规定经谈判小组评审被最终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5 法定代表人 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 定代表人;

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谈判会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 2.6 产品 系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售后服务及其他有关技 术资料和材料. 2.7 服务 系指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送货、售后服务及其它的义务. 2.8 重大违法行为 系指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层管理 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和罚款额在不足人民币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决定除外);

各级人民法院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 违法行为做出的有罪刑事判决. 3.谈判费用 3.1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无论成交与否,均自行负担,并对此单独承 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2 中标供应商应单独承诺按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B 竞争性谈判文件说明 4.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8 - 4.1 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要求、谈判程序、付款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 (1) 谈判公告;

(2) 谈判项目要求;

(3) 谈判须知;

(4)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⑸ 附件―响应性文件格式.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获得谈判文件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视情况于谈判签到截止前给予答复.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6.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等文件也将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 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6.2 竞争性谈判文件若修改,修改的内容报焦作市山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并通知所 有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7. 要求 7.1 所有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若单位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 (5)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6)谈判保证 金收据;

(7)《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页、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以上证件均为原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文件资料,并单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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