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12-27 |
45 日内前来办理相关 手续, 逾期不办, 后果自负.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
电话:
17729118926 延川县秋实果业专业合作社 2016年12月8日 近期, 我区违法建设呈现出抬头迹 象, 特别是在城市规划区、 重点建设项目 周边, 以及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等区域 尤为突出, 严重扰乱城乡规划建设秩序、 破坏社会公平正义, 广大人民群众反映 极为强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规划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 为坚决遏制违法用 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切实维护广大人民 群众根本利益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正常 秩序, 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集中整治 违法用地、 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现就有 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或未 按批准要求, 新建、 改建、 扩建的建筑物 及其附属设施, 均属违法建设, 不受法律 保护.
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 和政策规定, 以各种名目擅自与单位、 组 织及个人非法签订土地租赁、 承包或买 卖协议.
三、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将依法强制 拆除、 收缴建筑材料、 查扣施工机械, 并 采取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1.非法租赁、 承包、 占用土地或擅自 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建设的;
2.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进行建 设的;
临时建筑物、 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 未拆除的;
3.未经许可, 擅自在原有建筑物、 构 筑物上改建、 扩建的;
进行建筑物、 构筑 物地下开挖建设的.
四、 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套取国家补 偿资金为目的, 策划、 组织和投资实施违 法建设, 依法从严查处, 情节严重的, 移 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 对国家工作人员、 村 (组) 负责人 从事、 参与、 纵容违法建设活动的, 从严 追究责任;
对在违法建设活动中充当保 护伞, 或与违建当事人有里应外合、 利益 勾结, 在违建活动中谋取好处的区、 镇、 社区、 村 (组) 干部, 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 处和责任追究.
六、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妨碍执法 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在依法拆除违法建 设过程中, 对谩骂、 围攻、 暴力阻挠、 殴打 工作人员, 或者组织、 教唆、 煽动群众闹 事阻碍执法活动的, 由公安机关依照 《中 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予以处理, 构 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 国土、 林业、 规划、 水务等部门要 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 使广大 干部群众学法、 知学、 懂法、 守法, 自觉成 为政策法规的宣传员、 监督员和执行员.
八、 宣传、 广电、 信息等部门和媒体, 要通过报纸、 电视、 广播、 网络等多种渠 道, 对全区开展集中整治 双违 专项行 动进行多层面、 多角度、 多方位的宣传报 道, 使专项行动家喻户晓、 人人皆知, 在 全社会形成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 良好氛围.
九、 各相关部门、 乡镇、 办事处及村 组、 社区要早发现、 早查处, 坚决把违法 用地、 违法建设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对于思想不重视、 监管不到位、 拆除清场 不彻底或推诿扯皮、 责任不实, 导致出现 违法用地、 违法建设, 造成严重后果和不 良社会影响的, 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 乡镇、 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十、 为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 鼓 励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专项整 治行动, 及时检举和揭发违法建设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实行监督举报奖励机制.
(一) 奖励制度 举报违法建设5间房屋以下, 经核查 属实后, 一起奖励1000元;
举报违法建设 5间以上10间以下, 经核查属实后, 一起 奖励
1500 元;
举报违法建设
10 间以上, 经核查属实后, 一起奖励2000元.
(二) 奖励办法 1.对同一案件线索的举报奖励不重 复发放;
2.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 同一线索的, 按一案 (线索) 进行奖励;
3.同一线索有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 举报的, 主要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 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其他举 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案件确有直接作 用的, 酌情给予奖励;
4.接到举报经核实后,
7 日内通知举 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超过两个月未领 取奖金的, 视为自动放弃.
(三) 保障措施 1.对群众举报的违法建设行为线索 将严格保密, 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 权益.举报原则上为实名举报, 也可以 匿名举报.举报人在举报时, 应提供有 效联系方式, 以便回复处理结果和通知 领取奖金. 2.未经举报人同意, 不得以任何方式 公开或泄露举报人有关信息, 违者将依 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同时, 举报 也必须实事求是, 不得虚构、 夸大、 捏造 事实, 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 陷害.
(四) 举报电话 统一举报
电话: 区规划监察大队 0911-2124128 十
一、 本 《通告》 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宝塔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制止和查处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通告 根据延安市中小学 四制 改革领导 小组 《关于印发 的通知》 (延市 四制 〔2016〕
2 号) 精神,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延安市安塞区高级 中学校长.
一、 招聘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
德才兼备、 任人唯贤 原则;
公开、 平等、 竞争、 择优原则.
二、 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 应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 忠诚党的教育事 业, 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善于把党 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到具体办学实践中. 2.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坚持原则, 廉 洁奉公, 勇于担当, 求真务实, 作风正派, 办事公道, 善于管理. 3.通晓学校行政和教学管理, 有较强 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 4.从事教育工作
5 年以上, 具有中学 中层以上任职经历、 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 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教育类专业技术职称, 年龄在54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
四、 聘任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竞聘的方式进行, 主要 程序有: 报名、 资格审查、 演讲答辩、 组织 考察、 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等.
五、 报名时间、 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8日至12月19日. 报名地点: 延安市教育局人事科 (地址: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
802 室, 联系
电话: 0911-2160802 联系人: 冯 冠杰 冯付军) . 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本人现场报名, 并提供本人身份证、 毕业证、 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证、 任职文件、 获奖文件及证 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同底版2寸免 冠近照两张, 本人所在单位介绍信. 延安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8日 延安市安塞区高级中学校长招聘公告 黄陵旭日石化运销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 债 权人请于
2016 年12 月15 日前到公司申报债权, 逾期 一切责任自负. 黄陵旭日石化运销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8日公告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 厂50*104t/a产能建设项目. 2.建设规模: 原油生产规模50万吨/年, 配套建设给排水、 消防、 供电、 通信、 道路等 工程. 3.建设地点: 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 志 丹县. 4.主要建设内容: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50*104t/a 产能建设项目位于延安市安塞区、 志丹县, 分 为南梁西区和安塞油区.项目拟建采油井、 注水井、 水源井等工程, 同时地面工程按照 50*104t/a原油生产规模进行建设, 建设内容 包括原油开采、 油气集输、 污水处理回注等主 体工程和给排水、 消防、 供电、 通信、 道路等配 套工程, 预计2016年完成产能建设.
二、 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的主要环境表现在钻井废水、 钻井泥浆、 施工扬尘、 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 的影响, 以及压占土地、 破坏植被等对生态 环境的影响.产能建设项目通过相应的污 水处理、 防尘降噪措施以及项目建成后通过 站场绿化等来补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无组 织烃类挥发和加热炉烟气等对环境空气的 影响, 生活污水、 生活垃圾等对环境的影响, 以及发生事故情况下的环境风险影响等. 站场加热炉烟气燃用伴生气, 高烟囱达标排 放, 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小型站场生活污 水由防渗旱厕收集, 不外排;
采出水处理后 回注, 不外排;
建设单位制定有环境风险应 急预案, 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可最大限度 地减少风险事故情况下对环境的影响.
三、 环评报告书结论要点 本项目属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鼓 励类项目, 项目选址选线基本可行.项目在 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 防治、 生态保护、 恢复和补偿措施, 严格执行 三同时 和 以新带老 措施, 强化环境管理 的前提下, 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破坏可 降低到当地环境能够容许的程度.从环境 保护角度看, 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 公众查阅环评报告全本的方式 电话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也可直 接到评价单位查阅.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主要是征询井区范围 内公众从环保角度考虑对井区开发的意见、 要求和建议, 并将公众意见归纳整理后呈报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供项目审批时参考.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项目建设提出 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 名、 年龄、 职业、 联系方式, 以便对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