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12-26 |
核准批复文件(文号:青发改能源[2015]332 号)主要内容如 下:
(一)为缓解青海省供电紧张局面,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促进经济社会发 展及带动就业,同意建设本项目.
(二)项目单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控股 51% 的青海神华低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格尔木市.
(三)本项目建设 2*660 兆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四)本项目采用间接空冷系统,年取水量约 272.65 万立方米,水源取自 污水处理厂中水;
项目同步安装高效静电除尘、脱硫、脱硝和烟气在线连续监测 装置,机组投产后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项目加强节能管理,投产 后发、供电煤耗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五)本项目动态投资约人民币 52.5 亿元,其中资本金约占 20%,其余所 需资金以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5 年5月28 日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