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9-08-28
-1-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经营服务有关许可事项的公告 根据湛江市政府第十四届第

35 次会议第

3 号令, 《湛江市网络 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于2019 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即日起,市交通运输局开始受理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相 关许可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受理地点:湛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3 楼市交通运输局窗 口(赤坎区体育北路

15 号) .

二、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时,下午 14:30 ―17:30 时.

三、受理事项办事指南: (详见附件) 附件: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领办事指南 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核发办事指南 4.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增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驾驶员证办事指南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9 年3月1日-2- 附件

1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一)湛江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许可经营的申 请.

(二)符合下列全部受理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在本市有与注册车辆数和驾驶员人数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管 理人员. 3.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 息数据交换及处理能力,以及供交通运输、经济信息化、公安、税务、网信等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服务 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 术设施、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控平台. 4.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 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5.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 制度.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 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设立依据

(一) 《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

247 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二)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 年交 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 家网信办令第

60 号)第六条、第十条.

(三) 《湛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2018 年湛江市人民政府令第

3 号) .

三、许可条件

(一)政策和技术限制 《湛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颁布机 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实施日期:2019 年3月1日.

(二)是否涉及政策和技术限制:有.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社会公众出行需求、 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道路资源承载能力等情况发展出租汽车, 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 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 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四、申请材料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原件

2 份) ;

2.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经办人身份 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核验,复印件

2 份,委托书收原件) ;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应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 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核验,复 印件

2 份) ;

4.在湛江市行政区域内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湛江 市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员及管理人员的聘用合同(原件核验,复印件

2 份) ;

-4- 5.线上服务能力材料.企业注册地在湛江市行政区域内,首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申请者应当提交如下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原 件(核验)及复印件: (1)技术研发和维护部门架构及人员证明材料 ;

(2) 面向乘客和驾驶员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信息内容和服务 功能;

(3)配合依法查询、调取相关数据信息的功能设计、工作制度 和责任机构、责任人以及联系方式等;

(4) 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数据库具备接入交通运 输部交互平台的情况说明;

只为湛江市本地提供服务的平台公司, 可提供由湛江市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具备数据库接入市政 府监管平台的情况说明;

(5)服务器机房地址、接入地址、IP 地址、用途分工等情况 说明;

(6)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备案证明及测评报告;

(7) 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措施证 明材料;

(8) 用户真实身份认证管理制度、个人隐私数据保护措施和 数据跨境流动情况说明;

(9)网络服务平台后台的用户信息、日志记录、留存技术措施 等的说明材料;

(10)为依法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的说明材料;

(11)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文本、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 全评估制度文本、应急处置预案文本;

(12)网上内容处置能力证明材料;

-5- (13)企业与银行或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业务模式的详细描述 (包括协议文本、是否设立资金池、是否开立支付账户等情况) . 企业注册地不在湛江行政区域内的, 申请者应当提交由企业注 册地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 等部门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材料相应的认定结果. 6.企业平台数据库已接入政府监管平台的说明材料(原件

2 份) ;

7. 经营服务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文本.包括:①车辆管理制度;

②驾驶员管理制度;

③网约车调度 规则;

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安全保卫制 度;

⑤服务质量及投诉管理制度;

⑥信息安全及乘客隐私保护制度;

⑦平台数据库接入监管平台的维护保障制度;

⑧运价制定规则及价 格公示制度;

⑨应急处置预案. (原件

2 份) ;

8.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企业注册地不在湛江市行政 区域内的,已取得注册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 ;

9.企业保证服务质量、信息数据安全、不应用网约车平台发布 有害信息以及发生营运安全责任事故时先行赔付的承诺书(原件

2 份) . 注: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企业印章,并注 明与原件相符.

五、办理时限 有无特殊流程:无. 受理时限:5 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20 个工作日. -6-

六、许可收费 不收费.

七、许可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向湛江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 材料.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二)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作出受理 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 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 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或《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

(三)审查 受理后,业务科室对材料进行审查,按时限提出承办意见,将 承办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进行审核,形成审 核意见,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不 予通过的,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四)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查询本行政许可事项的 办理进程,查询方式与申请方式一致.

(五)获取办理结果 经行政机关审查通过并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取得《道路运输 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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