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9-12-26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二路5号) 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拟上市公司: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机构: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申报日期: 二零一七年 五 月十五日 2-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公司前身为武汉帝尔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帝尔有限成立于

2008 年4月25 日, 由李志刚、王纯、段晓婷、张桂琴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缴资本

50 万元.

2008 年4月23 日,湖北奥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鄂奥会[2008]F 验字 04-029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8 年4月16 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 的出资合计

5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8 年4月25 日,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领取注册号为

42010000007199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 年4月25 日,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领取注册号为

42010000007199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 年8月21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5] 第1085 号《资产评估报告》,经其评估,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7月31 日的评估价值为 5,343.82 万元.

2015 年8月22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以有限公司

2015 年7月31 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人民币 3,808.60 万元,按1:0.4040 的比例 折合为股本总额 1,538.50 万元,剩余 2,270.1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有限公司的股 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并按照其出资比例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

2015 年8月22 日,公司发起人共同签署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2015 年9月7日,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 证天通(2015)验字 1-1094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

2015 年7月31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538.50 万元,各股东以经 审计的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7月31 日的净资产 3,808.60 万元折股出资,净资 产超出折股部分 2,270.1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 年9月7日,股份公司(筹)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一致 表决通过了公司设立的相关决议,通过了《公司章程》、筹建工作报告、设立费 用的报告等事宜,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两名非职工监事,该两名非职 工监事与

2015 年9月2日召开的股份公司(筹)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 2-1-2 工监事组成第一届监事会.

2015 年9月8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股份公司换发了新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000071996),股份公司正式成立.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江保荐 , 我公司 )与帝 尔激光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随后向贵局报送了《长江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对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 板上市进行辅导工作的申请》,贵局于

2016 年11 月15 日正式接受材料并登记 备案. 截至目前,长江保荐就帝尔激光的辅导工作共向贵局上报两期上市辅导备 案材料.目前,辅导工作已经完成,现向贵局总结汇报辅导工作情况,请予以审 阅.

一、辅导过程

(一)报告期辅导经过描述 本次辅导工作大致经历了以下过程:

1、我公司对帝尔激光进行尽职调查,与公司签订辅导协议,制订辅导计划, 确定项目辅导小组成员,制作辅导备案材料,报贵局备案;

2、辅导人员与公司共同制订切实可行的发行上市工作计划,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督导公司规范运作;

3、辅导人员根据辅导计划和公司的具体要求,通过现场授课、中介机构协 调会、备忘录和日常沟通等方式推进辅导工作;

4、辅导人员定期对辅导工作进行总结,并向贵局报备各期辅导的情况;

5、对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考试,完成辅导计划,做好发行上市的准备工作.

(二)辅导工作小组组成及人员情况 辅导机构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施伟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乔端、徐青、蒋薇、米强、胡洁、王雅婷、刘珲、彭星波 施伟 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 2-1-3 限公司副总裁,董事总经理,证券发行内核小组成员. 十五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 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组织协调能力强. 服务过的客户包括瑞泰科技、中航精机、信维通信、天喻信息、双环科技、武昌 鱼、陕西金叶、华工科技、湖北迈亚、鄂武商、武汉中百、武汉中商、兴发集团、 马应龙、 东方电气、 烽火通信、 湖北能源等多家上市公司以及近百家拟上市公司. 作为国内首批资深保荐代表人,2011 年第五届《新财富》中国最佳投行评 选中,获评百佳保荐代表人;

2009 年第三届《新财富》中国最佳投行评选中, 获评最佳保荐代表人;

2007 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评选为优秀保荐代表人. 乔端 清华大学法学学士,巴黎政治学院金融与企业战略学硕士,具有律 师资格,现任我公司企业融资部总经理助理,证券、财务和法律专业方面具有开 阔的国际视野,熟悉企业战略筹划,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先后参与我公司 信维通信 IPO 项目、兴发集团再融资项目、湖北能源借壳三环股份上市项目、湖 北能源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等融资项目,以及同济现代、良友畜禽等多个企业 改制辅导项目工作. 徐青 准保荐代表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本科、会计学本科,注册会计师, 现担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质量控制部助理总经理. 曾在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工作,参与多家企业的年报审计项目,涉及制造、金融等行业. 蒋薇 注册会计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硕士.曾就职于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项目经理,现任长江保荐投行五部助理总 经理,主持或参与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项目、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武汉智迅创源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长威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易瓦特股份有限公司等 IPO 辅导 项目,以及武汉景弘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大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德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颖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东方智能 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新三板挂牌项目. 米强 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会计学学士,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金融分 析硕士.熟练掌握专业财务及金融知识,能合理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及对应的风险.具有丰富的证券、财会方面的专业知识.现就职于长江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公司业务五部.曾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1-4 高级审计师,参与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贝洱热系统有限公司、东风派恩汽车 铝热交换器有限公司、康奈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康奈可汽车电子(无锡) 有限公司、康奈可海门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等公司年报审计,福建大自然有 限公司、迪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的 IPO 审计工作等. 胡洁 本科学历,现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经理.参与 了湖北能源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湖北能源公司债券项目、武汉智迅创源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 B 股要约收购项目、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项目等. 王雅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011 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具有两年律师事务所工作经验,现就职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业务五部. 熟悉金融证券及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发现、判断、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 合规问题并进行风险控制.先后参与我公司云克隆创业板 IPO 项目等. 刘珲 金融学硕士,现担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融资部经 理, 先后参与的项目有武汉智迅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

黄石东贝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 B 股要约收购项目等. 彭星波 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硕士,华盛顿大学电子工程硕士.曾就职于 长江证券研究所,担任电子行业研究员,主要研究行业方向包括电信运营商、光 纤光缆、在线教育、LED 显示屏、智能照明工程、虚拟现实、电子化学品、电 子贸易、激光、半导体封装、光伏、智能控制器、安防、机器人等.现担任长江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行五部经理. 参与的项目有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IPO 辅导,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IPO 辅导等.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帝尔激光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名单如下表: 姓名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职务 李志刚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并担任总经理、董事长 段晓婷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并担任董事 彭新波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并担任监事会主席 王烨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1-5 姓名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职务 苏州六禾之恒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刘常波 董事、副总经理 沈程翔 董事 肖峰 独立董事 赵茗 独立董事 张晓彤 独立董事 何沙 监事 严微 职工代表监事 刘志波 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此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等部门的人员也参加了辅导.

(四)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长江保荐与帝尔激光签署了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 , 在辅导协议中确定了辅导期限、 辅导内容、辅导方式、辅导费用,明确界定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辅导协议 的签署保证了辅导工作的顺利开展.长江保荐按照辅导计划,根据帝尔激光的实 际情况,报告期内以现场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 式进行辅导,并现场督促解决帝尔激光在辅导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在辅导过程中,协议双方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承担责任履行义务,长江保荐 辅导工作小组能够勤勉尽责,帝尔激光被辅导人员也积极配合长江保荐工作,使 辅导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并达到了预期效果,完成了预期目标.

(五)历次辅导备案情况

2016 年11 月15 日,长江保荐向贵局提交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 于对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辅导工作的辅导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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