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9-07-28
1 高安字〔2018〕1 号 高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高密市关于开展企业燃煤锅炉 改造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区)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我市燃煤锅炉改造安全工作,根据市政府安排, 市政府安委会制定了《高密市关于开展企业燃煤锅炉改造安 全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 实.

2018 年1月5日2高密市关于开展企业燃煤锅炉改造 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监管工作,吸取近期燃气事故教 训,强化对燃煤锅炉改造过程及使用中的安全风险辨识,对 锅炉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隐患有针对性地 采取管控措施,及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 财产安全,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潍坊市召开的一系列安全 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燃气事故惨痛教训.通过本次 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管理 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严格全面排查整治企 业锅炉改造过程及使用中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点,对发现的隐 患立即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以各镇街区为主体,各有 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成工作组搞好配合,开展联合排查整 治工作.

(一)专项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任务.

3 对 煤改气 、 煤改电 、 煤改油 等企业的专项 大检查大整治主要包括:

1、安全设施 三同时 情况;

2、 煤改气 风险分析辨识情况;

3、 煤改气 锅炉备案、检验注册情况;

4、避雷设施、消防设施、泄露报警装置安装配备情况;

5、操作规程编制及应急预案编写和演练情况;

6、操作人员教育培训记录情况;

7、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 承接;

燃气设施经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具有产品合格证;

燃 气报警器定期检验并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燃气爆炸危 险区域应采用防爆电气设备;

少于四个螺栓的连接法兰应进 行静电跨接;

8、燃气设施相关人员应掌握应急操作方案,熟悉紧急 切断装置位置、切断方法,燃气公司抢修电话等内容;

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9、燃气管道、设施及焊口、法兰、连接螺栓等防腐完 整,无破损、腐蚀现象;

燃气管道、设施禁止私改、私接;

燃气管道、设施周围 5m 范围内严禁堆积易燃易爆物品,保 持通道畅通,便于应急操作;

燃气管道、设施标有名称、流 向等标识;

地上燃气管道无占压、掩盖、掩埋;

燃气管道、 设施上禁止搭挂异物,禁止固定其他管路、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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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煤改电 锅炉容量的核实;

1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用户是否擅自接用电价高 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用户有无私拉乱接等现 象,用户的用电设备是否超出变压器的总容量;

12、有无燃煤锅炉与燃气(燃油、电)锅炉并行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求各燃煤锅炉改造企业做好 日常检查、运行记录、检验记录等工作,加强对员工的安全 生产教育培训,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二)各有关单位及燃气企业职责. 镇街区:负责对燃煤锅炉改造的企业开展全面调查摸底 和登记造册;

拆除改造后的燃煤锅炉;

成立工作组开展工作. 市消防大队:负责指导燃气生产、供应、使用企业开展 消防设计审核、验收;

指导企业燃煤锅炉改造中涉及的建、 构筑物消防设计审核、备案、验收工作. 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城镇燃气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城镇 燃气专项规划;

负责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管理,监 督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持续稳定供气,做好供气服务保障;

负 责城市燃气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城镇燃气工程施工许可 审批及工程管理,明确燃气工程项目施工、设计、监理单位 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实行燃气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终 身负责制.负责为供气站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及行业规范要

5 求;

负责对建立供气站及为供应燃气的燃气经营企业的资质 进行审查和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供应许可证);

负责对供 气站的安全管理、运行维护、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负责 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对用气企业的安全监管;

负责对镇街 区摸底提报的燃煤锅炉改造的企业进行核实;

组织管道燃气 企业有序扩大管网辐射范围,尽最大努力保障煤改气用户要 求.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锅炉、储罐等安全附件、压力管道 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以及查处未经检验或未办理使用登 记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 市经信局:负责监督工业企业做好 煤改气 安全管理 工作,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负责燃煤锅炉电能 替代项目的安全监管. 市交通局:负责加强对取得道路经营许可的燃气运输企 业、车辆和从业人员危险品运输资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 规企业和车辆. 市环保局:负责对存在燃煤锅炉与燃气(燃油、电)锅 炉并行的,督促将燃煤锅炉改造、拆除;

负责监管燃煤锅炉 改为天然气锅炉后治污设施配套及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市安监局:发挥好综合监管职能,对本次工作进行统筹 协调. 燃气公司:进一步明确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燃6气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 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燃气企业要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燃气生产经营活动,落实维护保 养、安全巡查、隐患整改、应急救援、教育培训等各项安全 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 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燃气用户:对自身用气行为和对自建、自管燃气设施负 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商业用户应与供气企业单独签订安 全用气合同,并按照供气企业要求参加安全培训.负责对红 线内燃气设施维修维护看护或者委托燃气公司代为维修维 护. 供电公司职责:负责对全市 煤改电 设备进行登记, 并进行用电安全检查.

三、时间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7 年12 月26 日-2018 年1月7日).由各镇街区组织,对企业燃煤锅炉改造情况开展全面 调查摸底, 环保部门要搞好配合, 彻底摸清使用单位的底数, 建立工作台账.

(二)综合整治(2018 年1月8日-2018 年1月22 日). 各镇街区要主动联合检查整治小组进行排查整治.由市住 建、市场监管、经信、消防、交通、环保、安监等行业监管 部门成立

7 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成员有

5 人组成(祥见附

7 件3) , 其中每个部门

2 人(1 人副科级领导,

1 人业务骨干) , 锅炉安全专家

1 人(市场监管局安排)、燃气安全专家

1 人 (住建局安排)、用电安全专家

1 人(经信局安排),根据 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对涉及燃煤锅炉改造的企业要积 极配合镇街区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无缝隙大排查快整治活动. 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按照 属地管理 和 行业监管 原 则落实整改. 各镇街区要将大检查大整治 (初查) 一览表 (附件1)于每日下午 4:00 前报送至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融智 综合体

5 号楼

322 室). 各相关部门检查整治工作组,要对镇街区检查整治进展 情况进行包靠,每周全天候靠在每个镇街区深入一线进行工 作(直至整治结束),将辖区内所涉及的燃煤锅炉改造企业 全部检查到位.每周五下午 4:00 前将每周大检查大整治情 况表(附件 2)报送至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融智综合体

5 号楼

322 室).

(三) 总结验收 (2018 年1月23 日-2018 年1月30 日) .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将组织随机抽查或暗查暗访 的办法进行督导,统一协调调度,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对本次企业燃煤锅炉改造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情况,市政府安 委会办公室将形成综合工作汇报材料,上报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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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检查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会办公 室,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和调度.各镇街区成立由分管领导 任组长的整治工作组,负责开展整治工作.

(二)工作要求.以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的工作态度,深入开展企业燃煤锅炉改造大检查,对照重点 任务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 账,明确整改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确保隐患彻底整改到 位.对于不积极配合整改,到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坚决依 法予以关停.

(三)强化力量.市政府组成

7 个工作组,分别由住建、 经信、市场监管、消防、交通、环保、安监等部门分管领导 带队,每个工作组(分工见附件 3)负责逐一实地检查 2-3 个镇街区辖区内的每个燃煤锅炉改造企业.定期通报,市政 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进展情况在全市通报,并专题 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各分管领导阅示. 对于在整治活动中推诿扯皮,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 务的单位,经查实后,将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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