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9-12-27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 室 文件 桂人社发〔2016〕49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技工院校 结对帮扶贫困家庭 两后生 职业 培训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开发 办公室,全区各技工院校及主管部门: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技工院校结对帮扶贫困家庭 两后生 职业培训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 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 年8月22 日―2―技工院校结对帮扶贫困家庭 两后生 职业培训专项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 战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特制定本 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从2016 年至
2020 年,通过全区
48 所技工院校与
54 个贫困 县开展结对帮扶的方式(见附件 1) ,动员组织全区建档立卡贫困 家庭子女参加职业培训专项计划,帮助他们实现技能型就业,促 进家庭稳定增收,同时为产业转型升级输送一批青年技能人才.
二、实施对象 全区
54 个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参加培训当年
12 月31 日前
15 周岁以上、22 周岁以下,未婚,未继续升学的初、高 中毕业生(含退学、辍学等,以下简称 两后生 ).
三、实施内容 根据 两后生 的培训意愿、劳动能力和岗位需求,分类实 施下列职业培训:
(一)中期就业技能培训.为期一学年(10 个月) ,熟练掌 握一门就业技能,并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短期就业技能培训.为期
2 个月以内,强化实际操作 ―
3 ― 培训,提高初次就业能力.
(三)创业培训.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重点开展 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创业实训等培训,提高创业能力.
(四)中等职业教育. 两后生 直接参加,或参加上述培训 后继续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学历教育.
四、实施步骤
(一)明确责任.各技工院校与结对帮扶县人民政府签订结对 帮扶贫困家庭 两后生 职业培训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在责任 书的框架下, 还可根据实际需要, 由有关各方签订具体的培训协议.
(二)调查摸底.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每年定期组织 对本县 两后生 培训就业创业意愿进行调查摸底,将需要参加 职业培训专项计划的 两后生 人员详细名册,提供给技工院校, 同时报送自治区、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共服务专责小组.
(三)组织招生.根据 两后生 人员名册,技工院校与结 对帮扶县联合进校、进村、进户,集中开展春季、秋季招生工作.
(四)实施培训.由技工院校或委托职业院校、定点培训机 构根据年度招生计划,分类、分专业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五)推荐就业.对培训合格的学员,实施培训的技工院校 或职业院校、定点培训机构负责推荐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 构予以积极配合.
(六)补贴申请.实施培训单位和学员按规定向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财政、扶贫等部门申请相应的经费和补贴. ―
4 ―
(七)工作考核.对各贫困县及技工院校 两后生 职业培训 专项计划实施工作进行考核.
五、政策措施
(一)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1.开展结对帮扶的技工院校,当年招生计划开设的全部职业 (工种) ,自动取得在全区范围内就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资格. 2.培训实行全日制、寄宿制,培训时间为一学年,按10 个月 计.原则上单独编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编班.培训开班分 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原则上春季学期开班安排在 2―4 月,秋季 学期开班安排在 8―10 月. 3.学员培训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以下简称 生活费 ) 、学费、 住宿费和实习材料费等实行全免,由自治区财政按 1.2 万元/人/ 学年给予补贴.其中,学费、住宿费、实习材料费、卧具费、实 训工装费、体检费、医疗保险等培训费用补贴标准为
6500 元/人/ 学年,从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资金中列支;
生活费补贴标准为
5500 元/人/学年,由各县从自治区切块下达的扶贫专项资金等资 金中统筹安排. 4.培训结束后,技工院校推荐学员实现就业或创业,就业率 和创业率达到规定比率的,给予相关技工院校就业创业服务奖励 (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
(二)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中等职业教育 按我区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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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补贴资金管理 参加中期就业技能培训的培训费和生活费补贴资金来源、申请、拨付和核算按下列办法执行:
(一)补贴资金来源.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和自治 区切块下达各县的扶贫专项资金等资金.
(二)补贴资金申请.补贴资金由技工院校统一申请,其中, 培训费补贴按属地原则,向技工院校所在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
生活费补贴根据生源情况,分别向其 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扶贫和财政部门申请.
(三)补贴资金拨付和核算.培训费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拨 付给技工院校.生活费补贴先拨付给技工院校,再由技工院校转 拨付给学员. 各技工院校在培训学员入学后
1 个月内将学员信息录入信息 管理系统.根据信息管理系统中学员人数及指纹数据,由技工院 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提出申请.经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审核后,预拨培训费用补贴总额的 60%. 1.培训费实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 按实际参加培训学员 人数及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率,对承接培训任务的技工院校给 予补贴.学员完成一学年培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取国家职 业资格证书的,按100%给予补贴;
学员完成
1 个学期培训,没有 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60%给予补贴;
学员未完成
1 个学 期培训的,不给予补贴.培训结束后,据实核算补贴应拨费用, ―
6 ― 预拨费用大于应拨费用的部分,转为下年培训费用预拨.参加职 业技能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率低于 60%的技工院校,不给 予补贴,预拨费用全部退回财政部门或转为下年培训费用预拨. 2.生活补贴费由技工院校代为申请,县级扶贫、财政部门按 学期分两次拨付到学员就读的技工院校.申请审批流程如下: 新学员开学后,技工院校按学员户籍所在地提供学员名单给 县级扶贫部门审核补助资格 开班
1 个月后,技工院校按学员 户籍向县级扶贫部门提出补助申请,附上经县级扶贫部门审核符 合补助条件的学员名单列表(含申请第二学期补助的学员,见附 件2)及技工院校出具的学员在校培训证明(见附件 3) 县级 扶贫部门审核 县级扶贫部门按学员户籍地在村委会、乡(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示,同时在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公示期为
7 天) 报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 县级财政 部门在审批后
15 个工作日内把补助资金划拨到学员就读的技工 院校,由技工院校按月通过校园卡发给学员. 学员中途退学的,本学期未发完的生活费,由技工院校一次 性退回县级财政部门. 参加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按我 区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精准识别.利用扶贫大数据平台,比对相关部门业务 数据,充分发挥各贫困村 第一书记 作用,对 两后生 开展 ―
7 ― 到村、到户、到人的培训需求调查,确保人员名册准确.
(二)精准宣传.一要内容精准.每一个贫困村都要张贴宣 传海报,详细告知贫困户有关政策精神、补助标准和办事流程. 二要对象精准.要对照人员名册,对贫困户 两后生 及家长开展 一对
一、面对面宣传.三要责任精准.各县要积极配合有关技工 院校开展定期招生宣传,各贫困县乡(镇) 、街道要成立宣讲团, 开展不定期宣讲,各贫困村 第一书记 要经常带领驻村工作队 走家串户宣传政策,了解实情.
(三)精准协作.结对帮扶的技工院校要确定若干所技工院 校或职业院校、定点职业培训机构作为协作单位,在本单位难以 满足学员的专业需求或其他条件时,及时推荐到协作单位开展培 训工作.54 个贫困县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两后生 参加专 项职业培训的, 参照本方案实施,相关技工院校应积极予以配合.
(四)精准担责.各县负责准确提供本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两后生 名册及相关信息,配合技工学校做好学员及家长的思 想教育工作,帮助学员安心接受培训,实现稳定就业.各技工院 校负责按结对帮扶县提供的 两后生 名册开展招生工作,组织 实施职业培训专项计划并保证培训质量,做好学员在校期间安全 工作,积极推荐学员就业创业,要指定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帮扶工 作,组建专门工作队伍,落实结对帮扶工作专项经费.各设区市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共服务专责小组负责督促指导,组织实施各 县职业培训专项计划考核工作.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共服 ―
8 ― 务专责小组负责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协调推进职业培训专项计划 实施工作.技工院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结对帮扶工作的指导,为 技工院校提供必要的支持.
(五)精准实施.各技工院校要根据帮扶县 两后生 的培 训需求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分解和实施进度要及时 上墙,实行挂图作战.各技工院校每月
10 日前,要将上个月开展 宣传发动、学员报名、实施培训、技能鉴定、推荐就业等情况, 报自治区、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共服务专责小组.对措施 不力、进度缓慢的地方、部门和技工院校,由自治区扶贫开发领 导小组公共服务专责小组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附件: 1.全区技工院校结对帮扶
54 个贫困县贫困家庭 两后 生 职业培训安排表 2.__年__季学期中期就业技能培训扶贫培训补助学员 名单 3.__年__季学期中期就业技能培训学员在校培训证明 ―
9 ― 附件
1 全区技工院校结对帮扶
54 个贫困县 贫困家庭 两后生 职业培训安排表 序号 所属市 贫困县 (市、区) 结对帮扶技工院校
1 马山县 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广西南宁技师学院)
2 上林县 南宁机电技工学校
3 隆安县 广西机电技工学校
4 南宁市 邕宁区 广西动力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