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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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开翔: 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路 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 达(2017) 豫0108 执369 号执行通知书、 报告财产令、 查封裁 定书、 责令履行通知书. (2017) 豫0108执369号执行裁定书: 查封被执行人张开翔名下位于中牟县310国道南侧、 郑州田 园置业东侧2号楼11 层1101 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ZM13001283082) 一套房屋.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 即视 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 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到本院司法技术科选定评估, 逾期既不 履行义务又不到本院司法技术科选定评估机构, 本院将依 法选定评估机构对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公告 马占岭、 王彩玲: 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南阳路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 现依法向 你们公告送达 (2017) 豫0108执371号执行通知书、 报告财产 令、 查封裁定书、 责令履行通知书. (2017) 豫0108执371号执 行裁定书: 查封被执行人马占岭名下位于航空港区迎宾大 道北侧6号楼1单元8层01(商品房买卖合同号:G13001248682) 一套房屋.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 即视为 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的义务或到本院司法技术科选定评估, 逾期既不履 行义务又不到本院司法技术科选定评估机构, 本院将依法 选定评估机构对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公告 毛伟、 赵黎黎: 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 阳路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 现依法向你 们公告送达 (2017) 豫0108 执372 号执行通知书、 报告财产 令、 查封裁定书、 责令履行通知书. (2017) 豫0108执372号执 行裁定书: 查封被执行人毛伟、 赵黎黎名下位于惠济区刘砦 路南、 铁西路西
1 号楼
2 单元
3 层07 (商品房买卖合同号: 13001392584) 一套房屋.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 即视为 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的义务或到本院司法技术科选定评估, 逾期既不履 行义务又不到本院司法技术科选定评估机构, 本院将依法 选定评估机构对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7) 豫0105民初716号 张巧玲、 曹建国、 郑州伟明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财富广场支行诉张巧玲、 曹建国、 郑州伟明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因 你下落不明,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 条之规定, 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举证通知书、 答辩 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
60 日即视 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上午9:00在本院立案大厅二楼207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逾期 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7) 豫0105民初
4510、 4511号 郭军周、 郑州伟明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财富广场支行诉被告郭军周、 郑州伟 明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因你下落不明, 依照 《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之规定, 向你们公告送 达起诉状副本、 答辩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廉政监督卡及开庭 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六十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 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 期满后的第三日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快 审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7) 豫0105民初2958号 程志远、 张明: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财富广场支行诉被告张明、 程志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因你下落不明,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 二条之规定, 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答辩通知书、 举 证通知书、 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六十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 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遇法 定节假日顺延) 上午
9 时00 分在本院快审速裁中心公开开 庭审理此案,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7) 豫0105民初2626号 谭少星: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二七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因你下落不明,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之规定, 向你公告 送达起诉状副本、 答辩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廉政监督卡及开 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六十日, 即视为送达.提 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 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上午9时在本院快审 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天云: 本院受理原告刘朝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现本 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开庭传票、 答辩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 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本案定 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快 审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6) 豫0105民初27677号 张秋霞、 张志伟、 河南安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伟志 工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段伟、 宋海平: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 巍薇诉你们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 因你们下落不明,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之规定, 现向你 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6) 豫0105 民初
27677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
一、 被告张秋霞、 张志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 支付原告朱巍薇借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 (利息以借款本金 15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10月20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实 际清偿之日止) ;
二、 被告河南安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 省伟志工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 张秋霞、 张志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河南安保 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伟志工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 担清偿责任后, 有权向张秋霞、 张志伟追偿.
三、 驳回原告 朱巍薇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六十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于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公告 连香珍、 刘红伟: 本院受理原告郑州力锐纸品有限公司诉你 们追偿权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 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诉讼风险提示书、 开庭传票.自公告之 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 告期满后15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 (遇法定 假日顺延) 在古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6) 豫0105民初22537号 河南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河南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确山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牛兴伟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 豫0105 民初
2253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东楼北 部212领取该民事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 (最后一日遇节假日的顺延一 日) ,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五份, 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 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 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 逾期本 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韩东、 郑娜、 河南湘鄂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 孟庆利诉被告郑州东韩实业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 郑州东 韩实业公司提出申请, 认为你方与本案的审理具有法律上 的利害关系, 如不到庭将难以查明债权、 债务真实情况.为此, 法院通知你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们公 告送达 (2016) 豫01 民初
1876 号参加诉讼通知书、 起诉状副 本.自公告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河南省郑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