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12-31 |
2016 年7月21 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四川绵阳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7月11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李海燕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海燕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主席职务.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2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三日