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12-25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1-008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1 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2011 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概述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 交易标的 关联人

2011 年预计

2010 年交易额 销售货物 钢材等 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3000 以下 315.80 采购货物 设备及备件、配件 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3000 以下 37.67 零星工程施工 施工工程费 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

3000 以下 478.19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参 股联营企业. 江苏华昌 (集团) 有限公司参股额 1,432.55 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28.65%. 注册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港丰公路

139 号 注册时间:1998 年10 月5日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施仁兴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锅炉压力容器(按制造许可证经营)制造、加工,压力容器设计(按 制造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化工机械设备、压力容器检测、探伤,化工工艺分析,化工设备、管 道安装(凭资质经营);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往所:杨舍镇城北路

28 号 成立日期:1999 年4月28 日 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季惠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室内装饰,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水暖管道零 件购销.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参 股联营企业.本公司董事施仁兴作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担任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 容器有限公司董事长,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 力容器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合营企 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构成本公 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关联方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且为本公司常年合作经营单位,具备付款及交货能力. 不存在履约风险和坏帐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一)与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关联方交易

2009 年,在董事会决议通过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后,公司与江南锅炉签订了有关《关联 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三个年度.主要交易内容及约定条款情况如下:

1、本公司(甲方)同意向关联方(乙方)采购化工设备及备件,乙方同意向甲方采 购钢材.具体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由双方另行以订单形式加以明确;

其中价格原 则是:供应方不得低于成本和高于同期向市场独立第三方销售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

2、需要时,甲乙双方也可各自向对方采购其他产品,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以订单形 式加以明确;

其中价格原则是:供应方不得低于成本和高于同期向市场独立第三方销售同 类商品的平均价格.

3、上述交易的结算方式和期限为:货到一个月内银行转账付清.

4、上述交易的交付地点和运输、保险费用的承担:货物交付地为采购方工厂,运输 及保险费由供应方承担.

5、上述交易的质量标准:不低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客户指定标准;

具体 由交易双方在订单中加以明确.

6、上述交易的验收方式和质量异议的提出期限:由双方在交货时验收确认,如有异 议当场提出.

7、在采购方支付完毕上述交易价款时,供应方应向采购方开具相应发票.

8、违约责任:双方均不得违反本框架协议及订单的约定,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 受的所有损失.

9、本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的三个公历年度.

10、因履行本框架协议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二)与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联方交易 该公司主要承担公司零星工程施工及安装,单个工程量及金额均较小.具体操作方式 是,按单个工程签订合同,在工作量预算的基础上,参照国家标准定额结算工程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和持续发生的,鉴于关联方张家港市江南锅 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距离本公司距离最近,同时上述 关联方历史上与本公司合作期限最长,对公司有关化工生产系统、设备了解最深,故本公 司选择其作为公司的交易方而非其他非关联方.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节约公司成本和设备 维护费用,有利于公司生产的稳定,交易的定价方法符合市场化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本公司上述交易事项不完全依赖于该关联方,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3月18 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