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12-26 |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融资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改善借款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保障资金供给,拓展融资 渠道,盘活固定资产,结合公司实际,经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电租赁公司")洽商,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具体情况汇报 如下:
一、公司目前借款情况 截止
2013 年10 月末,公司存量短期借款
36 亿元,综合融资成本 5.8%;
长期借款 87.5 亿元,综合融资成本 6%;
中期票据
20 亿元,综 合融资成本 5.3%;
融资租赁借款 5.5 亿元,综合融资成本 5.82%,其中:票面利率 5.67%、手续费 4%(一次性收取)、可抵扣增值税及附加 税1,775 万元.
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背景 近几年,随着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企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并购、基建技改、脱硫脱硝等资本性支出对资金需求较大.经初步测算, 今明两年我公司资本性支出约
35 亿元.虽然央行仍继续执行稳健的货 币政策,但由于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并未下调,银行可放贷资金紧张,银 行间市场资金偏紧的局面并未显著得到缓解,市场利率近期始终处于高 位.在此形势下,单纯靠传统的银行贷款方式很难满足上述资金需求. 目前,中国华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成立华电租赁公司,该公司 在天津市注册成立,符合国家税总关于"营改增"的税务规定.若华电 租赁公司向我公司提供融资租赁资金,我公司支付的融资租赁资金利息 及手续费,华电租赁公司可开具税率为 17%的增值税发票.届时,我公司
3 可将进项税额在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抵扣,既降低了公司税负,又 可减少融资成本,且该资金用途不受任何限制,完全可以满足公司生产 经营和发展等各方面的资金需求.
三、融资租赁业务方案 由公司(承租人)将自有的固定资产出售给华电租赁公司(出租 人),公司获得发展资金,然后再向其租回使用,并按期向其支付租 金.本次拟将公司所属全资电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 电厂"3#、4#机组(2*60 万千瓦)在形式上出售给华电租赁公司,然 后再由公司租回使用,待租赁期满后,公司按协议规定以一元价格进行 回购. 1.出租人:华电租赁公司. 华电租赁公司是经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津商务资管审[2013]250 号文 批准,2013 年9月9日成立,主要股东持股比例:中国华电集团资本 控股有限公司占比 50%、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占比 25%、光大永明人 寿保险有限公司占比 25%,注册资本金为
10 亿元,注册地为天津东疆保 税港区洛阳道
601 号,法定代表人李文峰.主要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 业务;
租赁业务;
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
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和维 修;
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截止
2013 年10 月末,华电租赁公司资产总额为 20.16 亿元,净资 产为 10.09 亿元,1~10 月份营业收入 1,915 万元,1~10 月份实现净 利润
919 万元. 2.承租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方式:信用. 4.融资金额:不超过
9 亿元. 5.租赁期限:5 年. 6.综合融资成本:约5.82%
4 9亿元融资租赁综合融资成本明细表 单位:万元 期数 融资租赁金额 票面利率 手续费 可抵扣进项税 及附加税 综合融资 成本 收费标准 金额 第一期 50,000.00 5.76% 1%,每年收 取一次 1,786.00 1,791.00 5.76% 第二期 40,000.00 5.82% 4%,一次性 收取 1,600.00 1,208.00 5.89% 合计: 90,000.00 5.79% - 3,386.00 2,999.00 5.82% 此次融资租赁的期限为
5 年,为一次性放款,第一年只付利息不还 本金,剩余四年每年分两次还款,和银行同期贷款相比约可节省利息支 出1,611 万元. 公司与华电租赁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此次开 展融资租赁构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请中国华电集团 公司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12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