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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特点 中国是世界上菱镁矿储量最大的国家,辽宁南部―海城、大石桥、岫岩地区 为主要菱镁矿石产地, 目前已探明储量约占全国总储量的 87%, 占世界总储量的 20%.
虽然我省菱镁矿储量丰富,但由于镁矿资源不可再生且总量有限,特别是 能够生产优质高纯镁砂的特级矿石(M47)可采储量所占比例较小,导致菱镁矿 开采企业大部分采用掠夺式的开采方式,采富弃贫,大量 SiO2 和CaO 等杂质含 量较高的低品位菱镁矿被废弃, 缩短了矿山服务年限, 除了造成资源极大的浪费, 也因需要占地堆放而占用土地(仅海城菱镁矿就堆存几百万吨) ,且形成白色污 染,严重影响当地的环境. 海城市昌恒循环产业有限公司经多方考察论证和试验研究, 决定开展低品位 菱镁石浮选和精矿深加工项目的建设,通过先进的反浮选技术工艺,有效去除矿 石中的 SiO
2、CaO、Al2O3 等杂质,分别获取优质精矿粉和尾矿粉,精矿粉部分 用于生产电熔镁产品,从而实现废弃菱镁矿废料的资源化综合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12.29)和《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的有关规定,海城市 昌恒循环产业有限公司菱镁矿废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海 城市昌恒循环产业有限公司委托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进行了现场踏勘、调研,对建设项目 内容进行了全面调查.在资料收集统计、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的基础上,根 据环评导则和有关规范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 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具体流程见图 1: 海城市昌恒循环产业有限公司菱镁矿废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概述 II 图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2013 修正) ,本项目属于第一 类鼓励类第三十八大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
26 小项 低品位、复杂、 难处理矿开发及综合利用 ,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根据《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 目录(2008 年本)》 ,本项目属于《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 年本)》中的第 一类鼓励类第十
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低品位、复杂、难处理矿 开发及综合利用项目,符合辽宁省的产业政策.根据《辽宁省镁质材料行业发展 指导目录(2011 年本)》 ,本项目属于《辽宁省镁质材料行业发展指导目录(2011 年 海城市昌恒循环产业有限公司菱镁矿废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概述 III 本)》中的第一类鼓励类
二、资源利用
(二)技术与装备
13、高效、节能制品烧 成、冶炼设备 ,符合辽宁省镁质材料行业的产业政策.综上所述,本项目选用 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 《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 年本)》和《辽宁省镁质材料行业发展指导目录 (2011 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的建设可行性已通过专家论证, 并经海城镁制品项目建设联合审议领 导小组第三次联合审议会议同意该项目立项, 本项目已得到海城市发展改革局的 备案证明(海发改备【2018】146 号) ,项目不需要产能置换,主要污染物排放 总量指标通过市场化手段购买取得,现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本项目可行性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也符合《海城市镁制品项目建设指导 意见》中的相关要求.
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是否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因素进行定性、 定量分析,并预测其对区域环境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的影响;
3)针对各类污染环节提出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4)对项目环境可行性作出明确结论.
五、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选址可行;
污染防治措施完善可行并可达标 排放,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当地公众对本项目的 建设持积极态度,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周围公众提出的反馈意见;
项目具有较好 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运营过程中,企业 须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严格执行各项环保管理制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 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海城市昌恒循环产业有限公司菱镁矿废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总则
4 1 总则 1.1 编制依据 本项目环评报告以下列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文件等为编制依据. 1.1.1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 》 ,2018.10.26;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1.1 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 》 ,2018.12.29;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 ,2016.11.7 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 》 ,2018.12.29;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修正) 》 ,2012.7.1;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7月修订) 》 ,2016.7.2 施行;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 年7月修订) 》 ,2016.7.2 施行;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2018.1.1 施行;
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10.1 施行;
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 2018.4.28 施行;
13)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3 年修正) 》 (发改委第
36 号,
2011 年版) ;
14)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部令第
4 号,2019.1.1 实施) ;
15)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 ,2016.8.1 实施;
1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正) 》 ,2013.12.7;
17)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 ,2019.3.1 实施;
18)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 》 , 2015.1.8;
19)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2012.7.3;
20)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2012.8.7;
海城市昌恒循环产业有限公司菱镁矿废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总则
5 21)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 〔2016〕150 号,2016.10.26) 22)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 号) ;
23)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 号) ;
24)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6]31 号) ;
25) 《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 [2016]74 号) ;
26)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8]22 号) 27) 《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 ,2018.2.1;
28)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 (辽政发[2012]36 号) ;
29) 《关于贯彻执行环保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 (辽环发[2015]17 号) ;
30)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 知》 , (辽政发[2014]8 号,2014.03.13) ;
31)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政发 [2015]79 号,2015.12.31) ;
32)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政 发[2016]58 号,2016.08.24) ;
33) 《关于印发的通知》 (辽镁 〔2017〕1 号) ;
34) 《关于印发(修订)和》 (辽工特发〔2018〕1 号) ;
35) 《关于印发的通知》 (辽工特发〔2018〕
2 号) ;
36) 《关于印发海城市镁制品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海政办发〔2018〕 海城市昌恒循环产业有限公司菱镁矿废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总则
6 41 号,2018 年6月13 日) . 1.1.2 评价导则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2018;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 》HJ964349-2018;
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 1.1.3 其他技术材料 1)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海城市昌恒循环产业有限公司,2019.2.12;
2) 《海城市昌恒循环产业有限公司菱镁矿废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 ;
3) 环境现状质量检测报告;
4) 建设方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技术资料. 1.2 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拟通过对以下几方面的评价, 论证拟建项目建设在环保方面的可行 性,为项目审批部门的决策、设计部门的设计,以及为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运营 后的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1) 通过现场调查与现状监测,掌握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
2) 通过工程分析,查清工程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核算项目的 主要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量;
3) 根据工程排污情况和所在区域自然环境条件,分析工程投产后所排放的 主要污染物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海城市昌恒循环产业有限公司菱镁矿废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总则
7 4) 对工程所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
5)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工程的可行性做出明确的结论,为管理部门决策、 设计单位优化设计、建设单位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3 评价原则 1) 评价坚持以 依法评价 、 科学评价 、 突出重点 的原则,贯彻 节 能减排 、 清洁生产 的精神和 可持续发展 的战略思想,突出环境影响评价 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2) 坚持环境影响评价为工程建设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提高环境影响评 价的实用性. 3) 评价力求做到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数据准确,结论可信, 环保对策建议可操作性及实用性强,并符合国情. 1.4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1.4.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本项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判定结果,结合项目特征及周围 环境特点,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筛选见表 1.4-1. 1.4.2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环境影响的主要特征,结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环境 保护目标、评价标准和环境制约因素,筛选确定本项目的评价因子为:
1、环境空气 评价因子:SO
2、NO
2、PM
10、PM2.
5、CO、O3;
影响分析因子:颗粒物(包含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 .
2、水环境 (1) 、地表水 本项目运营期选矿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排入旱厕, 定期清掏用于灌溉当地农田,不外排.因此,只对投产后污水零排放的可行性进 海城市昌恒循环产业有限公司菱镁矿废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总则
8 行分析. (2) 、地下水 评价因子:Ca2+ 、K+ 、Na+ 、Mg2+ 、HCO3- 、CO3 2- 、SO4 2- 、Cl- 、pH、耗氧量、 总硬度、氨氮、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总大肠菌群、铁等,同时记录水位、 水温、井深. 影响分析因子:pH、耗氧量、总硬度、氨氮、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 总大肠菌群、铁等.
3、声环境 本项目评价因子及影响分析因子均为等效 A 声级 LAeq. 表1.4-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表 污染物 自然环境 生态环境 地表水 地下水 声环境 大气 植被 土壤 施工期土方施工
0 0
2 1
1 1 建筑施工
0 0
2 1
0 0 设备安装
0 0
1 0
0 0 运营期废气(颗粒物)
0 0
0 2
1 1 废水(选矿废水和生 活污水)
0 0
0 0
0 0 噪声(设备运行噪 声)
0 0
1 0
0 0 固废(循环水池底 泥、浮选药剂包装 桶、压滤机废滤袋、 废机油、废机油桶、 废擦机布、除尘灰、 烧废石墨电极头、欠 烧料、 皮砂、 废炉筒、 生活垃圾)
0 0
0 0
0 0 注:0:基本无影响;
1:影响较小;
2:影响一般;
3 影响较大. 1.5 评价标准 1.5.1 环境质量标准 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海城市昌恒循环产业有限公司菱镁矿废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总则
9 环境空气中 SO
2、NO
2、PM
10、PM2.
5、CO、O3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详见表 1.5-1. 表1.5-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g/Nm3 ) 标准来源 SO2 年平均
6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24 小时平均
150 1 小时平均
500 NO2 年平均
40 24 小时平均
80 1 小时平均
200 CO
24 小时平均 4mg/Nm3
1 小时平均 10mg/Nm3 PM10 年平均
70 24 小时平均
150 PM2.5 年平均
35 24 小时平均
75 O3 日最大8 小时平均
160 1 小时平均
200 2) 声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位于农村地区,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关于乡 村声环境功能的规定,村庄原则上执行
1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 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
4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 局部或全部执行
2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本项目环境噪声执行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周边居民住宅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1 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 1.5-2. 表1.5-2 声环境质量标准 类别评价标准(dB(A)) 备注昼间 夜间
1 类55
45 GB3096-2008
2 类60
50 3) 地下水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目前没有地下水功能区划.《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根据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 海城市昌恒循环产业有限公司菱镁矿废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总则
10 保护目标,将地下水质量分为五类.该区域地下水的质量分类暂时参照 GB/T14848-2017 中Ⅲ类执行.具体分类指标见表 1.5-3. 表1.5-3 地下水质量标准分类指标 单位:mg/L(pH 除外) 序号 项目 标准限值
1 pH 6.5-8.5
2 氨氮 ≤0.5
3 耗氧量 ≤3.0
4 总硬度 ≤450
5 硫酸盐 ≤250
6 氯化物 ≤250
7 硝酸盐 ≤20
8 亚硝酸盐 ≤1.00
9 铁≤0.3
10 总大肠菌群(MPN/100mL) ≤3.0 1.5.2 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